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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前不立規矩就晚了!如何正確給孩子立規矩?

來源:寶貝周    閱讀: 7.3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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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這在孩子的教育中也是一樣的道理,那麼該如何給孩子樹立規矩呢?3歲前不立規矩就晚了!如何正確給孩子立規矩?

一位清華教授說:“中國教育最大騙局就是快樂教育、學歷無用以及釋放孩子的天性,這三個騙局,正在一步一步扭曲中國孩子的成長。”

現在很多父母對於養育孩子,信奉的就是“釋放天性”、“散養”“放手”,想法固然是好,可是,用這樣的方式去養育孩子,最後卻事與願違,養出了野蠻、沒教養、沒規矩的孩子。

剛剛過去的五一假期,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中,幾名兒童在館內水池邊,用鵝卵石“打水漂”,而家長就在旁邊淡定圍觀,還不時舉起手機拍照。

類似的案例太多了:

四年級的男孩猛推孕婦,被質問原因時竟說:“我就想看看她會不會流產”。

4個“熊孩子”闖進西瓜棚,踩爆農戶9000斤瓜,僅僅因爲無聊,想找點樂子。

……

鼓勵孩子探索,不禁錮孩子思想本沒有錯,可爲什麼熊孩子越來越多?

因爲很多父母錯把“縱容”當成“自由”,沒有規則的教育,釋放了孩子的心中的“小惡魔”。

無條件的放養,只會讓孩子缺乏最起碼的敬畏之心。如果沒有任何教育和引導,還要父母做什麼呢?

蒙臺梭利說:“建立在規則上的自由,纔是真正的自由,同樣,建立在規則上的愛,纔是真正的愛。”

都說“3歲看大”,孩子3歲之前,父母就應該逐漸把規矩立起來了。

對孩子來說,規則不是限制,而是界限。生而爲人,至少要守住三個底線:不傷害自己、不打擾他人、不破壞環境。

1.不傷害自己

孩子沒有安全意識,對生命缺乏敬畏之心,受傷害最多的還是自己。

前幾天剛看到的新聞,12歲男孩因爲賴牀被家長訓斥,竟從6樓的家中翻出窗外,睡在了5樓的防盜窗上,最後被消防員救下。

還有一個年僅6歲的小女孩,只因想模仿動畫片中的情節,撐着一把小雨傘從13樓跳下。萬幸落在6樓露臺,被鄰居發現及時送醫,撿回一條命。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生活中常見的小事,孩子看不到背後暗藏的危險,家長也常常不以爲意。比如,在車流密集的馬路上橫衝直撞,隨意把玩剪刀、菜刀,無視“水深危險”的提示下河戲水……

你不及時給孩子安全教育,最終可能將付出慘重的代價。

給孩子建立“不傷害自己”的規則,他們才懂得什麼行爲不被允許,也就不會“傳遞傷害”,孩子才知道尊重別人,遵守社會道德,才能去珍惜生命。

3歲前不立規矩就晚了!如何正確給孩子立規矩?

2.不傷害別人

不懂得什麼會傷害自己,也更加不會顧及別人的安全。

10歲男孩在8樓的家裏看動畫片,嫌樓外施工的電鑽聲太吵,一氣之下用小刀子將施工者的安全繩割斷,致其懸在半空中動彈不得。

江蘇江陰某小區,一個過路的22歲女子,被頂樓扔下的磚塊擊中頭部,當場死亡,闖禍的是兩名二年級小學生。

孩子在2歲以後,自我意識開始萌芽,他們有時會通過打人,或其他挑戰別人底線的行爲,來感受“我”的力量。

制定規則,約束孩子的一些行爲,提高他們的自控力,不做傷害別人的事,也爲他們以後良好的人際關係打下基礎。

3.不破壞公共環境

有一期《圓桌派》上週軼君說:

“家長們出門會告訴孩子,這裏不能碰,那裏不能摸,但是,是因爲怕孩子把手和衣服弄髒,卻從來不給孩子制定規則,出門的時候,什麼事情可以做,什麼事情不可以做。”

