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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如何有效地對孩子進行紀律管束

來源:寶貝周    閱讀: 2.4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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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建議那麼多,到底聽誰的?寫進教科書的這5點纔是關鍵!只要帶過寶寶,你的身邊一定有很多育兒專家,是不是已經暈了?我們到底信哪一條好?

父母如何有效地對孩子進行紀律管束


首先,對於那種“你這樣做會毀了孩子一生”的文章,基本就……不要關注了,直接pass吧!

確實,很多育兒建議都是出於好心,或出於交流的目的,而且確實都是有一定道理的。

只是,再有道理,也不能照單全收,而是要學會根據自家寶寶的實際情況和自己的育兒經驗進行選擇性接受。

我自己覺得,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選擇性接受”的能力夠不夠好,纔是真正考驗爸媽“育兒商”的試金石之一啊!

事實上,任何“育兒建議”,都一定有其背後的基礎原理。

基本功練好了,其它複雜的招式才接得住啊!

所以,如果我們瞭解一些基礎的兒童心理學知識,能掌握好家庭教育中的基礎、關鍵的原則,那麼,再判斷這些育兒建議對不對,好不好時,頭腦就清晰得多了!

今天就總結一下,寫進正規的大學心理學教材《心理學導論》、經得起驗證的家庭教育建議。

有效的家庭教育中,有兩個關鍵因素:

1、溝通

2、紀律約束

自由和指導的平衡,纔是良好的家庭教育。

在教育的過程中,下面這些問題尤其值得關注:

一、一致性

給予孩子自由,孩子纔有機會通過自己的語言、行動自由地表達出自己的深層感覺。不過,這並不是讓孩子隨心所欲。

我們得給孩子明確地規定一個可接受的範圍。這就是紀律和自由的一致性。

先舉幾個“不一致”的例子:

1、寶寶想買玩具車,媽媽說“不行”;

於是寶寶開始大哭、耍賴……

媽媽受不了了,最終屈服,還是給寶寶買了玩具車。

2、“你要是不吃飯,一會兒就不準吃蛋糕了!”

但過一會兒,覺得寶寶剛剛就沒好好吃飯,肯定會餓,媽媽心裏很內疚,又主動拿蛋糕給孩子吃。

3、今天孩子因爲打架、罵髒話,被媽媽批評,還送進房間反省;

第二天孩子又罵髒話了,但今天媽媽心情好,就不予懲罰了。

前後不一致、隨意懲罰,孩子會感到更加憤怒和困惑。因爲他們不知道這一次的行爲,到底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

而且,爸爸媽媽不一致的行爲,也給孩子傳遞了這樣的信息:

別信我 ,我說的話經常不算數!

二、積極管教

爸爸媽媽管教孩子的行爲時,常用的方式有硬性懲罰、情感懲罰或正面教育法。

研究正面,對5歲以上的孩子,正面教育法是最有效的。

其它兩種方法,當然都有作用,但體罰和情感懲罰一定一定要慎用。並注意這幾個指導原則:

1、把指責孩子,和指責孩子的行爲區別開

不要說“你真是個壞孩子”!

而應該說“你做了這樣的事,讓媽媽很失望”。

2、具體說出你所懲罰的行爲是什麼

一定要跟孩子解釋清楚,爲什麼不能這樣做,爲什麼爸爸媽媽要限制孩子這樣的行爲。

3、懲罰不能過於粗暴,不能對孩子造成傷害

不要在自己發怒的時候打孩子;

讓孩子覺得“爸媽不愛我了”,這是比任何懲罰都嚴重的痛苦和傷害。

4、懲罰要及時

發現孩子的不良行爲後,立即懲罰才最有效,比如訓斥、取消一個孩子喜歡的活動或待遇。越幼小的孩子,越需要及時。

5、儘量不體罰

體罰對2歲以下的孩子效果不好,因爲孩子會感到困惑並受到驚嚇;

對5歲以上的孩子也不好,孩子會感到羞辱,產生敵對情緒。

如果非要說什麼時候可以體罰,最多隻能在沒有其它更好的辦法時使用這樣的懲罰。比如孩子一個人在馬路亂跑,一旦出事就是人身危險,面對這種很嚴重、很危險的錯誤,體罰有一定的懲戒作用。

