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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中考投檔錄取規則(官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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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廣州中考投檔錄取規則(官方版)已出,具體如下。

廣州中考投檔錄取規則(官方版)

投檔錄取規則

①、錄取工作的原則 是什麼?

(一)錄取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德、智、體全面衡量,按照考生的志願先後,學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 錄取。

(二)嚴格執行招生計劃 ,保證招生質量,保證本地區初中畢業生的升學率達到或超過普及高中階段教育規劃的年度要求。

(三)嚴格執行錄取管理規 定,全市中招錄取實行統一錄取政策、統一錄取平臺、統一數據管理。

(四)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必須從已報名參加中招統一錄取的考生中擇優錄取;中等職業學校優先錄取已報名參加中招統一錄取的考生,生源不足的學校,可根據各自的辦學特點,採取憑高、初中畢業證書註冊入學的形式,補錄未被錄取的初中畢業生和未能升學的高中畢業生。

②、錄取順序和批次 是怎樣安排的?

(一)錄取分兩階段 進行。第一階段是普通高中錄取(含普通高中補錄),第二階段是中職學校錄取。

(二)除個別區外,全市普通高中按學校等級實行分批錄取。各錄取學校的分批情況詳見《報考指南》第七部分。投檔錄取順序爲:提前批前獨立招生、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提前錄取、第二批、第三批。

(三)中職學校(有廣州市生源招生計劃的各類各級中職學校)實行同場統一錄取,分二步 完成:

第一步:各中職學校錄取已報名參加中招統一錄取的考生;

第二步:中職學校進行註銷和補錄。錄取對象是已報名參加中招統一錄取但未被錄取的考生、未報名參加中招統一錄取的考生、已辦理錄取註銷手續並要求重新參加補錄的考生以及未參加學業考試但符合錄取規定的人員。

③、什麼是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與學校“錄取最低分數 ”?

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是招生部門在投檔錄取之前,根據當年各批次招生學校的報考人數和招生計劃及考生的學業成績水平,按一定比例劃定的各批次投檔錄取的最低成績要求。它是各批次招生學校在投檔錄取時,對考生學業考試成績的最低要求。當考生成績達到或超過某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時,纔有資格參與該批次招生學校的投錄取,但考生最終能否被某所學校錄取,還要看考生的志願填報情況和學業成績的相對水平。

我市今年中考錄取中,普通高中每批次設置“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中等職業學校錄取不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按學業考試總成績分段投檔。

學校錄取最低分數是在批次投檔錄取時,在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照投檔規則對填報某招生學校的全體考生根據志願順序、學業成績高低完成投檔後產生的最低錄取分數。學校錄取最低分數是學校在某批次投檔錄取完成後產生的,是投檔錄取的結果。

④、普通高中錄取是怎樣進行投檔的?

(一)提前批前獨立招生設1個志願 ,根據填報每所學校的學生分數從高到低錄取。

(二)提前批由市招考辦按招生計劃數和報考人數的一定比例,統一劃定高分優先投檔線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他批次除老三區由市招考辦統一劃線外,其餘在徵求各區教育局意見的基礎上,按招生計劃數和報考人數的一定比例,劃定各區各批次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高分優先投檔線。

(三)每批次先對高分優先投檔線上的考生,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數,按考生志願的先後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1:1比例投檔。投檔時,對線上的考生分別按公費計劃數對應公費志願,民辦、自籌經費班計劃數對應民辦、自籌經費班志願進行投檔。先投第一志願,若學校招生計劃未錄滿,再投第二志願……依此類推。若高分優先投檔線上招生學校未完成招生計劃,分別再對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考生進行投檔,規則同前。

(四)廣州市美術中學部分招生計劃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投檔時,在考生美術入門測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分別對第二批錄取最低控制線上考生的志願進行投檔。

(五)對於在兩個批次安排了招生計劃的學校,若在第一個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未完成該批招生計劃,其剩餘計劃數與宿位數併入該校後一批次計劃進行投檔錄取。只有一批招生計劃的學校,在該批次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未能完成公費招生計劃,或有兩個批次的招生學校在後一批次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未能完成公費招生計劃的,對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完成投檔後,由市招考辦再適當下調該校的錄取控制分數與同批次其它未完成計劃的學校的公費招生計劃同步一次進行投檔,使其完成招生計劃。如果下調至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仍未能完成公費招生計劃的,則在全市普通高中最後批次錄取後,由市招考辦徵集志願補錄。原公佈該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變。

