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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結婚三年家務全包,離婚僅獲補償1.5萬,網友:不如保姆

來源:寶貝周    閱讀: 1.0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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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台州的楊女士在婚後第三年選擇離婚,作爲一名全職太太,她在財產分割上自然處於劣勢,加上孩子的撫養權歸自己,爲了以後的生活,楊女士提出婚後經濟補償,因爲她婚後的負責了家中所有的義務勞動、相夫教子、伺候公…

原標題:女子結婚三年家務全包,離婚僅獲補償1.5萬,網友:不如保姆

文|文兒

近日,浙江台州的楊女士在婚後第三年選擇離婚,作爲一名全職太太,她在財產分割上自然處於劣勢,加上孩子的撫養權歸自己,爲了以後的生活,楊女士提出婚後經濟補償,因爲她婚後的負責了家中所有的義務勞動、相夫教子、伺候公婆。

女子結婚三年家務全包,離婚僅獲補償1.5萬,網友:不如保姆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88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時,離婚時有權申請家務勞動經濟補償。這條規定給了楊女士很大底氣,她自認婚後把家庭照顧的很好,有權獲得補償。於是,她便按照當地的保姆市價,以每月5000元要求經濟補償,一共是19萬。

楊女士自然明白,自己不可能獲得19萬補償,但法院判決結果還是讓她吃驚,因爲不僅沒有19萬,甚至連十分之一都不到,只有寥寥一萬五,平均每個月四百多塊。

“你家保姆工資是四百多?這可是台州!”

網友對此很憤怒,認爲楊女士所受待遇不公平,孩子剛出生的前三年是最讓人頭疼的時候,楊女士被迫辭職在家全職帶娃,聽上去簡單,但真正有過育兒經驗的都明白,全職帶娃的壓力絕對比上班大多了。加上還要相夫教子,照顧老人,每月四百多塊的補償未免太少了。

然而,網友還來不及憤怒,孩子的撫養費也下來了,讓人心梗。

據楊女士說,前夫是生意人,她就申請了每月2000塊的撫養費,沒想到男方不同意,在對方看來,孩子跟着媽媽就跟自己關係不大了,反正自己還能再找媳婦再生兒子,所以在撫養費上,他要求按照當地最低標準進行,也就是每個月700元撫養費。

這讓楊女士很崩潰,現在的孩子都被稱爲“四腳吞金獸”,每月七百塊要如何養育一個幼小的孩子呢?怕是連奶粉都不夠呢。

於是,作爲全職太太的楊女士就這麼人財兩空,最終成了一名單親媽媽,想二婚都困難,誰讓她的孩子還是一個男孩呢。

作爲旁觀者,我看到了法律的普適性,女性在離婚時處於弱勢地位。因此,我有條忠告,希望準備踏入婚姻或者逃出婚姻的女性學會:結婚前:彩禮歸自己,房產要加名。

女子結婚三年家務全包,離婚僅獲補償1.5萬,網友:不如保姆 第2張

“孃家和婆家,總有一半家產屬於女人。”

這是我結婚前聽到的一句話,當時臉皮薄的我連房子加名都不好意思提出來,還是嫂子提出來的。

“公婆把家裏唯一的房子給了你哥,然後你哥分一半給了我,這一半本該是你的,你懂嗎?”嫂子的話讓我大吃一驚,作爲女兒,我從未想過分割孃家房子,可嫂子卻表示“你哥霸佔了你的一半房產,那你就該找你老公要回來,因爲你老公也是霸佔了你小姑子的一半。當然,你小姑子也會找她公婆要回來。”

原來,嫂子認爲,父母應該公平對待兒女,倘若女兒的一半房子被兒子霸佔,那女兒就要學會去霸佔“別家兒子”的一半房產,這並非是兄弟姐妹的戰爭,而是女人和男人的戰爭,不然女人就一無所有了,畢竟孃家房子給了兄弟,婆家財產給了老公,都是男人的了。

女子結婚三年家務全包,離婚僅獲補償1.5萬,網友:不如保姆 第3張

因此,希望女方不要臉皮薄,彩禮掌握在自己手裏,房產要加名,這都是理所當然的。大家不要礙於面子和自尊就放棄,哪怕是爲了孩子的生活質量,也要努力爭取。

實在感情厚度不到位,女方也可以將彩禮化爲房子首付,避免重蹈楊女士的覆轍。畢竟一個人待着孩子,每個月只有700元的補助,這以後的日子實在難過。

最後,大家對此怎麼 看呢?

高級育嬰師,心理諮詢師,原創育兒漫畫文章作者,歡迎關注【小屁孩兒】,你想了解的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兒童發展,時尚教育,都可以在這裏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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