6、獎勵比懲罰更好

在孩子表現好的時候獎勵,比在孩子做錯事時懲罰更有效。

三、親子關係

教育孩子的核心問題,就是親子關係,積極的親子關係包括:

1、相互尊重

父母不僅儘量不打、不藐視孩子,同時也不會對孩子力所能及的事情包辦代替。

因爲剝奪孩子的學習、負責的機會,同樣阻礙孩子獨立和自尊的發展。

2、分享快樂

每天都和孩子做些雙方都快樂的事情。

3、愛

孩子不會理所當然地感受到父母的愛,所以,用語言、行動進行交流很重要。

4、鼓勵

不僅鼓勵孩子的成功,也鼓勵孩子在努力、進步的過程。經常得到鼓勵的孩子更自信。

四、有效溝通

每個孩子、每個人都是獨特的。要做到“有效”溝通,理解這一點很重要。

因爲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這是不能作假的。

允許孩子跟自己的想法不同,允許孩子自由地把想法表達出來,纔是父母和孩子坦誠交流的關鍵。

如果認定孩子的某些想法就是“壞的”,那等於是否認了孩子生活經歷中真實的一部分。

更好的做法是,讓孩子明白:

所有的想法都可以存在,但並不是所有的行爲都可以被接受。

否則,阻礙孩子的想法,往往成了阻礙爸媽和孩子交流的“罪魁禍首”!

舉個例子:

兒子:琪琪不跟我玩了,幼兒園裏沒人喜歡我!

爸爸:琪琪不跟你玩,你再找別的小孩子玩就行了嘛!

兒子:我找了,沒人喜歡我。

爸爸:怎麼會呢,大家都喜歡你的。

兒子:不,他們不喜歡,我知道的。

爸爸:不會的,人家喜歡你的!

兒子:不喜歡!

爸爸:喜歡的!你真的煩死人了!

爸爸與孩子爭執的時候,忽略了一個問題,就是:

孩子“覺得”自己不受歡迎。

如果爸爸能鼓勵孩子說出“爲什麼你覺得小朋友不喜歡你呢?”會更有利於解決問題。

比如,爸爸可以問問兒子:

你真覺得大家不喜歡你嗎?你在幼兒園是不是不開心?

如果爸爸這樣問了,孩子有了被理解的機會,才更有表達自己的情緒的願望。

第二、正確使用關於“我”的信息

兒童心理學家Thomas Gordon,建議父母應該多將關於“我”的信息傳遞給孩子,而不是隻傳遞“你”的信息。

舉個例子:

媽媽想休息一下,但孩子很吵鬧。這時候很多家長會用關於“你”的信息作出反應:

你給我出去玩!

你別吵人家休息!

你是不是就愛惹人生氣?

真是把你寵壞了!

而關於“我”的信息如何表達呢?

“媽媽好累,你弄這麼大聲音,媽媽很難受,媽媽沒法休息了”

這樣不僅清楚地表明媽媽反對某種行爲、還告知了孩子行爲的後果以及家長的感覺。

五、使用自然後果和邏輯結果

如果孩子的某些無理行爲,有自然後果,那麼這些無理行爲自然就會終止的。比如:

孩子賭氣不吃飯,一會兒就自己餓的難受;

孩子撒潑打滾卻無人理睬,最後除了自己哭得很累,啥都得不到。

但有的行爲,不會出現這樣的自然後果,那家長可以建立一個邏輯結果,也就是規定一種理性、合理的結果。比如:

我們現在要吃飯,你要麼現在現在好好吃飯,要麼離開桌子,發完脾氣再回來。

把建立邏輯結果和關於“我”的信息結合起來,有助於糾正孩子日常生活中很多無理行爲。

如果爸爸媽媽說明了結果,孩子也做了選擇,就的尊重孩子的選擇。比如剛纔那個例子,不論孩子選擇繼續吃飯,還是離開桌子去一邊兒發脾氣,我們都得接受。

但別忘記了,等大家情緒都好一些了,要給孩子一個和爸爸媽媽重新連接、合作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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