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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少年爲什麼高速暴走11天150公里?手裏僅有24元

來源:寶貝周    閱讀: 5.84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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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海都網記者 華健) 揣着24元錢,11歲男孩吳小峯(化名)獨自一人在高速路上走了11天。渴了,在公路服務站用礦泉水瓶裝水喝;餓了,啃點麪包;困了,睡在高速公路邊上的緊急停車帶上。就這樣,他從石獅靈秀鎮華山工業區,走到150公里外的三明大田附近,才被大田高速路政發現,通知他家人將其接回。

11歲少年爲什麼高速暴走11天150公里?手裏僅有24元

11歲少年爲什麼高速暴走11天150公里?手裏僅有24元

之所以離家出走,是因爲老爸買了5本暑假作業讓他做,剛來石獅一個月的他便想回江西老家了。昨天吳小峯向記者講述他這11天的經歷。

  【離家出走】11歲男孩怕做作業想徒步回江西老家

昨日下午4時,在石獅靈秀派出所,一位滿身是傷的小男孩在其母親吳女士陪同下,慢慢走到記者面前。

他叫吳小峯,1.3米,江西人,本月剛從江西到石獅。吳小峯看起來沒有精神,身上被曬得烏黑,雙肩部皮開肉綻,背部和手也多處受傷。

提起自己家離出走11天,小峯斷續向記者還原事發經過。本月7月14日上午10時,小峯按照父親要求,在二樓做作業;當看見不會做的題目時,就覺得自己在這裏呆得很不習慣,就想回家江西南昌。

他說幹就幹,從抽屜裏面找出4元錢,“當時我也不知道江西在哪個方向,覺得要回江西老家,得從高速路上走。”他沿着石獅往晉江方向上高速,邁着雙腳開始出發。

  【高速經歷】

  遇到好心人給他20元買吃的

當他快要到高速邊上時,因爲迷路,就向一名年輕男子問路。當男子得知他要回江西時,就從口袋裏掏出20元錢,讓他買些吃的。

爬上高速公路後,因爲身邊車輛經常呼嘯而過,小峯說,剛開始有點害怕,後來就習以爲常了。“第一天走的路程比較短,可能只有5公里,但太陽曬得很痛。”

當走到高速公路休息站時,小峯就停下來,買點礦泉水和麪包。當時在高速路邊,邊走邊玩,很快就到晚上,周邊都是大山和樹,他就睡在高速公路邊上緊急停車帶,度過第一個晚上。

儘管夜裏風大,當時他蜷縮在路邊,到了天亮時,又趕緊起來走路,他就想盡快趕回江西南昌老家。

11天裏只記得買5瓶水2個麪包“在這11天裏,我只記得買了5瓶水和兩個麪包,其他都記不清楚了”,小峯說,在離家的日子裏,自己也很想爸媽,但更想在江西的奶奶,他沒有回頭,就想一直走下去。

因爲太陽毒辣,小峯皮膚多處受傷,遇到流汗就鑽心的痛。因爲身體逐漸虛弱,有時踩到小石頭,也會摔倒,他指着腿部的一塊傷疤說,這是跌倒造成的,當時流了很多血。

  被路政隊員發現時 他正埋頭疾走

本月24日清晨6時,三明京福路政大隊大田中隊的路政隊員發現小峯,將他帶下高速公路。

記者輾轉聯繫到三明京福路政大隊大田中隊,找到當時發現小峯的路政隊員紀金鋸、林偉江。

路政隊員紀金鋸介紹,當時他和林偉江二人駕車正在高速上行駛,當行至泉三線A道路133Km處,發現一名滿身污垢的小男孩,肩部和背部還有傷,正在埋頭疾走。

隨後,紀金鋸就停下車,問他“是哪裏人?要到哪裏去?”這個小男孩就是吳小峯,他說“要回江西”,自稱是“江西山裏鄉人”,在山裏鄉中心小學讀3年級。

路政隊員就買點水給他喝,將他送到附近大田縣的石排派出所,民警們查詢他的情況,通知了小峯老家的親人,老家的親屬們又致電石獅靈秀派出所,靈秀派出所通知小峯的父母,24日當天,把他從大田接回。

 【接回家後】小男孩飯量大增 稱不會再幹傻事

41歲的吳女士和丈夫吳華卿,都在石獅靈秀一服裝廠打工,小峯是小兒子,他們還有個大兒子已21歲。

吳女士他們接到小峯後,就趕緊將他送到醫院,當時小峯精神還不錯。“然後醫生給他打了點滴,剛開始適量控制飲食,後來飯量逐漸增大,比平時要多吃1.5倍以上”。

吳女士說,小峯原本在老家讀3年級,成績不好,這次暑假剛到石獅一個月,他爸爸就買了5本暑假作業給他做,第一天小峯就做了1頁,第二天讓他再做時,小峯就離家出走了。當兒子離家出走後,他們10多天都沒睡好,發動多名親友,找遍石獅、晉江全部村莊,但都沒有音訊,就向石獅靈秀派出所報警。昨天,吳女士一家到靈秀派出所答謝。

據吳女士介紹,他們平時也沒打罵小峯,兩年前在老家,因不好好讀書,小峯也曾離家出走過。小峯在與他父親交流時,曾自稱“很後悔這樣做”,以後不會再幹傻事。

對於此事件,石獅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張美平表示,此事件絕非偶然,是小孩長期留守家裏,父母親未能與孩子較好地溝通造成的後果。

只有學會與孩子溝通,孩子纔會在德智方面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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