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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高考志願填報指南:南昌航空大學2012年招生章程

來源:寶貝周    閱讀: 2.0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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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高考已經結束,隨之而來的又是另一場戰役:高考志願填報。高考志願填報就相當於二次高考,考生一定要慎重。以下是,南昌航空大學2012年招生章程,以供考生參考。

2012高考志願填報指南:南昌航空大學2012年招生章程

南昌航空大學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南昌航空大學的具體情況,爲規範招生行爲,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基本情況

院校國標碼:10406

本部校址:江西省南昌市豐和南大道696號

泰豪動漫學院校址:南昌市金沙二路1888號(就讀專業:動畫、計算機輔助設計與製造專業、會計電算化、市場營銷)

辦學層次:本科

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普通類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主管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四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普通類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五條爲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責任約束,學校紀檢監察室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我校2012年面向全國29個省(市、區)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4950名、高職專科生370名。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錄取批次由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室公佈。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七條我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市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綜合考慮考生各方面素質,公平、公正、公開、科學、規範地選拔學生。

第八條普通文理科錄取原則:考生以文化考試成績爲主要錄取依據,在專業錄取時不設級差,按分數、按專業志願擇優錄取;當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生源不足時,我校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以後志願的考生。

第九條藝術類錄取原則:

1、前提條件:各專業成績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當地省(市、自治區)規定的相應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

2、各專業排序規則:

(1)美術類:文化和專業成績按4:6的比例計算合成分排序錄取[合成分計算公式:合成分=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滿分×40+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滿分×60,專業考試滿分爲200分]。

(2)、播音與主持藝術:文化和專業成績按3:7的比例計算合成分排序錄取[合成分計算公式:合成分=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滿分×30+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滿分×70,專業考試滿分爲100分]。

(3)、音樂學專業:文化和專業成績按2:8的比例計算合成分排序錄取[合成分計算公式:合成分=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滿分×20+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滿分×80,專業考試滿分爲100分]。

(4)、表演專業(空中乘務方向):按照專業成績排序,高考外語成績原則上不低於70分(滿分爲150分)。

3、各專業錄取排序時不分文理。

第十條我校認可各省級招辦制定的高考加分的優惠政策,但根據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於20分的規定,對其加分值大於20分的,我校在錄取時一律認作20分。

第十一條我校在公佈招生計劃的120%以內,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各省級招辦有規定的以規定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學校按照江西省物價部門批准的標準收取學費,學校將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標準爲800--1000元/學年。

第六章獎學助貸

第十三條學校設有優秀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行業和企業獎學金

第十四條學校每年投入經費300萬元,設立勤工助學崗位1000多個。

第十五條啓動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省份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憑《新生錄取通知書》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助學貸款。

 第七章 招生諮詢

第十六條學校招生辦公室電話:

0791-83957505、83863927傳真:0791-83863967

學校網址:

招生信息網網址:

 第八章 附則

第十六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不符,按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業管理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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