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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孩子的所有懲罰方式都該被禁止嗎?NO!

來源:寶貝周    閱讀: 1.4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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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對孩子的所有懲罰方式都與打孩子一樣應該被禁止嗎?不,我認爲在養育孩子時需要一定的懲罰。有些類型的懲罰可以傳授孩子道德觀念和社會價值觀,也可以稱得上是道德教育。

讓我們來看看在養育兒女時普遍使用的一些懲罰辦法。

對於父母或老師來說,在孩子做出某些不被允許的行爲之後,有時候有必要剝奪他的某種特權。但是——

這種懲罰包含一個基本的原則:懲罰,不是、也不應該是教育者對孩子的報復或反擊。如果這種懲罰是爲了教育孩子,那這個懲罰必須是因爲孩子的不當行爲而導致的合理的、必然的後果。

我們來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6歲的瑪格麗特正處於某種不可理喻的情緒之中。這是星期天的下午,她想和爸爸、媽媽、妹妹一起去公園玩,但外面快下雨了,似乎最好還是待在家裏。媽媽試圖讓她用畫畫來打發時間,然後又讓她給洋娃娃縫衣服,之後又讓她剪一些圖片貼在她的剪貼簿上。通常,這些活動都能吸引瑪格麗特,但今天沒有一樣能讓她有興趣。她變得越來越煩躁,不停地發牢騷。她嘲笑妹妹,還搶妹妹手裏的玩具。當父親看自己喜歡的電視節目時,她試圖關掉電視機。然後,她用刺耳的聲音大聲歌唱,想壓住電視節目的聲音。在遇到責備之後,她的牢騷更多了,還變本加厲,想出各種新的方法來激惹父母、捉弄妹妹,吵得客廳亂哄哄。最後,父親嚴厲地對她說她必須離開客廳回自己房間去,當她覺得能夠控制自己時纔可以再回來與大家待在一起。

對孩子的所有懲罰方式都該被禁止嗎?NO!

(除去這個過程的其他因素,我們只分析這其中的懲罰。)在這裏,如果她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爲、一定要騷擾大家的話,她就必須暫時離開家庭活動。這個懲罰,對瑪格麗特的行爲來說,就是一個合理的、必然的結果。

這實際上是在告訴瑪格麗特:“我們不能讓你的執拗、固執的行爲打擾到全家(不管這種行爲有什麼深層的原因),我們要求你必須要回自己的房間,直到你覺得自己可以再次成爲一名理智的家庭成員,我們才歡迎你回來和我們待在一起。”

6歲的瑪格麗特不會看不出來其中的邏輯,這種懲罰的公正性顯而易見,至少在瑪格麗特平靜下來後是這樣。

但是,現在讓我們假設父親改變了這個懲罰。他說:“現在,你回自己的房間,到吃晚飯時才準出來(假設此時是下午三點,晚飯在六點)。”

(請設想一下,晚飯前的這幾個小時,瑪格麗特在房間裏會是什麼狀態呢?)

這樣的話,瑪格麗特不得不在自己的房間裏煎熬三個小時。在這三個小時裏,她可能把全部的心思都用來想象如何復仇,而不是懊惱自己剛纔的幼稚行爲。這樣,她就從懲罰中學不到什麼東西。

我們很容易從中得出一個原則:如果懲罰力度過大,超過了孩子能夠忍受的範圍,懲罰就毫無益處,只會加深孩子覺得自己受到不公正對待的感覺,並會引起敵意或報復情緒。

沒有哪個孩子能從這種極端的“驅逐”中獲益。對於大多數孩子來說,要保持自己因爲騷擾家人而產生的內疚感,或者只是記住自己爲什麼被驅逐,半個小時都太長了。所以,瑪格麗特的父親給她保留了一定程度上的控制權——在她感到能夠控制自己時,就可以回來與家人待在一起。這意味着,她可能要在自己的房間裏待5分鐘、10分鐘或更長的時間,無論多久,都取決於她在這種情況下讓自己冷靜下來所需要的時間。

讓我們來看看,處理這個“週日下午危機”的其他幾種可能性。

1. 假設在瑪格麗特鬧情緒的時候,父母試圖跟她講道理。

但問題是,當一個孩子非常失控時,他沒有足夠的理智來澄清自己的誤解,或者評估自己的不理智行爲。很多好心的父母覺得,對於孩子的任何對抗都應該講道理。我們都曾見過這樣的一幕:父母在面對一個尖聲喊叫或者極爲固執的孩子理性地分析孩子的行爲。但我認爲,跟孩子講道理最好等她發完脾氣,至少恢復了一部分理智之後。拿瑪格麗特來說,等她平靜後,能夠審視自己的行爲時,在與她談談她的欣慰可能比較適當。如果父母與孩子之間的這種談話不是一再重複批評孩子的錯誤,也不是去重新掀起一番爭吵的話,那麼也能起到教孩子學會自我控制的作用。因爲當孩子能夠用理性分析自己的不理智行爲時,他就已經向控制自己的不理智行爲邁出了一大步。

對孩子的所有懲罰方式都該被禁止嗎?NO! 第2張

2. 假設瑪格麗特非常喜歡自己的新自行車,父親也知道,便決定剝奪瑪格麗特這兩天騎自行車的權利,以此來懲罰她的行爲。

盛怒之下,很多父母會不假思索地抓住一個孩子最在意的權利,把剝奪這項權利作爲對孩子的懲罰。但是,經過再三考慮我們就會發現,剝奪瑪格麗特騎自行車的權利與她星期日下午的不當行爲之間並沒有邏輯關係。在孩子看來,這更像是一種報復行爲,而並不是自己的行爲不當導致的合理後果。

如果在一種懲罰中,孩子學不到任何東西,反而會加深收到不公正對待的感覺,導致他很快就抹去自己爲何招致這樣的懲罰的記憶。但是如果是另一種情況,比如瑪格麗特騎自行車時無視父母的安全警告,那麼父母剝奪她一兩天或兩三天的騎自行車的權利是完全有充分理由的。

“無論孩子犯什麼樣的錯誤,都一律剝奪他看電視的權利”,(諸如此類的懲罰)這是深受當今父母喜愛的一種懲罰方式。儘管很多父母聲稱這種管教方式很管用,但不加區別地運用這種方法,不會教會孩子任何東西,這只不過是父母手中的一個武器而已。

所以,我們在管教孩子時都要遵循這一原則——讓孩子獲益。那麼,只有在孩子出現了與看電視相關的過錯或看得過多時,剝奪他看電視的權利,纔是更合理的。

在事件與觀念之間建立邏輯關係能夠讓各種學習更加有效。懲罰要想有效且能讓孩子學到東西,也必須要建立起這樣的邏輯關係。在孩子恢復理性思考時,他也想看到自己的行爲與後果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