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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需要培養寶寶樂觀的性格

來源:寶貝周    閱讀: 2.2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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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觀是一種美好的品格,父母應幫助孩子營造追求快樂的環境,培養樂觀的性格。家長可以做的是:

父母需要培養寶寶樂觀的性格

一、讓孩子獲得友誼。父母要創造條件讓孩子建立起良好的人際關係,鼓勵孩子與同齡人一起玩耍,學會怎樣進行愉快融洽的人際交往。

二、給孩子一定的決策權。孩子對於強加給他們決定都是排斥的,是指導還是控制孩子的行爲,對他們性格的形成有着密切的聯繫。父母應該給孩子提供機會,讓他們自己決定選擇什麼不選擇什麼。

三、教會孩子調整心態。當孩子陷入痛苦或憂慮之中時,父母應當幫助他們找到擺脫的方法,如採取聽音樂、閱讀、騎自行車或與朋友交談等方法,讓孩子從失望中振作起來,儘快恢復愉快的心情。

四、限制孩子的物質佔有慾。心理學家調查發現,家庭收入特別豐厚的孩子並不是人們想象的那麼愉快,他們只不過對所擁有的感到滿意。過分的給予會使孩子產生“獲得就是幸福的源泉”的錯覺,這種基於物質滿足的愉快往往難以持久。

五、培養孩子廣泛的興趣。爲孩子提供各種活動和多種興趣的選擇,並給予必要的引導,以培養其愛好。如果孩子能參加自己感興趣的活動,孩子可能會感到更加快樂。

六、建立一個幸福的家庭。愉快的性格形成主要得益於父母所創造的環境。著名心理學家法迪斯說:“在孩子學會語言之前,他們是從感情的氛圍中得出自己的結論的———這個世界是一個令人憂慮、憤怒的地方還是一個安全、愉快的樂園。”在幸福家庭裏成長的孩子成年後具有樂觀性格的,比在不幸家庭里長大的孩子要多得多。

6歲前的孩子切忌全託,否則將影響孩子健康性格的形成。近日,著名兒童心理學教授曹子芳來到中福會少年宮,她在講座中向衆多家長呼籲,爲了讓孩子享受更多的家庭之愛,別讓孩子全託。

上海師範大學年近七旬的曹子芳教授在講座中說,目前有些父母由於工作忙等原因,在孩子幼小時期就將其送入托兒所,她覺得這對孩子健康人格的形成十分有害。

6歲前尤其3歲前是孩子情感初步形成的重要階段,對他們來說,享受一個完整的家庭之愛特別重要,因此,這段時間父母更應該給予他們全託所不能給予的濃濃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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