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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成賣假證婦女的護身符,假證交易爲何屢禁不止?

來源:寶貝周    閱讀: 7.82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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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9時,北京中關村大街,中國人民大學東門外。

“要辦證嗎,學生證、畢業證?”筆者剛出4號線人大站地鐵A1口,三四個抱着孩子的年輕母親便圍了上來。再往前走,孕婦、抱小孩婦女越來越多,單是離校門最近的樹蔭下,就有10來人在招攬生意。

在坊間,“孕婦、抱小孩婦女”已成爲人大東門外的標籤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1條規定,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行爲人不被執行行政拘留處罰。這意味着,一些賣證婦女可以長期逃避法律打擊。

筆者經過多日調查,勾勒出這一羣體的大致特徵:孕婦或哺乳期婦女,年齡20歲~40歲,來自欠發達地區,丈夫多在京打工且知道她們的職業,本人意識到行爲違法但普遍不願轉行。

在賣假證者的聚居點之一小牛坊,常住居民宋女士道出了賣假證者的歷史變遷:“原來是江蘇人在幹,後來河南人加入他們的隊伍。再後來,什麼人都有了,山東,東北,張家口……”

孩子成賣假證婦女的護身符,假證交易爲何屢禁不止?

  “我們做的事是違法的”

人大東門出門右轉不遠就是地鐵人大站,左轉走10餘分鐘可到地鐵海淀黃莊站。兩站中間,還夾着兩個天橋、兩個公交站臺、兩個十字路口,周圍還建有不少商業、娛樂設施。有人說,正因如此,人流多,賣證者才聚集在這裏。

在公交站臺對面的樹蔭下,賣假證者劉麗穿着素色上衣,一邊抱着兩個月大的孩子一邊招呼着路人光顧自己的“假證生意”。

見孩子哭鬧得有些厲害,筆者建議給他吃點東西。只見她從包裏掏出一本仿冒的北京大學學生證往孩子手裏一塞,“沒事,他只是要玩學生證。”孩子果然安靜了下來。

劉麗包內的學生證,有仿冒北大的,也有仿冒人大、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等在京高校的,都已蓋好印章。劉麗還用一張紙包着火車票優惠磁條,“最近學校管得嚴,真磁條斷貨了,這些都是假的。現在100元也進不來真貨。”

一位年輕男子給了劉麗一張照片。她拿出圓形模子給照片刻上鋼印,就做完了學生證,收了30元。整個過程不過10秒鐘。男子說,他過幾天要去外地,拿學生證去景區可以打折,“以前這裏賣假證的特別多,天橋上都是,現在少了”。

此時,一位戴墨鏡的中年男子過來問:“這玩意也要30元?”“這都是違法的。”劉麗答。

“我拿的,是我違法。”

“我們給你做出來,我們也違法。”

“這一切都是違法的。”墨鏡男笑着總結,隨後說:“我要幾本畢業證。”

突然,遠處傳來一聲叫喊,劉麗急忙搶過證件樣本,往校門方向跑去,隨後拐進旁邊的綠化帶。筆者趕到時,綠化帶裏已聚集了五六個婦女,一會兒便疏散開了。

“剛剛有警察。你們沒幹這行,不懂。”劉麗長長吐了一口氣。事後,一位剛來一週的孕婦告訴筆者:雙手空空,走路筆直,就可能是便衣。

筆者發現,劉麗所在的這片綠化帶有點“玄機”:一處欄杆斷了,可通往大街;一處可穿過小樹叢,通往人大校門;另一邊則通往其他綠化帶。泥土裏留着好幾個腳印、塑料袋。劉麗一邊環顧四周一邊催促:“你們買不買證,買完證就趕快走。”

採訪中,賣證婦女無一例外地坦言:她們做的事是違法的。儘管如此,在孩子出生或哺乳期滿之前,這些婦女很少想過今後如何是好。

初中輟學,18歲嫁人,次年生下第一個女兒,在輾轉浙江、遼寧、廣東、河南等地打工多年之後,來自河南平頂山鄉村的張小花今年6月隨丈夫來北京投靠表親。已懷了第二胎的她,這次沒有拾起服務員、紡織工等老本行,而是選擇加入大學校門的“賣假證大軍”。

