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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獎勵與懲罰孩子?注意把握獎勵與懲罰的分寸

來源:寶貝周    閱讀: 6.84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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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的教育過程中,孩子總有犯錯和需要獎勵的地方,家長如何獎勵與懲罰孩子?獎勵與懲罰孩子可是有講究的,下面我們說說獎勵與懲罰孩子的方法。

“獎懲措施要明確並嚴格執行”,在執行獎勵與懲罰時,父母應該如何把握獎懲的分寸,注意以下7點:

獎勵的技巧

獎勵有獎勵的技巧,前面提到了笑臉、摟一摟、親一親,都是獎勵。

這裏有兩個常見的錯誤的獎勵做法,提出來讓大家引以爲戒。

不要濫誇獎

孩子學會了一個新詞,就誇聰明;孩子學會了繫鞋帶,就說能幹、好孩子、乖孩子、真聽話、真孝順……這些概括、總結、定義式的話一定要小心。

往小了說,孩子真正的好行爲並沒有得到正向強化,他會以爲自己一好百好;往大了說,孩子的自我認知會極爲混亂,對好、乖、聰明等定義會摸不着邊際。

正確的誇獎是誇孩子的具體行爲和帶來的結果,例如誇孩子又會了一個新詞、會繫鞋帶了、學會了一樣新本領,或者誇他穿鞋不用大人幫忙,自立了,都可以。

不要害怕物質獎勵

常有人擔心孩子將來會變成物質主義者或只爲了“東西”而學習或表現。

其實,當一個孩子對獎勵的理解力只有“糖豆豆”和“小餅乾”的程度時,那些大道理是沒有用的。

我們也要相信孩子會成長,他會在某一天要求“精神上”的獎勵和“自我實現”。至於是否爲了“東西”而學習,責任不在孩子而在父母。

若是當父母的將“東西”作爲引誘孩子學習和表現的唯一或者最終法寶,那就不要責備孩子爲實現這一目標而做的努力。

如何獎勵與懲罰孩子?注意把握獎勵與懲罰的分寸

懲罰的技巧

與獎勵相對應,懲罰也是有方法、有分寸、有竅門的。

不能“貼標籤”式地責備

與獎勵一樣,對孩子的責備也不能是“貼標籤”式的。

要指出孩子的具體行爲哪裏不對,而不是指責孩子不聽話、笨、懶、壞等等。

如果在批評錯誤行爲的同時能夠加上對孩子的動機、良好用心與願望的肯定,孩子就能夠感受到你對他的理解,因此也容易接受你的批評,這樣孩子的“自我”是沒有問題的,是完整、未受傷害的,是這個“自我”的一些行爲不當或不對。

這樣的孩子將來能夠有很好的自我接納,同時也願意接受別人的批評,而不會“老虎屁股摸不得”似的對不同意見和批評過度敏感,更不會心裏充滿自卑、自責和羞恥感。

可以有條件地體罰孩子

常有家長問我:“是否可以體罰孩子?”我的答案是:“當然可以!”

只要事先告訴孩子,如果不能如何就可能得到體罰的後果(若能得到他的同意或認可更好)。

懲罰時不能借題發揮,不能把對領導的恨和對孩子媽媽(爸爸)的怨一併發泄出來。

與刻意的沉默和冷靜相比,這種震怒反倒更能讓孩子體會出父母的苦心、父母的在乎、父母與孩子的互動和參與,反而有可能增進互相間的理解和同情。

不能羞辱孩子

懲罰孩子時,有一點是家長一定要注意和避免的:不能羞辱孩子!

羞辱的話會造成孩子永久的心靈創傷,會造成孩子人格上的缺陷。

這些話包括羞辱人格、評定品行以及判斷孩子的人生和未來。

這種羞恥感會伴隨孩子一輩子,會使他在與他人接觸和交往時有莫名的恐懼和焦慮,有時會極其自卑,又常常容易惱羞成怒。

他會終其一生(除非後來有修復的機會)生活在自尊與自卑的搖擺中,有時乞求他人的讚賞和憐愛,有時又會攻擊他人;他對自己有時充滿同情,勉勵自己、支持自己,與命運對抗着,有時又會自暴自棄,承認父母的論斷,萎靡下去、沉淪下去,甚至做出不可思議的事情。

不能威脅拋棄孩子

懲罰孩子最不能做的,是威脅拋棄孩子。除了明確說“不要你了”“扔出去”“送回醫院”或“送到孤兒院”等,充滿暗示性的“你不像(或不是)我們家的人”“以後我不管你了”“你對得起我給你做的飯(或其他東西)嗎”等也屬於拋棄孩子的話。

孩子對父母,百分之百地依賴,百分之百地信任,他期待着父母無條件地接納和無條件地寬容與原諒,更期待着父母給予正確的指示和教導。

當父母以拋棄相威脅時,孩子一開始會信以爲真,即使後來看清了父母只是說說而已,他所受到的傷害仍是巨大的。

他將體驗到深深的恐懼和無邊的孤獨,他會束手無策或者抓狂,他會放棄自己的一切向父母認錯、乞求。

因此,這樣的孩子無法再建立自我,而是認爲我的一切都是承他人之恩惠纔有的!

