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兩個問題往往被隱藏在表面衝突的背後。
第一,孩子是誰的?孩子因父母來到這世界上,所以就屬於父母嗎?中國傳統的倫理關係中,孩子當然是父母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孔夫子如是說。在歷史上相當長的時期,既然父母給予了生命,那麼打罵責罰甚至以不孝之名剝奪生命,是情理之中的。同時,中國父母對孩子的付出,從金錢到情感,責任幾乎是無限的:節衣縮食供孩子讀書,孩子成年了還要幫他們找工作、相親、買房子、帶孫子……與這樣“無限”的付出相對應,父母對孩子的期許也常常令人膽怯。學業上要比過鄰家的小孩,爲父母“爭氣”,擇業時要替父母完成沒有實現的夢想,出人頭地……這倒不是說父母貪心要求孩子給自己多大的回報,而是基於這樣一種邏輯“我爲你犧牲這麼多,你就該聽我的。一切都是爲你好。”
基於這種邏輯,孩子就要去你爲他們選的學校;下課了去參加你爲他們選的學習班;未經他們的允許,你可以檢查他們的日記和電腦;他們應該聽從你的建議選擇“有出息”的專業;甚至,有的母親認爲兒子即使結婚了,也應該更聽媽媽的話,而不是媳婦的。
許多的矛盾與不幸就從這裏開始。以愛的名義包辦一切,孩子就失去了成長的內在動力和負責任的能力;以愛的名義如影隨形,就剝奪了孩子的空間,讓他們在你的關注中喘不過氣來。這種內心的壓抑與痛苦不僅是一種悲哀,也產生了怨恨和疏離,傷害了親子關係。所以是否認識到孩子作爲獨立個體的價值,說到底,是對生命的態度。孩子藉由我們來到這世界,但他們不屬於我們,而屬於他們自己,屬於這個世界。爲人父母的責任不是藉由他們讓自己臉面有光,而是幫助他們建立自我、學習選擇、學習爲自己的決定和行爲負責任,甚至給予他們犯錯誤的權利。
黎巴嫩詩人紀伯倫在《孩子》一詩中寫道:你的兒女,其實不是你的兒女。
他是生命對於自身渴望而誕生的孩子。
他們藉助你來到這世界,卻非因你而來,
……
你可以給予他們你的愛,卻不是你的思想,
因爲他們有自己的思想。
你可以庇護他們的身體,卻不是他們的靈魂,
因爲他們的靈魂屬於明天,屬於你做夢也無法到達的明天。
……你是弓,兒女是從你那裏射出的箭。
……
懷着快樂的心情,在弓箭手的手中彎曲吧,
因爲他愛一路飛翔的箭,也愛無比穩定的弓。
正是基於對孩子個體生命價值的尊重和信任,承認我們其實不懂自己的孩子,所以纔會虛心傾聽和理解他們;讓孩子選擇,護航他們心中的堅持,就是尊重他們的個性和夢想;給孩子時間,相信他們內在的力量,給成長自然的節奏,甚至讓他們“在錯誤裏多呆一會兒”;讓孩子學會獨立生活和思考,不做始終在頭頂盤旋的“直升機父母”。我特別想對那些緊張焦慮、用力過猛的父母們說:“別把所有的勁兒都使在孩子身上!”因爲對孩子影響最大的不是你硬要灌輸給他們的東西,而是他們從你身上看到了什麼樣的活法!
這也就引出了第二個問題:“你究竟打算怎樣度過這僅有一次的、自由而珍貴的生命?”這既是給孩子的問題,也是給父母的問題。在這方面,父母說什麼其實沒有太大作用,怎麼做纔是關鍵。
如果父母把接受良好教育的目的理解爲光宗耀祖、掙大錢、買大房子,那麼孩子的學習動力和壓力也就停留在這個層面上。這不僅侷限了孩子的格局,也恰恰讓他們無緣進入致力於培養改善世界的領導者的“名校”,因爲沒有什麼比自私、虛榮的學習目的更能引發“一票否決”的了。當然,對“名校”的迷信,也正是家長們普遍存在的迷思。
出現這樣的狀況,錯誤不在孩子,而在於很多做父母的處於價值觀的混亂期。試問我們自己:我們做過什麼來幫助他人、改善世界?我們有對知識的好奇心和不斷學習嗎?我們有獨立思考能力而不是人云亦云嗎?我們能夠承認錯誤、接受改變嗎?我們面對困難時做出過怎樣的努力嗎?
父母自己如果無法回答這些問題,又怎能指望孩子尊重我們並以我們爲榜樣呢?孩子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父母一邊搓麻將,一邊訓斥孩子“要好好讀書”;如果父母一邊炫耀花錢“搞定”老師,一邊要求孩子“做正直的人”;如果父母天天吐槽、怨天尤人,而讓孩子“積極樂觀”;如果父母斤斤計較,卻希望孩子“大度包容”……那可真是緣木求魚了。
希望有更多的父母得到啓發,給自己一份篤定,還孩子一片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