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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別和你的孩子做交易

來源:寶貝周    閱讀: 1.7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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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幾位友人相聚,友人的子女都是一些7~10歲的少年。閒聊中,大家一致認爲現在的孩子只會讀書,不會料理個人生活,擔心孩子將來長大後有了家庭怎麼辦。


  有一次幾位友人相聚,友人的子女都是一些7~10歲的少年。閒聊中,大家一致認爲現在的孩子只會讀書,不會料理個人生活,擔心孩子將來長大後有了家庭怎麼辦。其中有位友人說,有一天她帶孩子去動物園看海豚表演。


  她發現海豚每表演完一個項目之後,馴養員就會給一條魚獎勵海豚。於是她效仿此法,只要孩子能夠按照她的要求幹活,就會對孩子進行物質獎勵,滿足他提出的物質要求。對於友人的這種做法,友人之間褒貶不一。於是,人們請教一位搞心理諮詢的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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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諮詢師說,從小就要培養孩子養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良好習慣。例如,在幼兒園時期,要他們養成自己吃飯、穿衣,睡覺前將自己脫下來的衣服摺疊好,放在牀邊的牀邊櫃上的習慣;讀小學期間,要讓他們學做掃地、洗碗等簡單家務活;念中學時,在放寒暑假期間,可以讓他們去菜市場買菜,學會記賬。對幼兒園的孩子來說,深奧的道理,他們聽不懂。可以對他們說:“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孩子,是個好孩子”。以精神表揚爲主。一次口頭表揚,足足可以使他們興奮得到處去告訴別人。或者獎勵一隻“紅五角星”,足以會讓他們到處炫耀。至於上了學之後,可以適當給予一些物質獎勵,但是,應該以學習用品爲主(例如獎勵原先就打算買的鉛筆或者橡皮等);到了中學時期,可以獎勵孩子提出購買的課外閱讀的世界名著等。這裏有一點需要讓孩子明白,勞動是光榮的,不勞而獲是可恥的。而且還要使孩子明白,孩子做的事情,只有達到預期的目的了,才能給予獎勵,不能讓其形成“你要我做事,你就得滿足我的要求,否則我就不幹”的“交易”,這樣,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不利的。所以,家長怎麼樣使用“獎勵法”,纔是事情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