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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併心臟病真的有那麼可怕嗎?

來源:寶貝周    閱讀: 1.4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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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醫療技術的進步、二胎政策的開放,越來越多的心臟病、高齡的女性走進孕婦大軍的行列,臨牀上妊娠合併心臟病的患者明顯增多。妊娠合併心臟病真的有那麼可怕嗎?

由於醫療技術的進步、二胎政策的開放,越來越多的心臟病、高齡的女性走進孕婦大軍的行列,臨牀上妊娠合併心臟病的患者明顯增多。妊娠合併心臟病真的有那麼可怕嗎?

妊娠期、分娩期及產褥期均可能使心臟病患者的心臟負擔加重而誘發心衰,是孕產婦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本片小文旨在引起廣大備孕女性及孕、產婦的重視,希望能因此減少一些因“無知而無畏”導致的孕產婦死亡。

對於備孕的姐妹我想說:心臟病、高血壓、肥胖、免疫功能低下、病毒感染等都是妊娠合併心臟病高風險因素。所以不是隻有心臟病的患者纔可能有危險。

對於已經妊娠的姐妹有上訴高風險因素的姐妹我想說:首先儘早到醫院就診諮詢,明確是否適宜繼續妊娠。妊娠的32-34周後、分娩期和產後3日是心臟負擔加重時期,是最容易誘發心衰的時期,應加強監護。且妊娠期要嚴格遵從有經驗產科醫師的指導。

妊娠合併心臟病分類:

1.先天性心臟病

2.風溼性心臟病

3.妊娠期合併高血壓性心臟病

4.圍產期心肌病—既往無心血管疾病病史。病因不明,可能與病毒感染、免疫、高血壓、肥胖、營養不良、及遺傳因素有關。

5.心肌炎—可發生在妊娠任何階段,病因主要原因病毒感染

妊娠合併心臟病真的有那麼可怕嗎?

對孕產婦影響:

1.心力衰竭—主要死亡原因

2. 亞急性感染性心內膜炎—副哦不及時控制可誘發心衰

3. 缺氧和發紺

4.靜脈血栓和肺栓塞—是孕產婦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對胎兒影響:不宜妊娠的心臟病患者一旦妊娠,或妊娠後新功能惡化者,流產、早產、死胎、胎兒生長受限、胎兒窘迫及新生兒窒息的發生率均明顯升高,圍產期胎兒死亡率是正常妊娠的2-3倍,心臟病孕婦心功能良好者,胎兒相對安全,剖宮產機會多。某些治療心臟病的藥物對胎兒也存在毒性反應。多數先天性心臟病爲多基因遺傳,雙親中妊娠一方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其後代先天性心臟病及其他畸形發生率相對升高約5倍,如室間隔缺損、肥厚性心肌病、馬方綜合徵等均有較高遺傳性。

孕前諮詢:心臟病患者孕前諮詢十分必要。需要綜合判斷耐受妊娠的能力。

1)可以妊娠:心臟病較輕,心功能I-II級,既往有心衰病史,且無其他併發症者可以妊娠。

2)不宜妊娠:心臟病變較重、心功能III-IV級、既往有心衰病史、有肺動脈高壓、右向左分流型先天性心臟病、嚴重心律失常、風溼熱活動期、心臟病併發細菌性感染性心內膜炎、急性心肌炎等,妊娠期極易發生心力衰竭,不宜妊娠。年齡在35歲以上,心臟病病程較長者,發生心力衰竭可能性大,不宜妊娠。

防治:

妊娠期:

1)不宜妊娠的心臟病孕婦,應在妊娠12周前行治療性人工流產。妊娠超過12周,終止妊娠必需行比較複雜的手術,其危險不亞於繼續妊娠和分娩。因此應密切監護,積極防治心力衰竭,使之度過妊娠與分娩期。對於頑固性心力衰竭病例,爲減輕心臟負擔,應與內科醫師配合,在嚴密監護下行剖宮取胎術。

2)定期產前檢查:以便能及早發現心衰的早期徵象。在妊娠20周前,應每2周產前檢查1次,妊娠20周、尤其32周後,發生心衰機率明顯增加,產前檢查應每週1次。發現早期心衰徵象立即住院。孕期經過順利者,亦應在36-38周提前住院待產。

3)預防心衰:

(1)充分休息:保證每日10小時睡眠,避免過勞及情緒激動。

(2)飲食:限制體重多度增長,議題中每月增加不超過0.5kg,整個妊娠期不超過12kg爲宜。保證高蛋白、高維生素和鐵劑的補充,20周後預防性應用鐵劑預防貧血。適當限制食鹽量,每日不超過4-5g。

(3)預防和治療引起心衰的誘因:預防上呼吸道感染,糾正貧血,治療心律失常,孕婦心律失常發生率較高,對頻繁的室性期前收縮或快速室性心率,必須用藥物治療。防治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和其他併發症。