張小花並非沒做過正當職業。因爲不喜歡老師,她沒讀完初中就來到東北,在母親的介紹下去超市當服務員。後來,父親讓她到廣州一家服裝廠工作,她嫌機器嘈雜,一天都沒幹。當張小花隨做室內裝修的丈夫去浙江時,她找了個繡花的活兒。後來,丈夫迷上了賭博,她一氣之下回了老家,丈夫只好跟着回去了。

丈夫來京後沒出來找工作。張小花只好自己出來賺錢。

思來想去,張小花在老鄉介紹下開始賣假證。“超市一般每月1000多元。做這行,賣得好估計兩三千元,不好的也是1000多元。”她想,如果失敗了,再換丈夫出來打工。

  老手一年能賺十幾萬元

7月1日20時20分,筆者暗中跟隨4名賣證婦女坐公交車回家。車駛離市中心1個多小時後,她們在“航天城北站”下了車,隨後橫穿馬路,走向一個村落。

此處叫小牛坊,位於唐家嶺以北4公里。進村路上有不少小坑,裏面堆着碎石。小路左邊雜草叢生,右邊多爲一兩層的小房,牆體略有裂縫,門上釘着木板。

村旁有一個建築工地。來自四川的陳力就在工地上服務。他說,這裏面臨拆遷,房租每月只要兩三百元,面積大多10平方米上下,不過可能隨時得搬走。

王紅,38歲,來自河南平頂山,已來北京兩年的她與老鄉住在小牛坊。在老家,她花20萬元買了套城裏的房子,13歲的大女兒也在縣城讀初中了。王紅剛來北京時懷有身孕,經老鄉介紹,決定賣假證。

王紅說她進貨可以更便宜。一般學生證進價2元~5元,售價15元~30元不等。畢業證能賣兩三百元,如果是能上網查詢的,可以賣數千元。“差的一天能賺三四百元,好的時候七八百元。真的,我一年可以賺十幾萬元。”王紅說,房租每月只要300元,如今孩子生下來了,她賺的比丈夫還多。

在圈裏人看來,懷孕、哺乳期是幹這行的“硬件”。張小花是王紅的老鄉,她說,她認識個朋友,想幹這行但是沒小孩,於是找別人借了一個。後來警察把那人抓到了,帶到醫院一化驗,真相大白。結果,孩子被送回老家,朋友被關了起來,“聽說至少被判了半年。”

入行不到1個月,張小花就有被抓的經歷了。但她的“事業”顯然還沒“上路”。筆者發現,她早上只賣了兩個學生證,同樣的證件,別人進價2元,她需要5元。而多位賣證者透露,人大東門外整條街都是同一個老闆。至今爲止,張小花沒接過畢業證的大單子,別人來詢問業務,她也不太清楚。

“不過,我們時間比較自由。”張小花說,她們與老闆並不存在上下級關係,老闆批發,她們進貨,然後倒賣賺取差價。“我們的收入不用給老闆,也沒有統一組織。”

事實上,這只是京城賣假證人羣的冰山一角。賣證者透露,還有一夥人在四環附近的學校活動。按照指點,記者在北大南門東側附近發現兩撥賣證婦女,分別來自安徽、山東,共有8人。她們的假證藏在身旁的電動車裏,孩子已能走路。

附近有一條300來米的路,地上貼着40餘張假證廣告。除賣證收入外,她們的老闆還會根據效益給提成,如每賣10元給1元。

  有人爲了賣證十幾年中生了6個孩子

王紅趁攬活間隙與筆者聊天:“現在他爸上班去了,我抱着孩子在大街上喊,反正也不太累。等孩子能走了,我就不幹了。”

“不過,我們就不想回家!”王紅算了一筆賬,“種地,一家能賺幾個錢?你說,咱家老公在外面再累,也才掙3000多元。我在這兒吃吃喝喝,一年也能掙十幾萬元。來北京的時候,我們就帶了一牀被子。現在的東西,都是來北京後買的。”

王紅很崇拜一個老鄉。她說,那老鄉一直幹這個,10來年生了6個孩子,5男1女,最大的今年已經18歲了。“幾個孩子生下來,賺了300萬元!”

