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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給陌生人開門”,就安全了?

來源:寶貝周    閱讀: 1.4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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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幼的孩子從來不該被單獨留下,無論是在家裏、車裏、還是在其他地方,因爲保護他們是我們家長的責任,我們應該是他們與危險之間的第一道屏障,任何時候都不應掉以輕心。

在一個安全的虛擬情境裏,工作人員假扮成快遞員、物業工作人員、小區超市送貨員等,試圖說服被單獨留在家裏的孩子開門,而孩子的父母則在另外的房間看監控,看孩子會不會輕易上當。在這之前,每個家長都自信地認爲自己給孩子做足了安全教育:但結果如何呢?簡直就是piapia打臉啊! 參與測試的24名兒童,年齡在3-8歲不等,每個孩子都受過安全教育,深諳“不要給陌生人開門”的告誡,但最終結果——79%的失敗率,足以讓人觸目驚心,脊背發涼。爸爸媽媽們也立馬沒有了最初的自信。其實很多孩子的臨場反應不錯,比如會說“不能開門”,會說“你把快遞放門口吧”,會問“你是真的假的”,會記得“媽媽說不能開門”……但若再進一步論,他們哪裏抵得住狡猾的成年人的哄騙呢?

孩子“不給陌生人開門”,就安全了?

有一對小姐妹,姐姐8歲,妹妹6歲,遇到假扮燃氣公司查燃氣的工作人員的第一時間,就說要給媽媽打電話,“問問媽媽可以開門嗎?”思路很清晰,看得出來家裏沒少做安全教育。但最終防禦還是失敗了,是因爲,工作人員說,“你們家燃氣泄露了,很危險,必須開門檢查,我剛在樓下碰到你媽媽了,是媽媽告訴的。”這種藉口大人都很難分辨,更何況是孩子呢?片中工作人員最讚許的做法是,假裝家裏沒有人,也就是七歲的毛豆的做法,視頻裏毛豆被問到,你在什麼情況下會給別人開門?毛豆答,什麼情況都不會。後期給了一個大大的贊,可見節目製作組對此的認同。但其實,在真實的情況下,假裝家裏沒有人是更危險的做法!因爲有些入室盜竊或搶劫的,會確認室內無人再撬門進入,把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孩子留在這樣的危險處境,爸爸媽媽們,你們的孩子真的是充話費送的嗎?當然,做節目也是好心,告訴我們孩子受不得哄騙,稍微使點勁兒就能被騙走,但思路和倡議卻大大跑偏。因爲8歲,甚至12歲以下的孩子根本就不應該被單獨留下!哪怕只有一分鐘,也依然是不負責任的!你哪來的自信確定孩子能成熟到獨自去面對一個狡猾兇狠的大人,哪來的自信確定孩子能成熟到可以獨立去面對可能的煤氣泄露、觸點着火等一切防不勝防的居家危險。

孩子“不給陌生人開門”,就安全了? 第2張

所以,不該是要去教育孩子如何不被騙,而是要去教育父母——無論任何時候,孩子都不該被單獨留下!溫州一個2歲的男孩夜裏獨自上街尋找爸爸媽媽,路過的外賣小哥看到了,不光把自己的衣服給孩子披上,還陪他一直等到民警來。媒體輿論的關注點大多都放在了小哥的暖心之舉上但在我眼裏,生孩子,養孩子的成本實在太低了,這對父母根本就不配爲人父母!這是孩子在遇到外賣小哥之前,深夜裏,寂靜的馬路上,能想象到一個2歲孩子內心的恐慌嗎?而此時,他的爸媽去幹什麼了呢?真相更讓人氣憤,原來當晚孩子的父母出去吃夜宵,留孩子一人在家中睡覺。如果遇到的不是這位外賣小哥,而是壞人……這讓我想起了4年前全國人民都在牽掛的“長春尋嬰案”,大人去自家的超市,因爲想要進屋提前生火,把孩子單獨留在車裏,只是這個纔剛剛來到這個世界2個月的嬰兒,卻沒有上面這個小哥哥那麼幸運。每個家長都想要給孩子最有效的保護,而最有效的保護是什麼?——就是家長們剔除僥倖心理的、不敢懈怠的警覺之心。這是上個月的一條社會新聞,家裏母親上班,父親要去超市,約莫四五歲(還不會說父母的姓名電話等信息)的小女孩被獨自留在家裏,她感到害怕,跑出門去找爸爸,被交警大隊的執勤隊長髮現,幫助其聯繫父母。幸好孩子跑出來遇到的是好心的交警,如果遇到別有用心的壞人,後果不堪設想!

孩子“不給陌生人開門”,就安全了? 第3張

8月8號在海口市,一戶居民家突然起火,當時家中只有11歲的孩子,幸運的是,發現起火之後孩子馬上開門跑出去,向鄰居求助,救援也很及時,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真的是不幸中的萬幸。類似的還有很多,很多人離開時想的都是,我就離開一小會兒,孩子不會有什麼危險的。但危險容不得假設,就算孩子睡着了也可能隨時醒來,獨自把孩子留在無監管的室內,失火、觸電、溺水、墜樓的慘劇屢屢發生,家長們,你們到底打算什麼時候纔開始重視?!!比如下面這位把孩子丟家裏,自己去度假的,回來就受到指控和被罰款。還有這位把好幾個孩子留在高溫車廂裏的,也受到了指控,並被要求接受培訓。西班牙華人夫婦留孩子單獨在家,遭樓長警告:“孩子可能會被別人強制收養!”。英國華人婦女留12歲女兒在家照顧弟弟,被逮捕面臨指控!不經過培訓就做了無知的家長,把孩子置於各種危險的情境中,這是多麼恐怖的事情!但在我國,目前法律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只能依靠家長引起足夠的重視。好在最近在國內,這方面也有了突破性進展。這個月,廣西地區就在擬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實施草案,將很多我們一直在倡導的保障兒童安全的做法寫進法律,比如:1、未滿4週歲的未成年人乘車應坐安全座椅;2、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副駕駛座位;3、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進行遊泳、客運索道、自動扶梯等危險性活動時,應該有成年人陪同。最最引起討論的,是它擬將“未滿8歲的兒童不能單獨在家”寫進法律,這是很多人都知道,很多人會忽視,執行起來也很不容易的一條。 但萬事開頭難,邁出了這一步,相信就會有更多免遭意外的孩子,和真正重視起來的家長。孩子從來不該被單獨留下,無論是在家裏、車裏、還是在其他地方,因爲保護他們是我們家長的責任,我們應該是他們與危險之間的第一道屏障,任何時候都不應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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