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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強姦親生女兒獲刑5年 稱找小姐還得花錢

來源:寶貝周    閱讀: 1.6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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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爸爸是兒女的大樹,但有的父親卻是禽獸的化身,今年49歲的任某出獄後因爲妻子不在老家,多次強姦親生女兒,還信誓旦旦的稱出去找小姐得花錢。

男子強姦親生女兒獲刑5年 稱找小姐還得花錢

坐過牢的任某出獄後因妻子在老家,多次強姦親生女兒。其兒子知道此事後報警將父親抓獲。記者昨天獲悉,任某已被通州法院一審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現年49歲的任某原是安徽省農民,小學文化。2000年1月26日曾因犯搶劫罪、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2004年5月20日刑滿釋放。法院查明,2011年10月至2013年3月間,任某在通州區某小區地下室等處,以言語威脅等方式多次強行與女兒小任發生性關係。

小任現在已經18歲,她說,父親曾威脅她,如果把這件事情說出去就讓家裏出人命。後來她實在忍受不了,就把此事告訴了哥哥,哥哥打電話報警,警方於今年3月15日將任某抓獲。

任某在公安機關供述稱,他的妻子在老家,他與妻子關係不好,經常吵架,如果找小姐還得花錢,就和女兒發生性關係。

庭審過程中,任某對起訴書指控其多次與女兒發生性關係無異議,但辯稱自己沒有使用言語威脅等方式,不是強行與女兒發生性關係。

據悉,案件在公安和檢察院階段,辦案人員一直能聯繫上小任。案件被公訴到法院後,法官已經聯繫不上她,只有小任的哥哥向法院問過一次任某的刑期。

通州法院審理後認爲,任某無視國法,違背婦女意志,使用脅迫手段多次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其行爲構成強姦罪,應予懲處。任某的辯解意見與事實不符,法院不予採納。結合任某的犯罪事實、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宣判後,任某雖然說自己不服,但沒有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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