按王紅的說法,幾年前這行生意很好,一張假畢業證能賣到1000元。現在,一大批人由於利潤吸引加入賣證行業,人一多,價格就跌,那種畢業證如今只能賣一兩百元。

小牛坊的房東宋清就遇到過以“生孩子+賣證”爲業的房客。“有些賣假證的人狂要孩子。生了一個又一個。”宋清在膝蓋處比劃了一下,“小孩剛這麼高,又懷上了。”

“我家曾住過一戶賣假證的。她養了一個小姑娘、一個小男孩,小男孩長得挺好看的,就七八個月大。一次交貨的時候,對方說可以幫她抱會兒小孩,結果就把小孩抱走了。他們也無所謂,又要了一個。”宋清有點氣憤。

後來,110屢次找上門來,有時還查出不少印章、假證,這把宋清嚇了一跳。終於,她對那些賣假證的房客下了“逐客令”。

周圍人們的習以爲常和警方的尷尬

來來往往的路人養活了這批賣假證的婦女。筆者觀察發現,顧客當中有不少學生,有的來自外地,也有的是附近高校的研究生和本科生。

筆者在校園內隨機訪問了10餘名大學生。他們普遍認爲,賣證人的叫賣聲很煩,影響學校形象,是不誠信的表現。但是,這些同學無人舉報賣證者。他們說:“這是社會正常現象”、“舉報了也沒用”、“習以爲常了,見怪不怪”……

周圍居民也默許了這條利益鏈的存在。

甚至,一位身穿公司制服的湖北婦女,一邊在入口登記車輛進出信息,一邊賣起了假髮票。她告訴記者,若想辦證可以留下電話,她會幫忙與賣證者“搭橋”。

“她們各種證件、公章都有。比如,像你,如果會電工,但沒有電工證,工資只有一兩千,有證的工資就有五六千元了。”她推薦道。

7月3日,筆者在一位賣證婦女處獲得了老闆的聯繫方式。電話中,筆者假稱需要5本可上網查到的畢業證,希望帶上樣本、當面交易。這位名叫“偉嫂”的30來歲婦女答應第二天見面,每本2000元,先付一半定金。時間、地點都由筆者決定。

偉嫂說,這些證件都是自己做的,她的手機號碼也已用了10多年,沒必要因爲這筆生意騙人。

海淀區一位不願具名的警官透露,警方曾多次搗毀過假證窩點,房間內一般有打印機、模具等設備。“不過,能上網查的證件,肯定是騙人的。”

其實,警察和城管的崗亭離人大東門不過200米,路人說,這裏每天都會上演警察驅趕賣假證婦女的場景。一位工作8年的清潔工告訴記者,他剛來時這裏就有人賣證了,每天,他都要拿着鏟子清理賣證者貼在地上的小廣告,“隔幾步就要彎腰一次。”

儘管天天在巡邏,但這位民警感到這份差事做得很憋屈,“追不是,不追也不是。”事實上,賣證婦女也明白這一點:追她們,萬一孩子出事,警察要負責任;不追,可他們是警察。

  假證交易爲何屢禁不止

10多年前,中國人民大學人口研究所的碩士研究生同鈺瑩對北京當代橋周圍——當時首都最大的假證交易市場——進行了社會學調研。她發現,這羣假證從業人員大多來自江蘇和河北兩省,以男性爲主,主要售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10多年後,筆者再次走訪假證交易市場,賣假證的陣地已轉移到人大東門附近,男性從業者被清一色的哺乳期或孕期婦女所取代,籍貫也不再僅限於江蘇、河北。

事實上,我國對製造假證行爲的打擊一刻也沒有停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0條規定:“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也沒有放緩整頓假證市場的腳步。去年5月,北京海淀區警方在一青年公寓內收繳了大量印章模具以及僞造的印章、證件、證書;今年4月,房山區警方又成功破獲一處製作假學生證和假學生公交卡的窩點,現場搜出僞造學生證450餘本,僞造學生火車票優惠卡磁條50餘張,假冒學生公交卡296張。

然而,假證交易十多年來依然屢禁不止。

  “法律與人性”的困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僞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二)買賣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同時,該法的第21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有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情形,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這條被解讀爲“對弱勢羣體給予人道主義關懷”的條款意味着,不少賣證婦女將可因此免於行政拘留。

“我們被抓,就在裏面關一天。”“這一行也不危險。警察抓着了,把你的東西一收,關你,說下次別來了,出來照樣幹。筆者發現,這則規定在賣證圈子中幾乎人人盡知,有人還利用該規定慫恿老家的孕婦出來“工作”。

