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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愛孩子的,對孩子多嚴格都是不過分的?

來源:寶貝周    閱讀: 1.8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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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父母愛孩子,怎麼要求都不過分?很多家長在教育孩子的時候就是這樣想的,爲了孩子好,孩子以後會明白的,真的是這樣的嗎?

一位讀者在我的一篇文章後,留下了這樣一句話。這句話瞬間扎疼了我,甚至讓我這樣一個一向不怎麼爲文章的評論生氣的人惱火起來。

我想回他一句:是不是爸媽生了孩子,就可以對他爲所欲爲呢?

並不是每對父母,對孩子都有同樣多的愛

在我們的文化傳統中,“父母都是愛孩子的”,被當成一個無比正確、不可撼動的表述。

但如果我們肯稍稍活動一下自己的大腦,有一點自己的判斷,就不難發現,並不是每對父母,對孩子都有同樣多的愛。

比如,同樣是孩子失手打碎了一個杯子,一位媽媽馬上關心孩子有沒有因此受傷,並且心平氣和地收拾起碎玻璃,而另一位媽媽馬上對孩子大吼大叫,並且抓過孩子的手,狠狠打了十下,以讓孩子記住這個教訓,不敢再犯。我們能肯定地說,這兩種媽媽,對孩子的愛是一樣多的嗎?

再比如,孩子考試成績不太理想(其實只是在父母看來不太理想),一位媽媽平靜地鼓勵孩子再加把勁兒,而另一位媽媽怒不可遏地把孩子用手機充電線給勒死了。你還能毫不猶豫地說,這兩種媽媽,都是一樣愛孩子的嗎?

發現“愛的能力”

我能有此認知,還得感謝我的第一位心理醫生。十幾年前,我們大兒子一兩歲時,我曾經失控打孩子。這讓我特別困惑:孩子這麼可愛,而且我這麼愛他,爲什麼一點點小事情就讓我如此容易發脾氣,甚至打他?

於是,我生平第一次去看了心理醫生。心理醫生和我討論了一個我以前聞所未聞的問題——愛的能力。

他告訴我,每個人愛的能力是不同的,有的人愛的能力非常充沛強大,有能力給予他人深厚的愛,有的人,愛的能力比較低,甚至非常低,既不容易感受愛,也不容易真正地付出純粹的愛。而愛的能力,則主要來自自己童年的成長經歷,尤其是母親的影響。

那次討論,讓我有醍醐灌頂之感,從那以後,我完全不再打孩子,並且有意識地開始修煉自己愛的能力。

近年研究育兒,寫育兒文章,和衆多遭遇各種各樣育兒問題的父母討論,我也越來越發現,對於如何是真正地愛孩子,很多父母和我當年一樣,完全有混沌不清的認知。

幾乎每位爸爸媽媽,都認爲自己是愛孩子的,並且毫不懷疑,自己對孩子付出的,是真正的愛。但實際上,很多父母付出的不過是時間、精力、金錢、有條件的愛意,給予孩子的,不過是從自己的需求出發的各種要求、期待、控制,有時,甚至是對孩子全然的爲所欲爲。

五個標準,檢驗你是否有愛的能力

如果你和我一樣,想弄清楚“愛的能力”到底是什麼,自己對孩子付出的,到底是不是真正的愛,我特別推薦你讀一讀著名心理學家、哲學家、法蘭克福學派重要成員艾裏希·弗洛姆出版於1956年的著作《愛的藝術》。

弗洛姆在這本書的第一個段落,就言明:“愛是一種藝術,它需要知識和努力。”“大多數人把愛只是簡單地看成被愛的問題,而不是看成愛人及自己有無愛人的能力的問題。”

弗洛姆所指的愛,包括親子之愛、同胞之愛、情人之愛,他認爲,無論是愛的對象是誰,真的愛,都有五個要素,分別是給予、關心、責任感、尊敬和了解。

這五個要素,也正好可以幫助我們識別,作爲父母,我們是否真正具備愛孩子的能力。

1、給予

“愛是一種積極的活動,並不是一種被動的情感;它是主動地‘站進去’(standing in),而不是盲目地‘沉迷上’(falling for)的情感。如果用最常用的方式來描述愛的主動特徵,那麼,它主要是給予(giving)而不是接納(receiving)。”

這恰恰可以用來回應令很多父母困惑的“我們這麼愛孩子,孩子卻爲什麼不能給予父母同樣的愛”以及“孩子到需不需要回報、感恩父母的愛”的問題。如果我們付出的是真正的愛,那麼是否有回報,應該完全不在我們關心的範圍之內。

父母是愛孩子的,對孩子多嚴格都是不過分的?