(4)動態觀察心功能。定期性超聲心動圖檢查,判定隨妊娠進展的心功能變化。

(5)積極行心衰治療。

分娩期 — 於妊娠晚期應提前住院

1)經陰道分娩:心功能I-II級,胎兒不大、胎位正常、宮頸條件良好者,可考慮在嚴密監護下經陰道分娩。

2)剖宮產:對於有產科指徵心功能III-IV級者,均應剖宮產。主張對心臟病產婦放寬剖宮產指徵。

產褥期:產後3日內,尤其是24小時內仍是發生心力衰竭的危險期,產婦應充分休息並密切監護。產後出血、感染、血栓栓塞是嚴重的併發症,極易誘發心衰,應重點預防。心功能III以上不宜哺乳。

心臟手術指徵:妊娠期血流動力學改變使心臟儲備能力下降,影響心臟手術後的恢復,加之術中用藥及體外循環對胎兒影響,一般不主張在妊娠期手術,儘可能在幼年、妊娠前或延至分娩後再行心臟手術。

附:不同分類妊娠合併心臟病的詳細指南如下:

先天性心臟病:

1.左向右分流心臟病:

1)房間隔缺損-缺損面積小於1cm2多無症狀,多能耐受妊娠;大於2cm2,最好手術矯治後再妊娠。

2)室間隔缺損-缺損面積 小於1.5cm2,既往無心衰病史,無合併症一般能耐受妊娠;當出現右向左分流或艾森曼格綜合徵孕產婦死亡率高達30%-50%,應禁止妊娠。如避孕失敗,應孕早期行人工流產。

3)動脈導管未閉-一般兒童期可手術治癒,如妊娠前未行手術矯治者,妊娠早期已有肺動脈高壓或右向左分流者建議終止妊娠,未閉動脈導管口徑較小,肺動脈壓正常妊娠期 一般無症狀,可繼續至足月妊娠。

2.右向左分先天性心臟病:臨牀上以法洛四聯症及艾森曼格綜合徵最常見,未行手術矯治者一般很少存活至生育年齡,此類患者妊娠期死亡率高達30%-50%,這類女性患者不宜妊娠,若已妊娠也應儘早終止。經手術矯治後心功能I-II級者,可在嚴密觀察下繼續妊娠。

3.無分流型先天性心臟病:

1)肺動脈口狹窄-單純肺動脈口狹窄者,輕度狹窄,能度過妊娠期及分娩期。嚴重狹窄(瓣口面積較少60%以上)宜於妊娠前行手術矯治。

2)主動脈狹窄-女性少見,此病常伴隨其他血管畸形,預後差,圍產兒預後也較差,輕度狹窄,心功能代償良好,可嚴密觀察下繼續妊娠,中、重度狹窄即使經手術矯治也不建議妊娠,如避孕失敗,孕早期建議終止妊娠。

3)馬方綜合徵-妊娠時本病死亡率4%-50%,死亡原因多爲血管破裂,胎兒死亡率超過10%,妊娠者若發現超聲心動圖主動脈根部直徑>40mm,應勸其終止妊娠,患本病時應嚴格限制活動,控制血壓,必要時使用β受體阻滯劑以降低心肌收縮力。

風溼性心臟病:

1)二尖瓣狹窄 - 無明顯血流改變的二尖瓣狹窄一般可以耐受妊娠,病情較重,伴有肺動脈高壓患者,應在妊娠前糾正二尖瓣狹窄,已妊娠宜早期終止妊娠。

2)二尖瓣關閉不全 - 一般情況下能較好耐受妊娠。

3)主動脈狹窄或關閉不全 - 主動脈瓣關閉不全一般可耐受妊娠;主動脈瓣狹窄增加左心射血阻力嚴重者應手術矯正後在考慮妊娠。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行心臟病:這種心臟病在發生心力衰竭之前,常常有乾咳、夜間明顯,宜誤認爲上呼吸道感染貨支氣管炎而延誤治療時機。診斷及時治療得當,常能度過分娩期,產後病因消除,不能感情會逐漸緩解,多不留器質性心臟病變。

圍產期心肌病:是指發生在妊娠晚期至產後6個月內的擴張性心肌病。既往無心血管疾病病史。病因不明,可能與病毒感染、免疫、高血壓、肥胖、營養不良、及遺傳因素有關。一部分患者可因發生心力衰竭、肺梗死或心律失常而死亡。初次心力衰竭,經早期治療後,1/3-1/2患者可完全康復,再次妊娠可能復發。曾患有圍產期心肌病、心力衰竭切遺留心臟擴大這,應避免再次妊娠。

心肌炎:爲心機本身局竈性或瀰漫性炎性病變。可發生在妊娠任何階段,病因主要原因病毒感染,其他還可由細菌、真菌、原蟲、藥物、毒物反應所致。急性心肌炎病情控制良好,可在密切監護下妊娠,心功能嚴重受累者,妊娠期發生心力衰竭的危險性很大。切柯薩奇B組病毒感染所致的心肌炎,病毒可能導致胎兒共軛你感染,發生胎兒及新生兒先天性心率市場及心肌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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