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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懲罰:訓練孩子的好行爲

來源:寶貝周    閱讀: 2.8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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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能算算術、鸚鵡學會騎車。這些馬戲明星的驚人表現都是用“獎勵-懲罰”的辦法“強化”出來的:做到了要求的行爲,餵它點吃的;否則,抽一下鞭子。

人當然不能完全像動物那樣簡單地調教,但“獎罰”的強化作用一樣有效。不光孩子,大人也一樣,你在工作單位表現好了,拿到的獎金多,或者評了先進,就會容易保持好的表現。

獎勵-懲罰:訓練孩子的好行爲

強化孩子的行爲,一個基本的前提是:在愛孩子的前提下,不滿足孩子的所有要求;要利用這些要求作爲條件,作爲強化物,來培養孩子的好行爲。

獎勵:激發孩子良好表現

要有效施行獎勵,家長自己手裏要隨時掌握着一些籌碼—孩子非常需要、非常想得到的東西。這包括三個方面,分別是物質的,如孩子特別想吃的食品,特別想得到的玩具;活動的,如給孩子講故事,帶孩子出去玩,允許孩子看電視等等;以及精神的,如孩子做得對就予以讚賞、表揚,爸爸媽媽就表現得很高興等等,把它們作爲獎勵物,在訓練孩子好行爲的時候使用。

當孩子表現出一個好行爲之後,家長就可以派出手中籌碼讓他的需要暫時得到滿足;孩子爲了進一步得到獎勵物,自然會進一步表現出該好行爲。比如,到了吃飯時間,孩子不能按時上飯桌,上了飯桌也不能好好吃飯,就可以和孩子講好條件:“你想買玩具,好,只要你每天開飯時按時吃飯,好好吃,一個星期天天做到,就給你買。”

對幼兒來說,玩具這類物質獎勵是最直接有效的。但家長也應注意,它畢竟是最低級的獎勵,隨着孩子的成長,要逐漸向活動性獎勵和精神獎勵轉變。實踐證明,把三種方式經常地結合起來,效果會更好。

懲罰:糾正孩子不良行爲

懲罰,是從另一個角度糾正孩子壞毛病的好辦法。通常有四種方式:一是撤銷物質性承諾,如收起孩子喜歡的玩具、不給買原來答應好的玩具等。如上例中,玩具買了,孩子的目的達到了,又恢復了原來的樣子,家長可以繼續提要求:“玩具雖然買回來了,但你要好好吃飯,才能隨便給你玩,不好好吃飯,玩具就收起來。”;二是撤銷活動承諾,如不帶孩子玩、不給孩子講原來答應講的故事等;三是精神上暫時“撤回”對孩子的愛,如批評、斥責、情感上冷落等等;四是體罰,如將孩子關在屋子裏不許出來活動、罰站甚至打罵等。不過體罰產生的負作用很大,家長應儘量避免採用。

舉個不少家長最頭疼的例子。孩子在商店裏見到某個玩具,一定要買,甚至大哭大鬧,躺在地下打滾。在這種情況下,最好的辦法就是立刻把孩子抱離商店,回家以後,採取冷處理的方式冷落他,讓他知道他今天的表現讓父母不高興。等孩子平靜下來後再給他講道理,告訴他不買玩具的原因,以後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做。同時還要結合物質懲罰,如收回孩子愛玩的玩具,讓孩子知道,他必須爲他今天的“壞”行爲付出代價。不出幾次,孩子就不會在商店裏大哭大鬧了。

有的家長會擔心這種方法會使孩子有好處就幹、沒有好處就不幹。但研究表明,對於不太懂事的孩子來說,惟有運用這種方法訓練,才能使他們養成好的行爲習慣;同時還可以讓孩子從小就懂得是非、對錯,懂得什麼是公平、公正、守信和互惠。這對他們將來適應現代社會大有好處。

在對孩子進行行爲訓練時,下面兩個原則應該把握好:

● 愛自己的孩子是前提,任何時候不能粗暴地對待孩子,不到萬不得已的情況不使用體罰;

● 要把握好寬嚴度,在親子關係中,寬嚴度、控制權應該在父母手中,父母絕不能被孩子控制;

行爲習慣的養成只是教育的目的之一,最終目的是要培養孩子好的個性品質,而個性品質是認識、情感和行爲習慣的“合金”。因此,獎懲之外,講道理是家庭教育的永恆的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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