2、關心

弗洛姆說,“愛就是對我們所愛的對象的生命和成長主動地關心。哪裏缺少主動地關心,那裏就沒有愛。”

看到這裏,你可能會說,“主動地關心”難道父母們還缺乏嗎?確實,很多父母對孩子都有無比主動、無微不至的關心,但如果忽略了關心的對象,也就是“我們所愛的對象的生命和成長”,我們的努力,就很可能成爲對孩子生命和成長的扼殺。就像是有的父母關心孩子的成績,卻不惜爲了成績打死孩子、把孩子逼到跳樓一樣。

3、責任感

弗洛姆認爲,愛的另一要素,是責任感。他所說的責任感,並不是指外界強加於人的職責,而是“一種完全自願的行動,它是我對另一個人直接或間接的需要做出的反應。‘負責’意味着能夠或者樂於‘作出反應’”。

按照通常的理解,每一位父母,都不會認爲自己對孩子缺乏責任感,但如果以迴應孩子需求來衡量,我們卻不難發現,很多父母,更關心自己的需求和意願,並且樂於把它們強加給孩子,讓孩子按照自己的意願發展,並且堅信,自己做的一切,都是爲了孩子。這是控制,並不是真正的責任感。

4、尊敬

“尊敬,意指能客觀地觀察一個人並能意識到這個人的獨特個性。尊敬還意味着讓對方任其天性地自由成長和順利發展以及關心對方的成長和發展。因此,尊敬不包含有利用的意思。”

“尊敬”這個字眼,可能會讓很多父母大跌眼鏡:難道我們做爸媽的,還要尊敬孩子嗎?

確實,做到尊敬孩子很難,也正因如此,缺乏尊敬,或者說尊重,才成爲親子之愛的第一殺手,讓我們對孩子的愛,淪爲弗洛姆所說的“支配和佔有”。

我們太認爲我們擁有孩子,也太喜歡隨心所欲地支配孩子了,所以纔會有人有勇氣理直氣壯地宣稱“只要父母愛孩子,怎麼要求都不過分”。

5、瞭解

“瞭解有許多層次;愛方面的瞭解並不是停留在表面現象的瞭解,而是深入到內部本質的瞭解。只有當我關心他人甚於關心自己並處於他人的地位觀察他人時,纔有可能瞭解他人。”

基本上,所有的父母都會認爲自己很瞭解自家孩子,但據我們觀察,有的是真正的瞭解——以同理心去理解孩子,有的則走到一個可怕的極端,就是像弗洛姆所說的,“完全左右另一個人”,讓孩子按照父母的意志行動,按照父母的願望去感覺,按照父母的目的去思考,把孩子變成屬於你自己的東西。——我們很多孩子,正是如此淪爲父母的所有物,而不是一個獨立的“人”。

面對孩子,我們需要敬畏和謙卑

對照弗洛姆的解說,我們很容易看到,父母們聲稱並且堅信的“愛孩子”中,到底包含着多少自以爲、多少水分。

很多時候,“愛”不過是一塊用來遮羞的布,掩蓋我們的自戀、自大、傲慢、偏見、任性、失控和爲所欲爲,而在另一些極端狀況中,父母自以爲的愛,甚至成爲一把殺人的刀,將孩子推向心理的或者生命的絕境。

所以,無論討論這個話題,令你多麼不快,真心爸媽還是想真誠地勸說一句:面對孩子,父母需要更多的敬畏和謙卑,以克服我們的自大和狂妄,讓孩子能真正獲得來自父母的給予、關心、責任感、尊敬和了解,這樣,纔是真的愛孩子,而不是佔有和控制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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