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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並嚴肅看待嬰兒注射疫苗後死亡

來源:寶貝周    閱讀: 1.8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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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注射乙肝疫苗後死亡”事件愈演愈烈,在廣東披露了幾起新的病例後,目前已有7名嬰兒死亡。究竟該如何解讀這起公共衛生事件?

理性並嚴肅看待嬰兒注射疫苗後死亡

嬰兒死於“偶合症”之說的確可能成立

因注射乙肝疫苗死亡非常罕見,起初被歸咎於疫苗的,基本都是“偶合死亡”

12月13日,常德醫護人員爲出現不良反應的男嬰進行診斷乙肝疫苗,尤其是目前普遍應用、利用基因工程研製的重組乙肝疫苗(即康泰製藥生產的這種),被公認爲是安全的疫苗。據全國AEFI(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信息管理系統, 2005~2009 年全國乙肝疫苗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共有2836例,發生率僅爲16.17/100 萬,可以說相當低。這2836例中,74.26%是不需要臨牀治療的一般反應,17.88%是需要臨牀治療的異常反應,然後除去極少的心因性反應、接種事故、不明原因的外,有185例,即4.76%屬於“偶合症”。

所謂“偶合症”,是指接種疫苗者在接種時正處於某種疾病的潛伏期或前驅期,接種後爆發出來,但實際上卻與注射疫苗完全無關的病症。這些病例由於在起初找不到原因,因此被AEFI監測系統所報告,但其後證明這些症狀與疫苗沒有關係。

然而,在AEFI報告的注射乙肝疫苗後的死亡案例,卻基本都是因“偶合症”死亡,國際國內都是如此。1991~1998 年美國疫苗異常反應報告系統有1771 例接種乙肝疫苗後的新生兒 AEFI,其中 18例死亡,屍檢結果分別爲 12 例嬰兒爲猝死綜合徵,3例爲支氣管肺炎,顱內出血、突發窒息、先天性心臟病各 1 例,均與接種乙肝疫苗無關。2006年1月~2007年3月中國疾控系統報告了10例接種乙肝疫苗後死亡的AEFI病例,結果顯示2例可能爲接種乙肝疫苗所致的急性過敏性休克(死因無法確定),其餘8例爲其他疾病所致。2009~2011年廣東嬰兒接種乙肝疫苗後死亡病例有9起,死因全爲偶合反應,與接種疫苗無關。

因此,深圳康泰認爲嬰兒死因是“偶合症”,並非無稽之談,而是有相當的可能性。

從疫苗屬於不同批次來看,出現質量安全問題的可能性相對較低

深圳康泰公司在16日稱,已經自查相關批次,疫苗生產、儲存、運輸環節均符合國家要求。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也曾通報稱,尚未發現相關批次產品生產過程中有不符合規定的行爲。

這種自查和監管自然難以讓人取信。不過,需要指出的事實是,藥監局13日要求暫停使用康泰疫苗的通知中,提到的是兩個不相連的批次,而且當時針對的也只是兩起死亡病例——這說明當時一個批次只對應一個死亡病例。17日深圳新增死亡病例,又是一個新的不相連批次。而昨日廣東新披露的其他3起病例,也並未提到與之前的批次相同。這說明,疫苗即使有問題,也基本與批次沒有關係。在現代製藥業的批次管理體系下,如果是疫苗質量問題,一般表現爲同一批號、多起,或者批次相連。對於深圳康泰這種大型疫苗製造企業來說,這種涉事疫苗批次各不相同的情況,是疫苗質量安全出問題的可能性就相對較低。

深圳新生兒接種疫苗後立即死亡,不能說明問題在疫苗,類似情形早已有之。

深圳男嬰打完疫苗後沒多久即離世昨日關於疫苗事件的報道中,“深圳新生男嬰接種疫苗後死亡,僅活74分鐘”這則特稿最爲牽動人心。其中,“10時33分注射乙肝疫苗、10時39分男嬰突發症狀、11時45分離世”的記述,讓網友們迅速將注射疫苗與男嬰死亡聯繫在一起,認爲這是因果關係。