對此,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旭律師認爲,如果有些人惡意地以所謂懷有身孕、抱着嬰兒這樣的身體條件去實施違法犯罪行爲,該打擊的也要打擊。“抓了之後,如果是孕婦或哺乳期的母親,可以變更強制措施。但是當強制措施如緩刑或者取保的條件滿了之後,還是跟其他公民一樣,該收監的收監。只是在特定的時期——孕期、哺乳期,暫緩懲罰。”

“我覺得法律上沒有問題。”陳旭說,不過,執法的力度、執法的技巧,都需要有關單位總結。

用海淀區民警張豐(化名)的話說,他們面臨的是“法律與人性”的道德困境。“你說懷孕婦女,她們看到我們就跑,是追還是不追?追了,如果孕婦流產,怎麼辦?不追吧,你是不是警察?老百姓會說,你們爲什麼不抓她們;另外一些老百姓會說,都懷孕了你們對她們還這麼殘忍。”

執法上的困境成了假證交易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殺人放火、偷盜,人人痛恨,人人喊打。但她們的情況不一樣,所以這個東西只能是一箇中間的環節,不能太硬,不能太軟。不要讓她們太囂張了。”張豐說道。

  有需求就有市場

筆者調查發現,總體上,人大東門的假證中銷量最好、最能賺錢的是學生證、畢業證。買學生證是爲了坐火車、看電影、逛景區便宜,買畢業證則是爲了找工作。

買證的人也五花八門。據賣證者介紹,有自稱研究生來買本校本科生證的,有怕弄丟真證而辦假證當副本的,也有屢次參加電工培訓就是通不過考試的。

香港中文大學特約研究員蘭曉華認爲,制販假證行爲之所以屢禁不止,根本原因在於巨大、持久的市場需求。“假證在社會上有其自身的‘價值’。人們通過假證獲得物質與精神收益。它以假當真,幫許多人成就了好事。”

蘭曉華指出,當今很多單位或領域,用人機制方面不太合理,過於注重“硬件”而輕視人本身能力這個“軟件”。雖然學歷證書與能力不能完全對等,但這確是大家找工作必備的敲門磚。“沒有證書就意味着沒有面試的機會,沒有展現自己能力的機會,於是就會有人去辦假證,爲自己拿到一張求職的入場券。”

多名大學生也告訴記者,假證只是在小範圍內使用,且不用它幹違法犯罪之事,因此並沒有對社會造成實際性的傷害。

對此,陳旭認爲,從法律上,相對於賣證者,買證的人的過錯責任要小一些,而且買假證的行爲該如何確定其法律責任,目前也沒有規定。“但買證也是一種故意,明知是假的,還買證的話,你的行爲肯定違法。”

“一些人通過投機取巧拿到了證書,用人單位也許無從識別,把你當成假證上所描寫的那樣的人。這對於很認真、努力學習的人是不公平的。”陳旭說,“他們說沒有侵犯其他人的利益,這話說得不對。”

建立良好的人才評判體系,改變唯學歷是舉的觀念

假證氾濫的源頭表面上看在制販賣者,實際在於社會對證件的認同和需求。北大社會學博士陳鴻,在論文《使用假證:一種資源獲取的非合法化形式——透視北京市中關村假證市場》中提到,“很大程度上當今的社會已經是一個證書的社會,因爲其中充斥着無數的證書,這些形形色色的證書決定了人們的生活、收入乃至社會地位。”

蘭曉華認爲,我國正處於轉型時期,很多體制、制度尚處於摸索階段,並未形成良好的並聯制約機制。

在蘭曉華看來,建立完善的個人誠信檔案可以減少假證現象。“目前,國內個人誠信方面的信息管理嚴重缺失,有必要建立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把使用假證也納入人民銀行的信用報告,通過各方面的信息歸集,全面反映一個人的信用狀況。”

他建議,可以修改、完善現行相關法律,明確購買使用假證本身就是違法犯罪行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也要建立良好的人才評判體系,改變唯學歷是舉的觀念。

“如果從源頭上治理使得人們不敢購買使用假證,或者假證已無處可用了,制販假證也就無利可圖了,這個地下行業就會自動消亡。”蘭曉華總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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