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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手抄報】反暴力手抄報內容 反家暴手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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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手抄報,家庭暴力是婚姻生活中最恐怖的一部分,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將自己的喜怒放到弱小的一方身上去,這種行爲已經構成違法,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就是爲了呼籲消除針對女性的暴力的節日。

反家庭暴力手抄報: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介紹

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每年的11月25日。這是1999年11月3日聯合國大會根據多米尼加共和國的提議而規定的。在這一天,世界各國舉行集會活動,呼籲消除針對女性的暴力。

成立由來

1960年11月25日,3位多米尼加女性——米拉貝爾三姐妹在多米尼加慘遭殺害。爲了紀念這一事件,1981年7月,第一屆拉丁美洲女權主義大會宣佈把11月25日作爲反暴力日。大會還決定每年從11月25日到12月10日持續舉行16天的相關宣傳活動。

1993年11月25日,聯合國發表了《消除針對婦女的暴力宣言》,將“對婦女的暴力行爲”定義爲:在公共場所或私人生活中,對婦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或性行爲上的傷害和痛苦的任何基於性別的暴力行爲。

1999年3月8日,聯合國婦女發展基金會在聯合國大會上舉行了以反對家庭暴力爲主題的全球電視會議,並在非洲和太平洋地區、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發起了一系列消除對婦女實施暴力的宣傳活動。同年11月3日,聯合國大會正式通過由多米尼加共和國提出、60多個國家支持的建議,將每年的11月25日定爲“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

背景

家庭暴力,顧名思義,是發生在有婚姻或親密關係、血緣和法律而聯繫在一起的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包括身體、精神、性、經濟方面的暴力和威脅施加此類暴力的行爲。儘管“家庭暴力”一詞明顯帶有中立性,它沒有表明是男性針對女性抑或是女性對男性的暴力,但無論是依據官方還是學術界的調查研究,家庭暴力幾乎始終表現爲一種針對性別的犯罪,受害者多爲女性,施暴者多爲男性。

家庭暴力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之所以受到特別關注,是因爲它不僅是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而且極大的危害社會治安、家庭穩定以及婦女兒童的身心健康。

暴力現象

2006年“全國農村婦女權益狀況和維權需求調查”顯示,有11.6%的農村婦女近一年內和配偶之間曾有過動手打架的行爲,女性農民工的這一比例更是高達13.5%,而且被調查對象中近一半的人認爲主要是丈夫對妻子的暴力。

全國婦聯的一項調查表明,中國2.7億個家庭中,約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施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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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手抄報: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活動

爲消除針對婦女的暴力而開展的,以男士爲主要對象的宣傳活動。佩戴白絲帶是一種個人宣言,表示佩戴者本人決不對婦女施暴,面對針對婦女的暴力決不保持緘默。此運動最早首先是由一羣在加拿大的男性所發起的。1989年年底,加拿大一名男子因認爲發展機會都被女性奪走了,於是在蒙特婁一所大學內,槍殺了十四名年輕女子後自殺。兩年後,一羣男性期望社會大衆應該從這悲劇中來反省,男性不該再對男人加諸女人的暴力保持沉默,所以發起了這個運動。

2004年11月24日,在西班牙塞維利亞市政廳前, 一些西班牙人手持寫有在2004年遭殺害的西班牙婦女的名字、年齡和遇害日期的人形標牌舉行集會活動,呼籲消除針對女性的暴力。

家庭暴力日益受到世界各國的關注和重視。有關調查顯示,世界範圍內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婦女在其一生中遭受過暴力、性虐待和虐待,而大多數施暴者是她的家庭成員。家庭暴力是對婦女人權和基本自由的侵犯,它不僅會造成婚姻解體、家庭破裂,還嚴重摧殘着婦女的身心健康。家庭暴力如果得不到及時有效的遏制,往往會逐步升級,演變爲惡性事件,同時引發衆多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影響社會的安寧與穩定。

專家們指出,家庭暴力由於發生在家庭內部,其危害性和嚴重性往往得不到足夠的重視。消除家庭暴力需要全社會的關注和努力,是一個國家應負的責任。他們呼籲各國政府切實履行承諾,與社會團體、人權保護者及有關專家合作,向受害者提供保護和支持,並加強相關的宣傳教育,通過各種機制來保障婦女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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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手抄報:家庭暴力法律最新規定

如果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根據《婚姻法》第43條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受害人要求依法處理的,公安機關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機關要求處理的,公安機關不予處置。

《婚姻法》第43條第3款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愛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的規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爲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一)歐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五)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身心健康的;

(七)隱匿、譭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

根據《婚姻法》第43條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受害人要求依法處理的,公安機關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機關要求處理的,公安機關不予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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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手抄報:反家暴法對家庭暴力的法律懲罰規定

第三十三條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條 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向公安機關報案,造成嚴重後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六條 負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爲申請。

家庭暴力法律最新規定如上,提醒廣大婦女面對家庭暴力不要忍氣吞聲,懂得收集證據來爲自己維權、保護個人利益纔是關鍵。華律網上面還有律師長期駐留,要弄清楚家庭暴力處罰的各個內容,可以直接在線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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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手抄報:遭遇家暴怎麼辦?

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而是違法行爲;希望每一個公民或組織發現他人遭受家庭暴力時,都應通過報警等方式積極伸出援手;同時提醒每一個遭到家庭暴力的人,當你遭遇到家暴時,應注意這些事項,最大程度減少傷害:

一、遠離廚房,以免施暴者用銳器傷你;靠近門窗向鄰居及路人求助;注意保護頭、臉、胸、腹等身體重要部位;躲進有電話可求助的房間,如有可能,將施暴者反鎖在門外;同時第一時間撥打110,並保存出警記錄;

二、首先要及時向有關機構反映。反家暴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反家暴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三、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是舉報家庭暴力問題的重要途徑。反家暴法明確,公安機關接到家暴報案後應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四、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應當在72小時內作出裁定,情況緊急的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保護範圍可以包括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

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家暴行爲

當下,法院一般認定家暴行爲的證據主要有以下幾類:一是公安機關的接警記錄;二是受害者自拍受傷的傷情照片;三是醫院的傷情報告;四是證人、證言。五是公安機關出具的告誡書。家暴受害者可收集這些證據向法院起訴。

【反家庭暴力手抄報】反暴力手抄報內容 反家暴手抄報 第5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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