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看到這樣的新聞,我都無比!無比!無比!憤怒!!!
故舊文重發,提醒你,這樣的危險隱藏在我們每個人的身邊,尤其是兩個孩子之後,家長管不過來,容易放鬆警惕,更要提一個心眼!關注孩子的安全!
文|昱子
自從我的女兒出生,她的安全就成爲我最關心的問題之一。
女兒愛笑,天生又是一副胖胖的身材,出門在外,總有不少人要抱要親。時不時遇見一些男性友人,對方也忍不住要抱抱孩子,鬍渣上去扎兩下,有時還要扎巴嘴親一親。
每逢這時,我的腦袋都要炸毛了,趕緊找理由把孩子接過來,因爲我看到的不是別人的愛,而是自己的恐慌!
我的腦袋裏尖叫着:你怎麼能親她呢?你想幹什麼呀?我的大腦裏飛速着旋轉着一組數據:80%性侵女童是熟人作案,70%性侵案件是家長疏忽所致……
我的神經是如此敏感,但我寧肯得罪這些心懷友愛的人們,也不願意讓我的女兒承擔任何一點的風險。我有充足的理由證明自己的擔憂絕非空穴來風。
記得我讀三四年紀的時候,有一天晚上,父母在家裏宴請同事,其間有一位客人據說是我的遠房舅舅。
大人酒過三巡,醉熏熏的,就叫我過去認親戚,那位舅舅環抱着我,一雙手就在我屁股上蹭來蹭去……
我漲紅臉叫了聲“舅舅”,他狠狠地摸了一把,我趕緊掙脫他跑了,後面傳來一陣鬨笑聲:“瞧這孩子,還不好意思呢!”
我一直沒和爸媽提及此事,但這位舅舅的舉動是如此古怪,以至於我身爲成人了,依舊能清晰地回憶起當時那種尷尬非常的感受。
直到高中,我纔開始覺察這種舉動的騷擾意味,此後我會與密友談論此類事情,出乎意料的,比之我的朋友,我的遭遇不過只是爾爾。
密友A,家境小康,假期在親戚家留宿,受親戚哥哥騷擾,對方脫褲露下體,要求妹妹觸摸。這種情況始自A就讀小學低年級時,一直持續到A就讀小學高年級。A告訴了母親,母親把對方罵了個夠。
密友B,週末在親戚家午睡,時爲高中生的表哥提出玩“脫褲子”的遊戲,B當時僅爲幼兒園大班的孩子,就同意了。表哥模擬猥褻動作,在其身上反覆摩擦,雖未有實質性傷害,但B已經能感受到羞恥,非常害怕。
年幼的B不能向家長清楚描述事件,只能以哭來反抗再去親戚家,但並未奏效,此後兩年間,她多次在親戚家遭遇猥褻。
這就是我經過的和聽過的故事,沒有一點誇張,沒有一點摻水,活生生地,發生在我與朋友的身上。
這些案例,不會見諸報端,更不會口口相傳,它們多數僅是埋藏在當事人的記憶裏,成爲羞恥與絕密的一角。
而你知道的那些案例,比如性侵幼女、嫖宿幼女,又是如何的呢?
在曾經轟動全國的海南萬寧校長嫖宿幼女案中,爲人師者竟然帶頭猥褻未成年學生。
在大多數人眼裏,這完全是背棄天良、禽獸不如,但深入到當地,你會發現,這並非是完全的強迫,女性在當地的地位是如此低下,以至於她們委身於成人男性的時候,不會覺得有多少不妥與強制。而那些爲人師表的成人男性,何來“嫖宿幼女”的意識,有的不過是“女朋友”“朋友”的概念。
這不是爲嫖宿幼女的嫌犯開脫,而是這其中潛藏着多麼可怕的一個邏輯——女性,不論年齡爲何,不過是男人把玩的對象!
再觀之前的案例,難道那些猥褻幼女的人意識到他們在犯罪了嗎?沒有!他們不過都將女孩視作工具與玩具,玩一玩,摸一摸,不過就像看見喜歡的糖果偷吃幾口,無關道德高下,也無關身價幾何。
所以,部分男性對女性的物化,正是導致他們輕易猥褻女孩的原因——不過就是摸一下,又能怎樣?
這樣的想法,也應證在民間那些直白粗魯的語言當中。就像我偶爾與清潔阿姨聊到農村性侵女童的事件,阿姨輕描淡寫地說:農村女娃,摸一下、捏一下你能說人家啥呢?又不是搞大你的肚子。
阿姨的話聽上去很糙,但多少人身在現代,精神卻仍然存在於粗鄙野蠻的舊日呢?你敢說阿姨的話不正是直白殘酷的寫實嗎?
正因如此,我從不輕易把孩子交到男性友人的手中!
我怎知他心中如何衡量女孩的輕重呢?
我怎知他能否尊重女孩爲人的尊嚴與地位呢?
我怎知他心懷敬畏,將女孩與男孩都視爲同樣值得尊重與培植的對象呢?
我的一位前輩教女有方,她的女兒自立自強,爲人處世分寸感極佳。前輩從不限定女兒的喜好,但卻非常嚴厲地從小約法三章:
不得與男性親戚單獨相處;
不得在有男性成員的親朋家中留宿;
不能與男生單獨外出。
這三條規定,看似死板,但卻行之有理,不要忘記:80%的性侵幼女案件始肇事於熟人!
所以,當我把女兒緊緊貼在懷中,勿怪我敏感如斯,我只是在盡人母之職,在這個並不善待女性的世間,捂緊她最基本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