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戶籍人員婚內所生3週歲(不含)以內子女。
1、新生嬰兒父母書面申請(父母雙方手寫簽名);
2、《出生醫學證明》;
3、新生嬰兒父母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
1、網上申請。申請人通過微信公衆號提出申請,並按規定上傳申請材料。
2、網上初審。公安機關網上初審,自受理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短信告知申請人初審結果。
3、選擇辦理方式。網上初審通過的,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到指定公安窗口現場辦理。
4、審覈辦理。公安機關審覈申請材料原件真實有效的,按規定程序現場辦理,辦結後將申請材料原件退還申請人。凡發現申請材料虛假的,不予辦理,並依法追究責任。
自受理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審覈結果;審覈通過的,現場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