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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隱婚曝娛樂圈潛規則

來源:寶貝周    閱讀: 1.2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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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孫紅雷等多位明星“被結婚”之後,萬人迷陳好也陷入了“結婚門”。日前,一名爲“生如夏花”網友爆稱陳好已經結婚,老公姓劉,家世顯赫,但爲了保護人家的隱私權,暫時不說具體叫什麼。在娛樂圈,“隱婚”的明星何其之多,劉德華朱麗倩、成龍林鳳嬌、鄭中基阿Sa、姜凱黃奕、黎明樂基兒……

這位網友對陳好的老公略爲不屑,稱其爲“頂多算是有錢有閒的闊少”。同時,該網友表示,陳好的老公並非此前傳言中的港商,“就是根正苗紅的大陸人,有錢,是因爲有權。”

明星隱婚曝娛樂圈潛規則

另一方面,該網友稱陳好老公的父親是退休政要:“了不起的是陳好的公公,在政界也是牛得不行的人物,當然,現在退下來了,在家裏頤養天年共享天倫之樂。”

生如夏花在文章中還稱,陳好從來不演激情戲,也沒有緋聞,主要就是因爲其婚姻背景。“畢竟做了這種家庭的兒媳婦,最基本的婦道還是要守一點的。”

 

港媒近日瘋傳許志安向鄭秀文求婚一事,之前許志安現任女友離開兩人的住所搬去別處,媒體就認爲是鄭秀文與許志安戀情複合,二人私下密會很多次,並指出許志安已向鄭秀文求婚,難道二人也想隱婚一把不成?

明星隱婚曝娛樂圈潛規則 第2張

“隱婚”,顧名思義是已經履行了結婚的法定手續,卻不對外宣稱自己“已婚”身份的行爲。一項“隱婚調查”顯示,有近37%的職場人士因爲擔心公開婚姻會使自己失去老闆或客戶的信任而甘做“隱婚族”,他們年齡大多集中在25歲至35歲之間,其中以女性居多。日前,一部名爲《隱婚男女》的話劇也在北京各大小劇場火爆演出。對於“隱婚現象”,導演李伯男表示,現在社會中確實有一些人因爲各種原因,向外人隱瞞了自己的婚姻事實,有的人是爲了欺騙別人感情,有的人是出於就業壓力。事實上,“隱婚”羣體已引發了外界對婚姻責任、對情感誠信、對都市生活的關注和追問。而明星在這中間起到的不良示範,還是要提起重視的。

 

離婚不一定要鬧得反目收場,蔡卓妍(阿Sa)與鄭中基宣佈離婚之時,據悉雙方已協議好不分身家。前日的記者會宣佈“分訊”後,鄭中基乘車返回市值億元、位於淺水灣的獨立寓所。另一邊廂,阿Sa則搬出淺水灣愛巢,返回位於跑馬地的市值逾千萬元的住所,據知此乃她與鄭中基離婚後的新居。

阿Sa年收入近半億

2006年阿Sa與鄭中基赴美國低調結婚,二人在美國註冊填報的洛杉磯住址與香港淺水灣獨立屋同樣是鄭中基擁有,他貴爲億萬太子爺,身家豐厚,阿Sa下嫁他可以

享福做少奶奶,但仍堅持工作,只在06年婚後賣出當時所居豪宅,勁賺逾500萬港元,繼而祕密搬入與老公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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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兩人離婚,阿Sa隨時可以分老公身家,但據悉阿Sa和鄭中基決定離婚之際,已協議不會分身家,好來好去,不希望因離婚而爲錢反目。其實已屬天后級的阿Sa吸金力驚人,單是去年她推出唱片、拍電影、廣告及舞臺劇等收入已達半億港元,阿Sa一向有買樓投資,早年已在不同地區擁有多個物業收租,而且還非常有眼光,買賣樓宇甚少失手,早已是圈中小富婆,故離婚後她也不愁生活。

 

廣告合約未受影響

大受廣告商歡迎的阿Sa,一夕成爲“過氣師奶”式人物,但仍獲廣告商不離不棄。據知阿Sa跟某護膚品牌還有一年合約,該品牌發言人前日力撐阿Sa:“廣告合約沒有訂明准不准她結婚,我們會繼續合作愉快。”阿Sa代言的運動品牌發言人也表示不會影響廣告地位及未來計劃,她說:“我們的合約沒有提及婚姻狀況,這些是她的私事,不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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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明星選擇悄然處理婚事的確沒什麼大不了。不過在看過了鄭和蔡的分手發佈會後,又覺得事情遠沒有二人陳述的那麼簡單。首先,既然已悄無聲息的結了婚,那麼分手也可以選擇私下解決,又何必搞得大張旗鼓呢?其次,如阿Sa所說分手是因爲彼此太瞭解對方,並不存在第三者,那麼分手就應該是一個經過了深思熟慮的坦言決定,爲何鄭中基又要哭得稀里嘩啦?最後,也是最讓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在2006年1月(結婚證註冊日期)至今的時間裏,阿Sa曾不止一次的表示希望35歲結婚,並承諾會通知大家,如此“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說法豈不是有些無厘頭?這也難怪,外界對於此二人離婚的真實原因如此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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