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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上戶口必須去戶籍地派出所嗎

來源:寶貝周    閱讀: 2.0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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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登記戶口的時候,需要本人或者其監護人憑藉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下面來了解一下新生兒上戶口必須去戶籍地派出所嗎?

新生兒上戶口必須去戶籍地派出所嗎

新生兒上戶口實行隨父或隨母自願的政策,可在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常住戶口。

出生人口1週歲以內在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1週歲至5週歲報縣(區)戶政部門審批落戶;5週歲以上報市局審批落戶。對身份難以證明的未落戶人員,需做DNA鑑定,在“全國公安機關查找被拐賣失蹤兒童DNA數據庫”比對形成報告,經市公安局戶政部門審批,在其經常居住地登記常住戶口。

手續齊全的,需市級公安機關審批的10個工作日內辦結;需縣級公安機關審批的7個工作日內辦結;需派出所審批的2個工作日內辦結,無需走訪調查和審批的當場辦結。

新生兒上戶口必須去戶籍地派出所嗎

新生兒上戶口需要哪些材料

1、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2、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屬計劃外生育的,持嬰兒母親所在鎮或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3、嬰兒父或母的集體戶口簿或家庭戶口簿。

4、屬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戶口的,應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報市局審批。

5、對出國人員(留學、經商、務工)在國外出生子女的落戶問題,應本着簡化手續的原則,憑國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證明,父母及子女回國使用的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撫養人處落戶。因各地政策存有差異,建議辦理時提前諮詢當地派出所戶籍管理科。

新生兒上戶口必須去戶籍地派出所嗎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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