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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產檢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產檢注意事項 產檢時間 孕婦保健

來源:寶貝周    閱讀: 8.96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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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滿三個月第一次去醫院做孕期檢查開始,到分娩,醫院是所有的準媽媽們必須要去的地方。爲了保證胎兒的健康發育,孕期產檢是每個孕媽媽必做的項目。產檢時間是怎樣的?產檢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孕期產檢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產檢注意事項 產檢時間 孕婦保健

產檢時間是怎樣的?產檢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產檢時間

我們通常所說的W,是簡稱懷孕的孕周,這個孕周的計算是從末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七天爲一週。末次月經時間的準確性記錄非常重要,這是對預產期推算最直接也是最簡便的依據。

整個孕期分爲孕早期,中期(13周-27周)和晚期(28周以後)。孕早期是指12周以內,通常在這個時間內,準媽媽可以通過早孕試紙等測孕工具得知自己好孕的消息,即便去醫院做檢查,因爲這個時期還聽不到寶寶的胎心跳,所以大夫也不會建議你做更多的檢查。

第一次需要去醫院做全面檢查的時間是懷孕滿3個月,也就是14周的時候。大夫會在這一次的產檢中,確定有胎心後,要求孕婦做抽血化驗檢查。在28周以前,每四周去醫院檢查一次,28周以後是每兩週檢查一次,36周以後則每一週檢查一次。如果沒有特殊檢查,醫院都會有愛心提示,準媽媽一定要吃完早飯後再來醫院檢查,當然有抽血項目的時候必須要空腹了。
 

 •建卡要早

各家醫院都有一個最後期限,比如28周之前必須確定。正常情況下,只要第一次檢查的結果符合要求,醫院就會允許建病歷,如果從其他的醫院轉過來,雖然可以帶着原來醫院的化驗單,但不全的項目,必須要在新醫院重新補做,合格後纔可以建病歷。(PS。此病歷不同於門診的病歷)

建卡對準媽媽而言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這樣每次去醫院不用自己帶着一大沓檢查結果跑來跑去,只用帶着自己的病歷卡,掛號後護士會把你的病歷直接送到大夫手中。

千萬不要忽略建病歷卡的手續辦理,因爲如果萬一不小心在醫院的期限之外還沒有辦理,孕晚期出現意外的時候,醫院不一定正好有病牀什麼的留給你。

在孕期的檢查中,最好能夠固定看一位專家或者大夫,這樣大夫對你個人的情況會比較瞭解,能根據你的情況給一些比較好的建議,即便孕期中出現突發事件,也能積極應對。
 

 •產檢大項目

B超:孕20周左右,醫院要求必須做一次,目的是排除胎兒畸形;孕34周做一次,輔助骨盆測定的結果,判斷胎兒大小,確定是否可以順產;孕末期40周做一次每月做一次血、尿常規檢查。

孕期必須做一次心電圖、糖尿病篩查、尿碘篩查。

37周以後每週一次胎心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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