(六)自籌經費班、民辦招生計劃在後一批次的相應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未能完成招生計劃的不降分投檔,其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在普通高中各批次錄取結束後徵集志願補錄。

(七)區屬示範性高中投檔時,本區與外區考生將同時投檔,僅當外區考生投檔數已達到面向外區招生最大計劃數時,不再投外區考生,而繼續對本區考生投檔直至完成招生計劃爲止。

(八)特長生的錄取由市招考辦審覈各校上報獲得體育、藝術特長生資格的考生名單基礎上,按學校招收特長生的計劃和學校設定的條件進行投檔錄取。錄取時,按學校招收特長生計劃數,以學業成績優先爲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各校在本校設定的體育、藝術特長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上未能完成的特長生招生計劃數,將併入學校的公費招生計劃用於招收非特長生。

(九)除提前批外,面向全市招生的學校按考生升學所在區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投檔。若考生升學所在區當前批次沒有最低控制分數線,則按招生學校所在區的該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投檔。

(十)招生學校如無特殊理由,對所有投檔的考生均必須錄取,不得退檔。

⑤、“異地中考”政策的錄取實施辦法 有哪些內容?

根據廣州市教育局印發《關於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穗教發〔2014〕30號)的規定,隨遷子女的錄取實施辦法如下:

(一)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我市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納入我市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範疇,在學校招生範圍和招生計劃限額內,遵循“志願優先”原則分批次擇優投檔錄取。

(二)省、市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全市招收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過渡期內)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7年起),區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本區招收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過渡期內)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7年起)。

(三)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對我市戶籍考生(含享受我市戶籍考生同等待遇的其他類型考生,簡稱“戶籍生”,下同)和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過渡期內)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7年起)在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同時投檔。

(四)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在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進行投檔,若戶籍生招生計劃已完成,而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過渡期)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7年起)招生計劃未完成,則繼續投檔至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爲止;若仍未能完成招生計劃,則對空餘學位統一安排補錄。戶籍生若在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對該校適當降分繼續投檔,直至完成戶籍生招生計劃;若在該校戶籍生錄取最低分數線上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過渡期)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7年起)招生計劃仍未能完成,則對空餘學位統一安排補錄。

(五)有兩個批次招生計劃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若第一個批次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則不降分錄取,其剩餘招生計劃併入後一批次進行投檔錄取,規則同前。

(六)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因未錄滿招生計劃或因學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校註冊而留有空餘學位,需進行補錄的,統一安排徵集志願,在招生學校原錄取最低分數線上進行投檔。補錄時,不再區分戶籍生或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過渡期內)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7年起)招生計劃。

⑥、怎樣理解“志願優先” 的投檔方式?

(一)首先普通高中按每批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劃定該批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中職學校以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爲起點,按一定分數間隔分段劃定每段投檔控制線,統稱投檔控制線(以下簡稱“投檔控制線”);

(二)在投檔控制線上,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數,按考生志願從先到後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先投第一志願,若不滿員,再投第二志願……依此類推;

也就是說,若某校在投檔控制線上,第一志願考生數已滿足該校的招生數,那麼就不再向該校投放第二志願的考生檔案。如果在投檔控制線上第一志願考生數達不到該校的招生計劃,則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第二志願報考該校的考生檔案……如此類推,直至招生計劃完成。因此,在考生的每批志願中,填好第一志願尤其重要。因爲在投檔中,熱門的學校,一般在第一志願的投檔已完成了招生計劃,不可能再招收第二及後續志願的考生。若考生在某批次第一志願選擇的學校偏離本人實際,而後續志願也報得不合理,則在該批落選的可能性很大。

⑦、怎樣理解“高分優先投檔線 ”?

普通高中各批次分別設“高分優先投檔線”。這條投檔線是在投檔錄取前產生的,按當前批的招生計劃數,根據該批次的有志願的考生人數,再按一定比例劃定“高分優先投檔線”,對達到“高分優先投檔線”的考生,市招考辦在“高分優先投檔線”上按其志願次序優先進行投檔。但並不是說達到“高分優先投檔線”的考生就一定能保證被所填報志願的學校錄取。如果選擇填報的志願學校過於熱門,填報志願不合理,所填志願沒有保持一個合理的梯度,仍會出現上了“高分優先投檔線”落選的情況。

例如:假設提前批“高分優先投檔線”爲690分,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爲650分。投檔時,首先對690分及以上考生的第一志願投檔,未完成計劃再對第二志願投檔……依此類推。A生總成績爲695分,所填第一志願A校的錄取分數爲700分,自然他的A校志願就落選了。所填第二志願B校的錄取分數爲680分,因B校的錄取分數低於“高分優先投檔線”,A生雖然第二志願報B校,也是可以在“高分優先投檔線”上投檔時被B校錄取。

⑧、中職學校錄取是如何投檔 ?

