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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3歲前 一定要親自撫養

來源:寶貝周    閱讀: 1.6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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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父母由於工作及其他原因,都把寶寶交給老一輩或者找保姆照顧。這樣的做法好嗎?爲了孩子,在寶寶三歲前一定要親自撫養孩子。

寶寶3歲前 一定要親自撫養

“撫養孩子期間,即使從20坪1的房子搬到10坪的房子,也要全心全意地照顧孩子。”媽媽必須有這樣的決心。

對於孩子來說,撫養他的人就是媽媽。以工作爲藉口不照顧孩子的媽媽不能算真正意義上的媽媽,頂多只是個付錢的人。只知道不斷地買衣服、玩具,但是卻忘記了最重要的事情。忙於自己的事業無暇顧及孩子,把孩子託管給別人時就應該放棄對孩子的期待,否則將來只會因爲孩子未能達到自己的要求而更加痛苦。

在一般的家庭中,爸爸很容易被子女孤立排斥。如果父母吵架了,孩子一般都會站在媽媽那邊。孩子沒有判斷力,但他卻相信一直照顧、陪伴、保護自己的媽媽是正確的。

如果在本該照顧孩子的時間裏卻沒有照顧孩子,孩子對媽媽就不會有感恩之情。丈夫同樣也不會對妻子感恩。這樣,以後在工作中只能感到委屈和痛苦。

一般夫妻間的矛盾,都起因於妻子抱怨丈夫在外應酬晚歸。一旦妻子抱怨,丈夫會說:“我不是給你錢、給你生活費了嗎?”

說着說着就變成了爭吵。這句話的言外之意就是:只要工作賺錢養家,那就該是一家之長。如果媽媽在公司上班,也會跟丈夫抗辯說分擔了家中的經濟負擔。

但是,工作掙錢並不是媽媽職責的全部,掙錢只是自己的事情。丈夫需要妻子,孩子需要媽媽,而不是能夠工作賺錢的人。

“我努力工作賺錢,分擔家庭的經濟負擔,爲什麼對我沒有感恩之心?”這樣的抱怨只是媽媽自說自話而已。

但也不是說,妻子就該完全放棄工作,做全職家庭主婦。媽媽如果要工作,必須考慮到孩子的年齡。在孩子上小學之前,最好放棄或減少社交活動,無論如何要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孩子上小學時,要多和孩子交流,不要總是爲自己的處境辯護。

“媽媽現在必須得工作,你怎麼想呢?你有自己的人生,媽媽也有媽媽的人生。就像學習是你的任務一樣,工作是媽媽現在該做的事情。”

儘管只是小學生,但是完全可以溝通,當然媽媽要注意溝通方式。不能採取向孩子徵得同意的態度,但偶爾會有這樣的父母。孩子小時候把他當皇帝一樣伺候,長大後必然會產生問題。大人的事情該由自己決定,與孩子溝通只是爲了讓他能夠理解。

等孩子到了初中,就不用在孩子身上花太多的精力。這時候,反而應該減少束縛。並不是說不管孩子,而是換一種愛的方式,守護着孩子,讓孩子自己作決定,並學會自力更生。

即使工作,也必須在孩子不同的年齡段,以不同的方式愛孩子,纔是一位聰明、稱職的媽媽。

孩子剛出生以後的這三年是最重要的。儘管媽媽去工作扔下孩子不管是不對的,但媽媽的心情也應該得到理解。

同樣爲人父母,丈夫不僅能夠在工作上有所成就,獲得晉升,同時還扮演着爸爸的角色,妻子的心裏當然會不平衡,所以媽媽會覺得只有自己受了損失。

但是如果媽媽這樣計較自己的得失,最後受傷害的也是自己的孩子。不僅如此,等孩子長大後,當初丟下孩子的後果會讓媽媽更加痛苦。因此爲了防患未然,媽媽應該首先滿足孩子的需要。

修行中,放棄自己的欲求,問題就能迎刃而解,但是從社會現實角度看,卻很難做得到。自我修煉時,即使丈夫有了外遇,也要抱着他說:“我究竟

  媽媽必須親自照管孩子“三年”

有多少不足,讓你這樣做啊。”如果把怨恨埋在心裏,也只有自己痛苦。若做不到,就乾脆分手。

從制度角度看,情況又會不一樣。如果因爲丈夫外遇離婚,那麼法律應該讓丈夫承受更多的損失。但是,我們不是生活在制度中。不管是在什麼情況或條件下,心靈的自由纔是最重要的。所以,修行時懂得包容,纔是對自己有利。

