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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兒女學習做自主決定之前,先教他們順服父母的權威

來源:寶貝周    閱讀: 9.14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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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們在儲藏室修一部推車,女兒去叫他們進屋吃晚飯,她用很有權威的口氣說:“你們趕快進屋去,把手洗乾淨,準備吃晚飯了,馬上進去!”當她一個人進屋時,我太太問道:“他們進來了嗎?”她說:“我叫他們了。”她難以掩飾自己的失望。

他們爲什麼沒進來?因爲她是妹妹,他們當然不想順從她的“權威”。後來她又去儲藏室說同樣的話,但是這次她多加了三個有力的字:“媽媽說……”女兒沒有權威去命令兒子進屋,但她第二次去叫他們時,是以媽媽代言人的身份去叫,所以他們就知道該進屋了。

教兒女學習做自主決定之前,先教他們順服父母的權威

再思“權威”

我們的文化不喜歡權威。我們不僅不喜歡受權威管教,也不喜歡成爲權威——特別是在家裏。

對於權威,我們必須有合乎真理的認識。問題有很多,例如:父母對兒女的權威究竟是什麼?權威是絕對的,還是相對的?父母有權威,是因爲我們比兒女高大嗎?父母對孩子要負責,是因爲我們比較聰明,比較有經驗嗎?我們可以管教他們,是因爲他們有過犯而我們沒有嗎?我們是否有權力讓兒女做任何我們要他們做的事?

如果你不能回答諸如此類的問題,你在履行對兒女的職責時,一定會猶豫不決,也會缺乏安全感。如果你不確定權威的本質和限度,兒女就會受很大的苦,他們永遠不知道你會怎麼判定他們的言行,因爲基本的規定不停地在變;他們也永遠不能學到絕對原則。

許多父母不瞭解引導兒女是必須的責任,所以常常沒有預備好就爲人父母,並且運用權威時也沒有目標,大都只爲一時的舒適和方便。若父母感到壓力時纔要求孩子順從,那麼孩子的順從就只爲了父母的方便。父母必須清楚瞭解什麼是教養兒女的本質,也必須明確教導孩子,要他們凡事順從。

教兒女學習做自主決定之前,先教他們順服父母的權威 第2張

是權威,而不單單是顧問

我曾經擔任學校的主管。我發現,大多數的父母不瞭解自己在孩子的生命中適合扮演權威的角色,也必須扮演這樣的角色;相反,他們只做孩子的顧問。舉例來說,很少父母會說:“我準備了燕麥粥當早餐,這是很好又有營養的食物,今天你吃這個,明天、後天我們再吃你喜歡的。”很多父母會說:“你不想吃我準備的燕麥粥嗎?那你想吃什麼?要不要換?”這樣的問話似乎非常親切、開明,結果呢?孩子發覺他纔是真正做決定的人,父母只能提出意見罷了。

這樣的情形不斷出現在孩子幼年的生活中,例如選擇衣服、玩伴、自由活動的內容,等等。當孩子到了6 歲、8 歲或10 歲,他已經是自己的主人;到了13 歲,孩子就完全不受父母的約束了。這時,不論父母是好言相勸、懇切請求,或是在挫折及憤怒中激烈勸誡,甚至是尖叫恐嚇,孩子都愛搭不理。他們已經成爲自己的老闆,父母早已失去在孩子生命中做決定的特權了。

很多父母都問:這樣的結果是怎麼來的?很簡單,那是父母從孩子很小的時候起,就只給他們提建議,不爲他們做決定,不知不覺就造成了這個結果。

有人可能會爭辯說:“兒女在父母允許的範圍內學習做決定,有什麼不好?我們希望兒女能學習怎樣做對的決定。”這個觀點忽略了最重要的一件事:兒女會做正確的決定,是因忠心有見識的父母的示範和教導。

在教導兒女學習做決定之前,要先要教他們服從權威。你要讓兒女知道:上帝非常愛他們,所以賜給他們父母,作爲慈愛的權威,來教導和引領他們,這樣就讓兒女懂得父母權威的來源。

兒女會做有智慧的決定,是跟父母學來的。簡言之,父母需要負起責任來,成爲兒女的權威。你既要態度和藹可親,又要讓兒女順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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