(一)中職學校錄取不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學業考試七科總分分段投檔。投檔前,根據普通高中錄取後的生源情況劃定分段等級的起點,按一定總分級差劃定每段投檔線。

(二)在分段投檔線上,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數,先按考生志願從先到後的順序,再按學業考試七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1:1比例投檔。先投第一志願,若第一志願不滿員,再投第二志願……依此類推。

(三)招生學校如無特殊理由,原則上對投檔學生不得退檔。

(四)市招考辦將於7月末在廣州招考網公佈中職學校的補錄計劃。未完成招生計劃和因部分新生不報到註冊造成計劃有缺口的中職學校以註冊入學的形式進行補錄工作。

⑨、對學業考試成績總分相同的考生,怎樣進行投檔排序 ?

當考生的學業考試成績總分相同時,按以下規則進行投檔:根據照顧錄取政策的規定,首先投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考生;若情況又相同,則先比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分數之和,若再有相同,則依次比較數學、語文、英語、思想品德、物理、化學單科成績;若仍有相同,又再比較綜合表現評價等級,從高到低進行擇優投檔錄取。

依照上述規則對全市總分相同的考生進行排序產生的序號,即爲考生的同分序號。例如一名考生學業考試成績爲678分,成績單的“說明”欄標有“你的成績將按7科總分爲678分的第7名的順序投檔”(以報考指南第三部分成績證明樣式爲例),表示這名考生的同分序號爲7。

投檔時,若有幾個考生總分相同,則按排序先後順序錄取。即使考生達到學校錄取最低分數,並不代表就一定能被錄取,能否錄取,取決於考生的同分序號先後及招生學校投檔至錄取最低分數時的剩餘招生計劃數。因此也會造成考生達到了學校的錄取最低分數,但由於同分排序靠後而落選的情況。

⑩、要求住宿的考生,達到學校的錄取分數和志願順序時,就一定能被錄取嗎?

不一定。根據中招的投檔規則,如招生學校有宿位數量限制的,還要根據宿位數的限制進行投檔。在投檔時,按考生志願先後、總成績的高低投檔,當宿位投滿後,只投無要求住宿的考生。所以,在宿位投滿後,凡要求住宿的考生,即使成績達到學校的錄取分數,也不能投檔給該校錄取。

例如:A校的錄取分數爲650分,某一考生的總成績爲680分,填報A校志願並要求住宿,而A校在投檔至690分時宿位已滿,則不再投低於690分要求住宿的考生,只往下投無要求住宿的考生,直至完成A校的招生計劃爲止。所以,雖然該生的成績是680分,已達到A校的錄取分數,最後也會因受宿位數限制不能被A校錄取。

因此考生在填報志願時,對學校提出住宿要求一定要非常慎重,儘量避免因住宿要求而影響錄取機會,也要防止錄取後因走讀影響學習。

①①、“三僑生” 報考廣東華僑中學如何投檔錄取?

戶籍在本市的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報考廣東華僑中學(以下簡稱“僑中”),予以加20分投檔錄取。報考僑中之外其他學校的,均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錄取。也就是說報考非僑中的其它學校不享受加分,只享受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例如:某“三僑生”學業成績爲638分,可享受加20分對僑中投檔。如當前批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爲630,高分優先投檔線爲650分,在高分優先投檔線上,按該生志願順序只對僑中按加分後的658分投檔,非僑中的其它志願仍按638分投檔。

①②、有關學校如何在錄取中體現對體檢標準 的要求?

根據有關規定,一些招生學校(專業)錄取時,對考生的身體條件有特別的要求或限制。報考師範類、旅遊類、幼教類、衛生、護士類、醫藥類學校或專業的學生,應在報考前自行到區或區級以上醫院進行肝功能檢查,各招生學校和考生應參照《教育部、衛生廳關於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和《技工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及執行細則》執行,具體規定詳見報考指南第六部分。考生在填報志願前務必詳細瞭解清楚招生學校的有關規定,根據自己的身體條件填報志願。若考生不按有關學校(專業)的要求或限制報考而被錄取的,在入學後錄取學校可按有關規定調整其專業,或令其休學甚至取消錄取資格,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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