對此,康泰拿出了國家疾控中心的宣傳資料,試圖說明這仍然可能是“偶合現象”——“以新生兒接種乙肝疫苗偶合死亡爲例,我國新生兒(0-28天)死亡率爲千分之10.7,全國每年出生兒童約爲1600萬,據此推算,全國每年約有17萬名新生兒死亡,即每天約有466名新生兒死亡。按照我國乙肝疫苗免疫程序規定,乙肝疫苗在兒童出生後24小時內接種,以全國新生兒乙肝疫苗首針及時接種率75%計算,則每天約有350名新生兒死亡者接種了乙肝疫苗,即全國每天新生兒接種乙肝疫苗可能出現偶合死亡350起。”

這個數字同樣無法讓網友買賬,有人認爲,如果真是這麼一個誇張的數字,那麼這些“偶合死亡”嬰兒的家長早就鬧翻天了,而不會現在才引發關注。

實際上,網友對疾控中心的這份資料說明還是有些誤解。每天新生兒接種乙肝疫苗出現偶合死亡350起,這裏說的新生兒是包括出生0-28天的,在出生當天死亡的大概只有1/3即100多起,而且這裏面還有許多在接種乙肝疫苗之前就已經死亡的,即便在注射疫苗後死亡,有些也能被明顯歸於其他原因——像深圳這起原本看起來十分健康的男嬰在注射乙肝疫苗後6分鐘即突發症狀的,還是比較罕見的。

更重要的是,把“偶合死亡”歸咎到疫苗問題,因而“鬧事”的家長其實早就有。今年8月,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有關人員發表的一篇論文中,就明確指出了一些新生嬰兒在注射疫苗24小時內偶合死亡造成了家長強烈創傷,非把問題歸咎到疫苗上。這樣的家長數量整體上不多,2009年這樣的例子廣東有7起。

因此,儘管深圳男嬰的遭遇讓人極爲同情,但仍然無法排除“偶合死亡”的可能性。

目前媒體、網友對事件有若干不正確的認識

除去以上三點之外,目前一些媒體、網友對事件的其他看法也有些偏差。

首先是認爲國家應該在13日及時叫停所有康泰乙肝疫苗產品,否則的話至少17日的深圳男嬰就有可能倖免。這個看法有些事後諸葛,從13日的通告來看,藥監局只知道兩起死亡案例,兩個批次,不確定確鑿死因,僅憑這些條件,還難以確認所有批次都存在風險。然後,深圳案例出來事態升級,衛計委和藥監局卻未像之前那樣公佈疑似問題疫苗的批次和流向,被認爲是有意隱瞞。這個指責是不成立的,因爲現在已經不是批次問題,如果疫苗真有問題,那可能所有批次都有問題了。

其次,一些媒體在報道時,稱“康泰疫苗多次涉事”,從給出的材料來看,指的都是“廣東揭陽44名小學生接種康泰乙肝疫苗後出現嘔吐反應”,但這起事件,已經被證明是“羣體性心因性反應引起”,而這的確是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一種原因,因而並不是疫苗的問題。所以,目前來看,還不能說康泰在疫苗生產中有過劣跡。

再次,有媒體引述疫苗專家的話——“現在免疫規劃要求出生24小時內就要注射乙肝疫苗,導致偶合反應比較多”,進而提出質疑“新生嬰兒是否需要出生24小時內必須接種乙肝疫苗?”,這實際上是沒理解什麼是“偶合反應”。這位疫苗專家其實想表達的是,剛出生的嬰兒由於母體到外界的環境變化,本身死亡率就較高,這時候注射疫苗,容易與其他病症“撞”在一起,導致歸咎到疫苗、但實際上是其他病症造成的死亡比較多。如果乙肝疫苗晚一個月打,的確偶合反應會減少,但對嬰兒死亡率實際上沒有任何影響。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給中國這種乙肝病毒流行度高國家的的方案,就是在圍產期即出生24小時以內普打乙肝疫苗第一針。