當父母說出拋棄孩子的話,意味着父母放棄責任。如果父母都放棄了責任,讓孩子如何去學會擔當?而當孩子看穿父母的威脅只是嚇唬嚇唬,實際上不敢也不能拋棄他(她)時,父母又如何能使孩子“信”與“服”?

如何獎勵與懲罰孩子?注意把握獎勵與懲罰的分寸 第2張

有效懲罰的關鍵

對於懲罰到底是否有用,不同流派的心理學家有不同的看法。

有的認爲從長遠來說,懲罰的不利大於有利。有的認爲,在危險情況下,如孩子玩火、玩電源插座等,是可以懲罰的。

也有的認爲,絕對不能懲罰孩子,因爲這是負強化,孩子就算表面上抑制住了錯誤行爲,但內心反而有更強烈的記憶和反彈。

20 世紀 90 年代後的相關研究卻表明,如果使用恰當,懲罰可以作爲控制不當行爲的有效辦法。持這一觀點的是信息加工理論的擁護者。

信息加工理論認爲,懲罰當然一定會引起孩子的焦慮、恐懼等行爲,會讓孩子不悅,如果是體罰,則從內心到肉體都不舒服。

兒童將來是真的改正還是因爲懼怕而暫時壓抑,最關鍵的決定因素是他對自己這些不舒服、不愉快的解釋。

如果孩子“外歸因”,即歸爲對管教者的害怕,對行爲被發現的害怕,那麼將來他不太會改正錯誤,只會躲避管教者或掩飾錯誤。

如果孩子“內歸因”,即歸爲內疚、羞愧、自責,那麼將來他會主動避免犯錯,以不再體驗內疚、羞愧。

這裏必須提醒的是,如果是過度懲罰,造成孩子對自己的人格而不是具體錯誤言行的羞恥感和負罪感,則是完全有害的。

網上曾經流傳過一個視頻,一個孩子在超市偷拿東西被告了家長,孩子的父親勒令孩子跪在超市門口“反省”。很多人都在這段視頻下留言,指責父親的做法太過分了。

這讓我想起我的一個朋友。她小時候,有一次考試沒有考好,她媽媽就把她綁在家門口的樹上,胸前掛了張紙,上面寫着“差生”,讓過往的鄰居看到,以達到“示衆”的效果。

那位跪在超市門口的孩子今後有什麼內在和外在的變化我不好說,而我這位朋友,直到她 30 多歲的今天,人格仍是不穩定的,情緒忽漲忽落,對人有時冷有時熱,她自己一會兒充滿自信、積極樂觀的樣子,一會兒又垂頭喪氣、惶惶不安。

用這麼極端的方式懲罰孩子的情況確實比較少,但是,很多家長的懲罰造成孩子內心的惶然、恐懼和羞恥是一樣的。會造成孩子情感和心理傷害的懲罰是絕對不能有的。

我們這裏所認同的懲罰是指與錯誤行爲相一致的、只針對該錯誤的懲罰。

心理學家Doonjan在20世紀90年代初,提出了有效懲罰的幾個關鍵點:

及時。

不要“等你爸回來”或者某一天突然想起再懲罰,一定要抓“現行”。

態度堅決。

堅決不等於嚴厲,嚴厲會產生高焦慮,造成孩子不必要的懼怕和退縮。而堅決意味着毫無疑問,讓孩子減少困惑。

要連貫、一致。

不能高興了就當沒看見,不高興了就劈頭蓋臉。

方式要溫和、可被孩子接受。

超過孩子理解和接受範圍的方式不會有好效果,反而有副作用。

儘可能不使用體罰。

絕對不允許用羞辱、拋棄等冷暴力。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條:向兒童解釋懲罰他們的原因。

由於這些方式都是建立在孩子有了一定的認知能力的基礎上的,所以對於學齡前的認知水平較低的孩子要少用懲罰,而要多采用正向強化的辦法,去教導孩子做正確的事,而不是強調他們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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