江蘇江陰三個小學生,兩個星期偷走了42輛公共自行車,造成損失超過15萬元。他們破壞鎖止器,再把自行車騎走。

而當公司向孩子家長提出經濟賠償時,家長態度冷漠,不願賠償。

有了家長“撐腰”,孩子無需爲自己的錯誤行爲買單,恐怕今後將更加爲所欲爲。

告訴孩子:我們有使用公共資源的權利,但不能用不正當的手段去私自佔有或破壞。

還是那句話,你不教育孩子,這個社會早晚會替你教訓他。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幫助孩子制定規則呢?這裏分享我的幾點經驗。

1.考慮孩子可接受的範圍

給孩子制定規則,要考慮孩子的年齡階段和發展特點,不要超前給孩子制定不切實際的規則。

鄰居家的孩子只有一歲半,可是,經常會聽見她在嘶吼,原因是她對兒子要求,自己的玩具自己收。可她沒有想到,一歲半的孩子,對於收拾玩具這個行爲,是無能爲力的。

不合理的規則,可能會產生兩個後果。

首先,孩子某些合理的、正常的行爲會受到約束和壓制。

兒子班的一個家長,就會要求孩子,寫完作業才能和小朋友一起玩。

玩,本來就是這個年齡階段的天性,但是,加上了這麼一個“規則”,孩子漸漸就不愛下樓玩了,因爲覺得玩,也是被要求的。

第二,孩子因爲無法遵守規則,而忽視規則,從而產生“規則可以不遵守”的想法。

這樣的規則對於孩子來說,就是形同虛設。

2.父母和孩子一起遵守規則

幫助孩子制定的規則,父母更應該以身作則,起到榜樣的作用。

要孩子懂得不可以隨意打擾別人,父母首先就應該尊重孩子。比如,玩遊戲、看動畫片可以規定一個時間,而不是在孩子玩得正開心的時候,強迫他們終止;

讓孩子不打人,父母也應該做到不體罰孩子;

假如父母做錯了事,也要給孩子道歉;

在公共場合舉止得體,孩子從你身上看到的,就是他們會學習模仿的行爲。

當父母遵守了規則,纔會賦予規則威嚴性,讓孩子帶着敬畏的心理去遵守規則。

3.制定規則不帶情緒

如果父母將個人情緒帶進規則裏,孩子可能只會感受到害怕、恐懼、憤恨和不滿,無法正視問題,拒絕與父母合作。

有一次,兒子渴了,自己站在板凳上去拿水杯,不小心把水杯弄倒了,水就灑到了老公的手機上。

怒氣衝衝的老公,當時就給兒子定了一個“規矩”,以後不可以自己去桌子上拿水杯喝水。

兒子被爸爸凶神惡煞的表情給嚇得不敢說話,只好拼命點頭,而他心裏卻是有委屈的,對於這個“規矩”當然是不認可的,爲什麼自己不可以拿水喝?不是說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嗎?

4.堅定地執行規則

規則一旦制定,就需要嚴格執行,不以家長的心情好壞、孩子的情緒高低爲轉移。

如果孩子一哭鬧起來,甚至撒潑打滾,你就束手無策,只好當場滿足了孩子的需求,還煞有介事地強調“這是最後一次”。孩子是捕捉情緒的高手,這次嚐到了甜頭,下一次很可能就變本加厲。

父母在孩子面前,應該是溫和而堅定的。

面對大哭大鬧的孩子,你可以說:“媽媽知道你現在不開心,你想哭就哭一會吧,媽媽就在這裏陪着你,但是我不會滿足你的要求。”

等孩子發現撒嬌耍賴都沒有用,自然就會慢慢捨棄這樣的行爲。

5.用承擔責任代替懲罰

當孩子違反了規則,父母們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懲罰,這的確能讓孩子在短時間內守規矩。

但是,孩子也會有一個“免疫力”,這個方法越來越無效。而且,懲罰的背後是你強我弱的信號,對孩子不尊重,也讓孩子排斥規則。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不如就讓孩子自己去體驗,不好的行爲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這比任何說教和懲罰都管用。

當孩子把玩具滿地亂丟,自己不小心踩到弄痛了腳,跑到你懷裏哭訴,不妨趁這時告訴孩子:“我不會因爲你亂丟玩具就懲罰你,我永遠愛你,但你得自己把玩具收好。”

給孩子立合理的規矩,讓孩子在秩序中成長,學會判斷是非善惡,把規則內化爲骨子裏的教養,讓自己成爲一個尊重別人,不傷害別人的人。

別把撒手不管,當成靜待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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