最後,還有一些人受此前媒體“寫不寫‘偶合’,很多時候是良心判定”的說法影響,認爲“偶合反應”是政府、醫院和疫苗生產商故意蒙人、用來推脫責任的說辭。的確可能存在這種情況,但這不代表“偶合”是個僞概念。在美國,有“國家疫苗傷害補償方案”,但申請的人中,只有1/4能拿到補償,其餘3/4也因無法確認傷害與疫苗有關(很多就是偶合反應)而被駁回。

然而若干因素使得本次事件必須高度重視

以上談了“偶合反應”的可能性,但在權威的屍檢結果出來前,一切並沒有定論。而從幾個現象來看,本次事件是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並且需要高度重視。

一月突發7起死亡病例並不尋常

首先是一個月內突發7起疑似注射乙肝疫苗引發的死亡病例,雖有有一起被確認與疫苗無關,但從以往的數據來看,還是有些不太尋常。2006年1月到2007年3月的全國對應死亡病例是10起,2009年全年廣東對應死亡病例是9起。雖然有可能是以前漏報的相對較多,但這次的集中爆發還是顯得密度太大。而且,這次應該也是首次國家叫停一個廠商所有乙肝疫苗的使用。

對於這並不尋常的爆發,衛計委和藥監局應儘快做出說明,並拿出更多的統計數據,讓民衆判斷問題是否嚴重。

單一廠家涉事,讓質量安全問題的風險提升

這次事件還一個特點是單一廠家涉事,雖然原因是康泰本身就是乙肝疫苗市場的巨頭。這使得問題可能歸結到康泰整個生產、儲存、運輸的某個或某幾個環節出了大問題。事實上,不同廠家的乙肝疫苗質量的確有所不同。2011年的一篇論文指出,不同廠家乙肝疫苗的不良反應率相差極大,按AEFI監測的數據,最差的一家廠商不良反應率是最好一家的10倍。雖然論文指出的問題集中在“一般反應”,但假如更嚴重的“異常反應”也出現不好數據的話,後果就比較嚴重了。

從衛計委和藥監局通報來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效果成疑

最後,按通常的說法,中國疾病預防控制系統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一直有監測的,然而藥監局和衛計委叫停康泰疫苗使用的兩則通知,似乎表明這個監測系統並沒有良好地運行——不僅是在媒體廣爲報道湖南死人事件後才發出通知,更重要的是,13號和20號的兩則通知分別只有2例和4例,然而昨天廣東披露的信息顯示,在11月和12月初,中山、江門已經有死亡病例,爲何衛計委和藥監局的通知中沒有相關信息?

這不得不讓人心生疑竇。

疫苗安全無小事,樹立民衆對疫苗信心是政府責任

民衆對疫苗信心動搖,會引發更惡劣後果

之前的《嬰兒接種疫苗後死亡,以後能不打就不打了?》指出,“歷史教訓表明,民衆誤解疫苗,最終誤了民衆健康”。本次疫苗事件發酵至今,已成爲越來越大的公共事件,如果民衆因此對疫苗失去信心,認爲疫苗就該不打,那會比“偶合疑雲”造成惡劣得多的後果。政府有必要儘快對事件作出妥善處理和權威解釋。

讓民衆信賴的鑑定賠償機制亟待出臺

而要想讓民衆真正樹立對疫苗的信心,則需要解除民衆對疫苗事故鑑定的疑慮,以及補償民衆因疫苗事故受到傷害造成的損失。以美國而論,“國家疫苗傷害補償方案”出臺以來,已經有3000多人拿到累計超過25億美元的賠償,平均每人拿到差不多80萬美元,如果能聘請到好的律師,就能拿到更好的補償——這是被國家強制接種疫苗造成傷害後所應得的。而不管是跟政府討價還價還是大額補償,在當下中國,都是非常缺失的。這容易讓民衆忘了打疫苗的好處,而總是想到打疫苗可能帶來的壞處。

結語:疫苗無小事,不管對於政府還是個人都是如此。因此,正確地認識疫苗,理解這次公共衛生事件,相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