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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糖檢查和糖耐量檢查

來源:寶貝周    閱讀: 1.0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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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李老師,給我們講講血糖檢查和糖耐量檢查吧。

血糖檢查和糖耐量檢查

李智:血糖檢查是我們國家制定的標準,國外的標準是不是吃50克,而是吃100克,咱們是75克糖耐量。

關於血糖的檢查,我們認爲有高危因素的,比如家族裏有糖尿病的,可能隱患有糖尿病的。

這種女性在一懷孕時候就做,確定她存在不存在對糖代謝的異常,她可能血糖沒有異常,但是糖耐量可能有異常的情況,所以對這種早些檢查。

一般妊娠以後的糖耐量有兩次檢查的時間,一般在中孕期在24周到26週期間做第一次糖尿病的篩查,糖尿病的篩查就是一般空腹我們進食8個小時,口服葡萄糖50克,這 50克兌的水大概150毫升到200毫升,5分鐘以內就喝完,喝完以後一個小時測定血糖。篩查血糖低於7.8mmoL/L的就是正常的,如果要是等於或者高於這個數字的,那就是糖篩高了。

對糖篩高的人要做一個糖耐量的檢查,糖耐量的檢查同樣要空腹口服葡萄糖我們採取的是75克,水可以多喝,可以多喝50毫升水,可以喝到250毫升水,200毫升也行。這個75克糖耐量一共抽靜脈血4次,就是喝葡萄糖之前抽一次血,喝完以後1個小時、2個小時、3個小時各抽一次,一共是四次,這四次的數字有兩次高於正常的就算是糖尿病,如果有一次高的就是糖代謝受損,就是功能已經減退了,這是第一次做糖篩的時候。

對有些人在懷孕30周到34周之間,可以做第二次糖篩,第二次糖篩不是說每個人都做,好比說羊水多一些,好比發現孩子長的大一些,針對這些情況可能有尿測定的時候有葡萄糖了,我們做第二次的糖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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