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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及超生新生兒上戶與普通新生兒上戶區別

來源:寶貝周    閱讀: 9.7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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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特殊情況新生兒上戶的確存在一定的困難。一般新生嬰兒登記常住戶口,按隨父隨母自願選擇原則,由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在國內出生的嬰兒提交《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就可辦理。

現在,新生兒實行“三級上戶”制度,凡新生兒均可在其父或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派出所以其他行政管理等理由拒絕上戶的,上級公安機關予以督促辦理,經督辦仍未上戶的,由區縣(市)或市級公安機關人口與出入境管理部門直接批准上戶。

新政策實行前已經出生的孩子,3歲以下都可到派出所辦理上戶,3歲以上則需要公安分局進行審批補錄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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