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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要輕易的拒絕孩子

來源:寶貝周    閱讀: 1.2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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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要輕易的拒絕孩子

近日前,讀者黃女士致電信息時報“早教視窗”欄目,反映自己3歲的兒子毛毛自尊心很強。如果父母的態度讓毛毛覺得自己“沒面子”,他就以不高興、哭鬧等方式表達自己的反抗。

比如,剛吃過晚飯,黃女士在廚房洗碗,毛毛就搬着小凳子過來,也要一起洗碗。如果黃女士堅持不讓他洗,他就會很不高興,甚至會搬來奶奶當“靠山”,一定要洗碗。

對此,廣州市心早教中心的吳老師指出,2~3歲的孩子開始有了自我意識,獨立性也一天強似一天。無論做什麼事,寶寶總要說上一句“我自己”,言外之意是不用幫忙,自己獨立完成,其勇氣足以令大人們吃驚。

而這時的孩子,也開始注意別人對自己的評價,希望被人家說“好”。爲了得到家人和熟人的誇獎,大有不達到目的絕不罷休的架勢。就像毛毛求助於奶奶,這時孩子的心理是“媽媽總是對我說‘不’,還說我小做不好,可她越這麼說我就越想試試。奶奶不一樣,她幾乎每次都能滿足我的要求,有時還教我做,我能像大人一樣做事,讓我覺得很自豪。”

吳老師指出,孩子自尊心的萌芽,是他們向上的內在動力,父母一定要細心呵護纔對。因爲,“不讓做”、“不放心”實際上是對孩子的不尊重,它會損傷孩子的自信心和自尊心,使之產生自卑感,並對家長產生不滿情緒,甚至使雙方的關係對立起來。

建議1 適當滿足寶寶願望

對於那些寶寶力所能及、沒有危險的事情,如洗碗、洗菜、擺碗筷、拿東西、扔垃圾……則儘量讓孩子去嘗試,父母還應創造機會讓他們多做。

當然,寶寶做這些事情時,有很大的遊戲成分,但只要孩子玩得高興,得到了“鍛鍊”,又滿足了他們的自尊心,爸爸媽媽何樂而不爲?即便是事後自己再麻煩一點“返工”,也是值得的。

 建議2 溫和語氣解釋原因

當然,也要讓2~3歲的寶寶明白,確實有很多事情他們目前還不能做,比如獨自搬比較重的東西、自己倒熱水、自己安電插座、自己過馬路等。

但父母在向寶寶說“不”時,最好同時向寶寶解釋原因,並藉助一些看得見或摸得着的事實,讓孩子真正理解並牢牢記住。另外,爸爸媽媽的態度一定要溫和、耐心,讓孩子有被尊重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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