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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公交不讓座就趕下車?立法爲老人坐車添底氣

來源:寶貝周    閱讀: 1.9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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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南寧首次就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立法,其中若拒絕給老弱殘孕讓座,勸阻仍不改正的將被趕下車。此舉立刻引來廣泛關注,在贊同的同時也有不少質疑!

南寧公交不讓座就趕下車?立法爲老人坐車添底氣

備受關注的《南寧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近日出爐,這是南寧市首次就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立法。其中明確:拒絕給老弱病殘孕讓座,經勸阻仍不改正的,駕駛員、乘務員可拒絕爲其提供營運服務。“拒絕提供服務是不是就要趕下車?”意見稿一出,立即引來廣泛關注。大家在肯定立法初衷的同時,也提出了很多質疑。

“由於國家、廣西尚未制定關於城市公共交通的法律法規,‘公交優先’缺乏法制保障;財政對公交的投入與補貼補償機制沒有建立,對公交事業發展的扶持機制和投入力度不夠,公交服務質量也受到影響;公交經營管理制度滯後,行業監管難度較大。因此,亟須出臺政府立法,把公交發展納入法制化、規範化軌道。”南寧市法制辦公室相關同志說。

從2007年起,南寧市交通局啓動公交立法初稿的起草、調研工作,此次出臺的《辦法》共八章四十五條,涵蓋規劃管理、運營服務、設施管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內容。《辦法》還要求,城市公共汽車駕駛員、乘務員不得拒載、強行拉客、中途逐客;不得拒絕持規定免費證件的乘客乘車等。對違規者,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可對城市公共汽車客運企業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針對“不讓座就拒絕提供服務”的規定,輿論褒貶不一。有支持者認爲,公交立法是進步,該規定能規範、塑造乘客文明乘車行爲;而反對者則提出,不讓座是道德問題,通過立法“強制”,混淆了法律與道德,有點變味,可操作性不強。

  碰 撞

  懲罰機制應更細化明確

南寧通過立法把公交發展納入法制化、規範化軌道,是一大進步。這表明城市管理者開始思考、探索公交事業的科學、有序發展。《辦法》在懲罰機制相關規定上應更明確、更細化些。

廣西社科院數量經濟研究所副所長 姚 華

 立法爲老人坐車添底氣

雖說大部分年輕人碰到老年人都會主動讓座,但也有些人佔着老弱病殘孕專用座,對一旁的老人、孕婦視而不見。有了這規定,老年人坐公交車底氣足了。

南寧市民 周阿姨

  管理不應只向司機施壓

現在,大部分公交車都實行無人售票,整輛公交車運行途中只有司機一人在服務。上來一位特殊乘客,讓哪位乘客給讓座?真遇到拒不讓座者,正在開車的司機怎麼趕其下車?如果引發爭執,會不會給乘客帶來安全隱患?

桂林公交車司機 曹師傅

  拒絕讓座不是解約依據

法理上說,買同一張票坐同一輛車擁有同樣的權利。給不給老人孕婦讓座,是道德問題,更多的應該是提倡,而不能用法律強制。拒絕讓座並不能成爲公交方解除與乘客間服務契約的依據。

廣西方園律師事務所律師 周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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