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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以愛之名”去傷害孩子

來源:寶貝周    閱讀: 5.67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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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睡覺之前,三歲的小樹跟我玩兒,

他用手用力拍我的臉。

我跟他說:“這樣媽媽覺得很疼,

而且覺得不被尊重,所以我不喜歡你打我的臉。”

小樹問我爲什麼。

我用手輕輕拍他的臉,示意說:

“如果媽媽打你的臉,你也會不高興,也會疼,

所以媽媽不會打你的臉。”

小樹又問爲什麼。

別再“以愛之名”去傷害孩子

我說:“因爲媽媽愛你,所以媽媽不會打你。”

小樹眨着明亮的眼睛,似懂非懂。

說話的這一刻,我突然想起前幾天在諮詢室裏,

一位因爲打孩子非常愧疚

又無法控制自己的媽媽,跟我說的話:

“我小時候經常捱打,我爸常跟我說,

‘我打你是因爲我愛你,我對你好我纔打你,

我怎麼不打別人家的孩子啊!’”

是的,“我打你是因爲我愛你”,這句話多耳熟啊。

類似的句型還有:

“我罵你是因爲我愛你,我打你是因爲我在乎你,

我把你關在家裏是因爲我愛你,因爲我愛你,

所以你必須聽我的……”

說這話的時候,那些打孩子,罵孩子,

關着孩子的父母,其實也很難受。

他們的內心同樣能夠感受到這些暴力的行爲

和語言帶來的親情撕裂和被損傷的痛苦。

但這又是自己唯一會的,表達“愛”的方式。

所以他們必須把這些行爲合理化,

才能夠容許自己繼續下去。

別再“以愛之名”去傷害孩子 第2張

02

以愛之名,

這些肉體傷害和精神暴力被披上美好的外衣。

於是孩子接收到的

同樣是愛和暴力之間捆綁式的緊密鏈接。

一直持續,直到成年,

一直到孩子長大,愛上別人,生了孩子。

暴力,依然是他們表達愛和詮釋愛的重要手段。

於是從小捱打長大的女孩會找到家暴的老公,

因爲這讓她篤定這是對方的愛。

而男孩會用暴力對待妻子和孩子,

因爲這是毫無疑問的愛的表達。

同樣的,

成年後的孩子也會用同樣的方式對待

自己不好好寫作業的孩子和生病不想去醫院的父母。

這讓我想到,因爲性侵而自殺的女作家林奕含,

她在根據真實經歷的小說裏寫道:

我想出唯一的解決之道了,我不能只喜歡老師,

我要愛上他。

你愛的人對你做什麼都可以,不是嗎?……

我要愛老師,否則我太痛苦了。

然後,她一次次試着去理解老師。

試圖把老師做的事合理化,

雖然她的身體在表達相反的感受。

因爲老師的行爲,在腦子裏被“合理”了,

所以這個行爲持續了很久。

因爲身體和感受持續控訴這種“愛”的不合理,

所以林奕含在事情過去九年,

在已經有一個愛他的老公之後,自殺了。

可以想象,這九年間,她真實的被凌辱的感受,

和她頭腦中“愛他就要接受他愛我的方式”

這兩個念頭之間的戰爭,有多麼慘烈。

最終,身體的感受贏了,但是她的人生輸了。

以愛之名,

能夠幫助我們在頭腦上面合理化很多東西,

但是身體和感受上的極度不一致,

會使我們備受煎熬,損耗掉所有活着的力氣。

別再“以愛之名”去傷害孩子 第3張

03

在另外一些時候,以愛之名的暴力,

看起來一點都不“暴力”:

“媽媽最喜歡聽話的孩子了,

聽話的孩子纔是好孩子”——

媽媽臉上帶着笑容說出的這句話,

成爲一條柔軟的鎖鏈,把孩子綁得死死的。

小強是我工作坊上的一位爸爸,

四十歲,體重一百五十公斤,已經有兩個孩子。

但是,“我一直都是我媽媽的孩子”,

他說:“我考她喜歡的學校,學她挑選的專業,

做她推薦的工作,在她的安排下生了孩子,

我覺得自己一直都很聽話。

每次和媽媽吵架,我就把氣嚥到肚子裏。

我越來越胖,我覺得身體裏都是我的氣和眼淚。

我真的不想做一個‘乖孩子’了,但是好像沒有選擇。誰會不想得到媽媽的喜歡呢?”

小強說完這句話,

把他胖胖的拳頭用力砸到牆上。

有牆皮的粉末都飄了下來。

事實上,父母的打罵和要求,

難道不是真的出於愛的動機嗎?

“你必須聽我的”,到底是不是愛的方式呢?

如何判斷一個行爲究竟是不是出於愛呢?

我想,答案就在我今天對小樹說的這句話裏:

“我愛你,所以我不會打你。”

我愛你,所以我會對自己提出要求,而不是對你。

因爲我愛你,所以我會接納你;

因爲我愛你,所以我會和你一起哭;

因爲我愛你,所以我會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好;

因爲我愛你,所以我會爲你做些什麼;

因爲我愛你,所以我不會做些什麼。

我對你的愛是“因”,而我會爲你做的事是“果”。

它只跟我自己有關。

別再“以愛之名”去傷害孩子 第4張

但是另外一種愛,

是“因爲我愛你,所以我纔對你提出要求”。

比如說:

因爲我愛你,所以你必須按照我說的做;

因爲我愛你,所以你必須不能按照你想的做;

這時候,我對你的愛是“因”,

而你應該爲我做的事是“果”。它只跟你有關。

這個時候愛變成了一種限制,

一種綁架,一種使得你無法做你自己的理由。

……

愛是一種美好的感受。

盛名之下,它在成全着各種因果。

愛是用來享受的,不是用來勒索的;

愛是愛人的權利,不是被愛人的義務;

愛是我想要爲你做些什麼,

而不是你應該爲我做些什麼;

愛是沒有條件的滋養,不是達成目的的交換手段。

今天,當我跟小樹說:

“因爲媽媽愛你,所以媽媽不會打你”的時候,

我內心非常篤定的知道,

小樹長大,不會被持續的校園霸凌和暴力侵害,

不會因爲別人的那些“合理化”的語言,

而忽略自己身體的感受。

因爲我會讓他知道,

真正的愛,是不會用來讓他感到痛苦的。

我愛你,是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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