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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男童上幼兒園左眼失明

來源:寶貝周    閱讀: 8.84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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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男童上幼兒園左眼失明
本報訊(記者 趙福生 )西安市未央區一4歲男童在幼兒園裏左眼受傷,但因沒有足夠的證據,3年多來索賠無果。案件到了法庭後,法官耐心調解,最終使受害者獲得了20萬元的賠償,平息了這場矛盾。 
  2003年2月27日下午16時許,西安市未央區紅蘋果幼兒園突然傳出幼兒撕心裂肺般的哭聲,4歲男童波波(化名)眼睛受傷出血,小夥伴們亂作一團。波波被急送醫院搶救治療,被診斷爲左眼球穿通傷,左眼失明。 
  事情發生後,波波告訴家長是一名叫西西(化名)的小同伴在玩耍中將其眼睛刺傷。爲此,波波的家長找到西西的家長和幼兒園要求賠償。西西不承認是其所傷,西西的家長因此拒絕賠償。幼兒園先期付款5萬多元,後因對方提出賠償的數額巨大,無力承擔,雙方也沒有說到一塊,從而停止了繼續承擔醫療費用。由此,波波的家長放出話來,要對西西和幼兒園老師進行報復。西西母親爲此辭退了工作,回家專門看護孩子,3年多來提心吊膽,沒有睡過一個安穩覺。紅蘋果幼兒園擔心波波的家長在幼兒園實施報復,殃及老師和更多的孩子,也是成天提心吊膽,準備關門歇業。三方紛爭久久不能平息。 
  2007年9月,波波的家長一紙訴狀將紅蘋果幼兒園和西西一同列爲被告,向未央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賠償50萬元人民幣。未央區人民法院三橋法庭兩次開庭審理此案,查明原告波波在紅蘋果幼兒園左眼受傷屬實,但被告西西否認致傷原告,原告並無足夠證據予以證實。 
  原告家長眼看訴訟請求要落空,多次在法庭哭鬧,聲稱如果不滿足其訴訟請求,將對西西和幼兒園老師進行報復。審判長王建安、審判員白劍、代理審判員王新成耐心說理釋法,反覆向當事人講解證據規則,5次耐心調解,歷經3個多月努力,終於使案件三方於2007年12月14日達成諒解與賠償協議,該案得以調解結案。被告紅蘋果幼兒園一次性承擔波波醫療、營養、交通、護理、繼續治療等一切費用共20萬4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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