孩子的問題同樣如此,最好放下自己的慾望,抱着對孩子全權負責的態度。制度不可能立刻改變,孩子卻在一天天長大,我們不能只抱怨制度。話是這麼說,但不能因此誤解,將責任全部推卸給個人。我們修行時要學會放棄,同時也教我們構築美好的世界。個人修行的同時,還要試圖改變制度,解決孩子的養育問題。

“不管怎樣,請親自撫養孩子三年。”這是避免孩子和媽媽的心靈受到傷害而給出的建議。從社會制度層面來講,應該確立“三年產假”制度。

每個家庭的孩子,被撫養成人才會成爲國家的棟樑之才。因此國家應該給產婦三年的帶薪假期,如果這樣比較困難,也可以實行半薪產假,或者三年中一年爲帶薪產假,兩年爲無薪產假。不管怎樣,應該保證三年的產假。

如果不能做到,公司則應具備完善的保育設施,讓媽媽可以帶着孩子上班,或者給予一定的關照,讓其居家遠程辦公。如今,很多事情都要通過電腦來完成,可以創造居家遠程辦公的條件讓媽媽在家一邊照顧孩子一邊完成工作。

近年來,出生率下降已經成爲一個社會問題,每天爲了生活而奔波,撫養孩子成爲了負擔,很多人乾脆放棄生孩子。出生率低,社會失去發展動力,是經濟發展的一大困擾。

生完孩子,卻爲了工作把孩子託給別人照管,會造成孩子的心理問題,長大後患憂鬱症的概率也非常高,情況嚴重時甚至會導致自殺。

因爲媽媽的行爲導致孩子性格脆弱,內心不安,卻還逼着孩子學習,孩子無法承受這種壓力。如果社會保育制度得不到應有的改善,最終會破壞整個社會的健康發展。

今後,爲了保證父母有充足的時間照顧孩子,除了給帶薪休假的待遇外,還應將義務教育的範圍逐步擴大到初中和高中,朝着福利社會的方向發展。

有人可能認爲這種做法會浪費國家預算,其實不然。國民幸福指數提高了,對國家更加有信心,工作熱情反而會提高。

從前,工作是爲了填飽肚子,溫飽解決了,便不思勞作,這是所謂的“飢餓精神”。而現在,工作不僅是爲了填飽肚子,社會應該提供更好的福利環境來保證人們的工作熱情,這樣社會才能進步。

從媽媽的角度來說,不管政策怎樣,都應該保證孩子出生後親自照管三年。如果非得工作,那就帶着孩子去上班。不用覺得不好意思,如果公司不允許,那就應該堅持鬥爭,爭取自己正當的權利。

事實上,媽媽們忙着撫養孩子,再讓她們站出來試圖改變制度是不可能的。並且,如果這樣做,媽媽便無法專心撫養孩子,憤怒的情緒也會影響孩子成長。所以,爲改變制度而努力,不應是現在正在撫養孩子的媽媽,而應該是曾經撫養過或者即將撫養孩子的人。

僱用女性員工,給其三年產假,會減少她對公司的價值,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她們在家裏是妻子,是媽媽,她們的孩子不是別人的孩子而是我們的孩子,是社會成員的一部分。所以,社會和國家應該將這個問題提上議程,建立和健全這方面的制度。

如果只考慮經濟效益是愚蠢的。認真撫養孩子纔會有更大的經濟效益。孩子的問題,會導致家庭和社會的問題,並且事後彌補會需要更多的時間、金錢和精力。孩子的彷徨不利於他身心健康的發展,將來可能影響到身邊的人。爲了家庭與社會的安定,“三年產假”制度是至關重要的。

孩子三歲之前,無論如何都應該是第一位的。三歲後,夫妻雙方若能凡事爲對方着想反而對孩子比較好。不管發生什麼事,夫婦都應將彼此放在首位,把孩子放在第二位。

所以,如果丈夫因工作調動去了外地,那麼妻子就必須一起去。如果考慮到孩子上學,而與丈夫分開,這樣反而對孩子不利。夫妻雙方若能將彼此當作生活的重心,即使轉學次數再多也不會影響到孩子的成長。

但是如果把孩子當成家庭的重心,因爲孩子,夫妻分居兩地,不管怎樣愛孩子,最終都只是徒勞。因爲家庭是否和睦對孩子的影響最大,夫妻和睦是愛孩子的最佳方式。和睦的家庭氛圍讓孩子心情舒暢,並賦予孩子無窮的力量。

除了家庭和睦之外,還應該注意善待周圍的一切。不光要疼愛自己的子女,同時也要疼愛鄰居的孩子;不僅要善待自己的父母,也要善待鄰里的老人。這樣,生活纔會更加美好,父母才能在生活中成爲孩子的榜樣。如果一味地愛孩子,卻不對老人盡孝道,孩子長大後也會不孝。如果自己對父母孝順,即使不教,孩子也會懂得孝敬長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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