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懷孕 > 孕婦交流 > 孕早期生病應該怎麼用藥?

孕早期生病應該怎麼用藥?

來源:寶貝周    閱讀: 9.73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近日去醫院檢查,發現懷孕有40多天了。但半個月前我還不知道懷孕時患了感冒,吃了許多感冒藥和消炎藥。聽說懷孕時吃藥對胎兒有影響。我想去做流產,可家裏人不同意。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呢?

近年來,隨着人們對孕期安全用藥意識的提高,孕婦在懷孕時用藥都非常謹慎。但有些孕婦由於缺少這方面的常識,在孕期患有內外科疾病或產科併發症時,也不敢用藥。自己硬撐着,結果貽誤了治療,造成了不應有的後果。還有一些跟你情況一樣的孕婦,在尚未知道自己懷孕前服用了一些藥物。因怕對胎兒有影響,就輕率地做了人流。個別人還因此患上了不孕症,而遺憾終生。

孕早期生病應該怎麼用藥?

事實上,藥物對胎兒、新生兒是否有不良影響,主要取決於以下幾方面。

一、取決於藥物的性質

藥物的性質主要是指藥物的藥理作用、毒性和理化特徵。藥物的藥理作用是指藥物有什麼功能(如鎮靜功能、治療甲亢功能、降血糖功能等);藥物的毒性是指藥物在動物試驗中是否有致畸作用;藥物的理化性質則決定着藥物是否容易通過胎盤。

二、取決於用藥時的孕周

孕期不同的時間用藥所產生的後果不同。

(1) 在卵子受精後一週內,受精卵尚未種植在子宮內膜,故一般不受藥物的影響。

(2) 在受精後的第2周內,受精卵已種植於子宮內膜,但胚胎組織尚未分化。藥物可能對胚胎產生流產作用但無致畸作用,故此期用藥相對安全。

(3) 在受精後3—10周(停經5—12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的時期,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的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屬“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期間如無十分必要,儘量不要用藥。即使是保健品、滋補藥也應儘量不用。如果必須用藥時,則應在醫生指導下慎重選藥,並應在懷孕16—20周時進行產前檢查(包括B超),以便了解胎兒生長髮育的情況及有無胎兒畸形。

(4) 在受精10周以後(停經12周以後)胎兒的絕大多數系統和器官已經形成,此後胎兒就是以生長髮育爲主了。故在此期用藥僅能影響胎兒的生長髮育,嚴重時,可使胎兒全身發育遲緩。

三、取決於用藥的劑量

藥物所產生的效應與用藥劑量有很大關係。小劑量的用藥可能只造成暫時性的機體損害。而大劑量的用藥或長時間地用藥則可造成胚胎死亡或永久性的損害。用藥時間愈長和反覆用藥都會加重藥物對胚胎及胎兒的損害。

孕期用藥應掌握如下的基本原則:

1.孕期用藥必須有明確的用藥指徵。藥物可用可不用時,應不用。

2.孕期用藥時能單獨用藥的,應避免聯合用藥。當兩種藥物療效相同時,應選用對胎兒危害較小的藥物。

3.孕期用藥時應清楚地瞭解孕周,嚴格掌握用藥劑量和用藥持續的時間,合理用藥,及時停藥。

4.孕期用藥時,要儘量選用已證實對胚胎無害的藥物,避免使用尚無肯定結論的新藥。

5.有些藥物雖然對胎兒不利,但可治療危及孕婦生命的疾病時,仍需使用。

孕婦常患的一些疾病有感冒、腹瀉和尿路感染等,此時可選用以下一些藥物。

1.患感冒時,可選用感冒退熱沖劑、板藍根沖劑、雙黃連口服液、頭孢氨苄等。

2.患尿路感染時,可選用頭孢類消炎藥,避免使用喹諾酮類藥物,如氟哌酸、氧氟沙星、環丙沙星等。

3.患腹瀉時,可選用阿莫西林、思密達、複合B族維生素等。

孕婦飲食
孕婦保健
胎教常識
流產胎停
胎兒發育
孕婦疾病
孕期食譜
孕婦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