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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媽媽離婚時要19萬家務補償,法官最終判1.5萬,網友:很公平!

來源:寶貝周    閱讀: 2.5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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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全職媽媽齊女士離婚的時候,要求老公楊先生從結婚之日起按每個月5000元,共計19萬元給她做家務補償。所以說,他倆在賺錢和家務這兩方面其實是對等的,也就是一個主外,一個主內的問題。小康君一向不提倡女性當全職…

原標題:全職媽媽離婚時要19萬家務補償,法官最終判1.5萬,網友:很公平!

近日,浙江一全職媽媽離婚的案件因家務補償的問題,鬧得沸沸揚揚。

這位全職媽媽齊女士離婚的時候,要求老公楊先生從結婚之日 起按每個月5000元,共計19萬元給她做家務補償。而法官最終判楊先生給齊女士1.5萬元的補償。

判決結果出來之後,很多網友大呼不公平。當了3年的全職媽媽,給他生兒育女,即當了免費保姆、清潔工,又當了廚師,全年無休,二十四小時待機,只值1.5萬元?這是打發乞丐嗎?!

當然,也有很多網友認爲,這個判決結果很公平,沒什麼毛病。

額,小康君其實也覺得法官最後的判定很公平。爲什麼小康君覺得公平呢?您往下看看就知道了。

全職媽媽離婚時要19萬補償,

法官最終判1.5萬!

齊女士與楊先生於2018年結婚,同年5月生了一個兒子。婚後二人常年處於異地狀態,楊先生在外做生意,齊女士在老家帶兒子生活。

之後因家庭瑣事,感情越來越差,去年5月,楊先生曾提出來離婚,但被駁回。

今年3月,楊先生再次提出離婚,齊女士表示同意。

全職媽媽離婚時要19萬家務補償,法官最終判1.5萬,網友:很公平!

(圖片來源:)

條件是兒子的撫養權歸她,楊先生每個月支付2000元的撫養費。並且補償她從結婚起每月5000元,共計19萬的家務補償。

楊先生認爲,齊女士在婚前就沒工作,所以不存在爲家放棄工作。孩子出生後是由雙方撫養,經濟開支理應由雙方承擔。並且自己在外地的生意,收益並不理想。也就是說,他掏不出來那麼多錢。

最後,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將孩子的撫養權給了齊女士。並參照當地的生活水平,要求楊先生每年支付7800元的撫養費,同時補償齊女士1.5萬元。

要求補償19萬元,最後卻只補償1.5萬元,這將近13倍的差價,讓很多網友抗拒。▼

全職媽媽離婚時要19萬家務補償,法官最終判1.5萬,網友:很公平!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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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媽媽離婚時要19萬家務補償,法官最終判1.5萬,網友:很公平! 第5張

(圖片來源:截圖)

小康君在一開始看到這些評論的時候,也覺得很不公平。但隨着進一步的瞭解和思考,弄清楚來龍去脈之後,才明白大多數人只是在發泄自己的情緒,根本不瞭解或根本不想了解到底發生了什麼,他們只想看到自己想要看到的。

而他們這番帶有情緒的言論,會導致未婚人士恐懼婚姻,已婚人士擔憂婚姻。因此,小康君想把這件事的來龍去脈,跟大家說清楚。

1.5萬的家務補償,

合理在什麼地方?

什麼是家務補償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任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所以說,齊女士要求家務補償的做法是合理且合法。但她要求補償19萬,顯然是不合理的。

爲什麼呢?因爲她只想到了婚姻中的權利,忽略了婚姻中的義務。

她要求楊先生從結婚之日起每月給她5000元的家務補償,暫且不論她婚前沒有工作,只論這5000元的月薪。

所謂的5000元月薪,就是指楊先生在婚姻存續期間,不僅要賺錢養家,還需要每個月給她5000元的家務補償。因爲她在家照顧孩子、整理家務很不容易。

全職媽媽離婚時要19萬家務補償,法官最終判1.5萬,網友:很公平! 第6張

(圖片來源:)

這話乍一聽沒什麼問題,但大家好好想一想,真的對勁嗎?

不對勁!因爲齊女士在享受權利的同時,忘記承擔自己的義務了。

賺錢養家不止是楊先生的義務,也是齊女士的。家庭的經濟開銷,齊女士理應承擔一半,但其實都由楊先生承擔。所以從這方面講,齊女士沒盡到自己的義務。

當然,楊先生也好不到哪去,他因爲忙於工作,並未顧及家庭。家庭的家務勞動,楊先生理應承擔一半,但其實是齊女士承擔了全部的家務。

所以說,他倆在賺錢和家務這兩方面其實是對等的,也就是一個主外,一個主內的問題。並不存在,誰吃虧誰佔便宜的問題。

那這1.5萬到底是什麼呢?大家注意看下面這段話▼

全職媽媽離婚時要19萬家務補償,法官最終判1.5萬,網友:很公平! 第7張

(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說白了,這1.5萬其實就是“增值”的問題。男方工作的3年,人生閱歷和工作能力都得到了提升。而女方呢,增加的是幹家務活的能力。

女方的“增值”,顯然沒有男方的“增值”有價值。這中間的差值,就由錢來彌補。

此外,從這段話中我們也能看出來,在家務補償之前,雙方已經進行了公平的財產分割。男方給女方的補償金,是從自己分得的那部分財產中劃出來的。

最後,是關於贍養費的問題。有很多網友認爲男方給的贍養費太少,甚至還有些人認爲,是男方故意不要孩子纔會給這麼少。

小康君截取了一下官方的說法,見下圖▼

全職媽媽離婚時要19萬家務補償,法官最終判1.5萬,網友:很公平! 第8張

(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楊先生是希望得到孩子撫養權的,而贍養費的金額是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經濟情況、當地的生活水平做出的決定。

綜上所述,這起離婚案的判定結果,還是比較公平的,並沒有其他人說的那麼可怕。大家對於婚姻,還是應該要有信心的。

小康君一向不提倡女性當全職媽媽, 怕的就是女性在日復一日的家務活中,消磨了鬥志,失去了底氣。

但是,小康君也尊重每一位全職媽媽, 因爲家務活的瑣碎,真的很讓人抓狂。當全職媽媽,真的很不容易。

所以大家能不當全職媽媽就不當全職媽媽。 當了全職媽媽的,要記得充實自己,讓自己擁有隨時可以出去工作的能力。

好了,今天的內容就到這裏了,粑粑麻麻們記得給小康君點個 「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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