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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德初一女生爲50多歲男子產子 稱對他有感情

來源:寶貝周    閱讀: 1.2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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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處於花樣年華的小青(化名),是初一的一學生,但就這位未成年的女孩子卻與50多歲的男子發生了關係並生下一孩子,而小青卻表示對該男子有感情。

順德初一女生爲50多歲男子產子 稱對他有感情

正處於花樣年華的小青(化名),是初一的一學生,但就這位未成年的女孩子卻與50多歲的男子發生了關係並生下一孩子,而小青卻表示對該男子有感情。

事發北滘碧江

少女父親稱女兒被50多歲的男子所騙產子

少女年齡成案件爭議焦點

在順德北滘碧江社區,正處花樣年華的少女小青(化名),據其父親稱,她纔讀初一就與一位年過五旬的男子郭某發生關係並生下一個孩子。昨日記者在得到小青父親楊先生的允許下,向小青瞭解這一事件始末,讓人感到痛心的是,儘管青春的美麗軌道已被徹底掀翻,但小青面對父親無奈而又不解的目光,還是低聲說道:“我對他,有感情……”

記者從順德警方獲悉,此案被揭發後,郭某因爲涉嫌強姦罪於今年9月27日被刑事拘留,不過在本月10日,順德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爲由作出不批捕決定,區公安局於10月11日對郭辦理取保候審。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根據記者的走訪調查以及楊先生的細緻回憶,整起事件的起點是2011年3月,當時楊先生一家從高要前來順德北滘打工,並在碧江社區租下房子。不過當時楊先生的妻子周某出現了嚴重的產後抑鬱症狀,而且有異常的行爲。楊先生說道,到了5月,周某竟然帶着剛出生5個月的嬰兒離家出走。

 父親說:

妻病女兒無人管

他就這樣乘虛而入

楊先生此時無法再打工,只能辭職投入夜以繼日的尋妻行動中,小青就處於無人看管的狀態。楊先生說,這樣的狀態足足持續到2012年,此時小青母親失蹤,又幾乎每日不見父親。而郭某就這樣走進了小青的生活,不僅照顧她生活起居,帶她去大排檔品美味,有時還會帶她去網吧上網。“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郭某以‘好心人’的身份開始接近我女兒。”楊先生說。

妻子和嬰兒在2012年被找了回來,但妻子時不時還會離家出走。對於楊先生來說,2012年的上半年,就在“尋妻—團聚—再尋妻”的循環中度過。而就在此時,郭某對楊先生一家的“關照”越來越多,甚至還幫他們修理過大門和送自行車。“他說要收小青做‘乾女兒’,我當時就認爲沒那麼簡單。”

果然,2012年4月、5月間,楊先生髮現了小青手機與郭某的親密合照。小青當時正在讀初一,此時楊先生才真正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女兒告訴我與郭某發生了關係,我帶她去看醫生後竟發現她懷孕了!” 仿如一個晴天霹靂,楊先生準備報警,不料此時妻子又離開了家。之後楊先生需要尋妻,而小青則被郭某以“看病”爲由帶到外地去生孩子。

 報警:

涉事男一度被刑拘

楊先生告訴記者,妻子周某備受郭某的照顧,因此一直反對他報警。今年年中,妻子的病情稍微穩定後,楊先生向順德警方報了案。

順德警方一度以涉嫌強姦罪將郭某刑拘。不過因爲證據不足,如今再度對此案進行調查。記者從相關消息人士處獲悉,該案的最關鍵就是小青的年齡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與未滿14週歲(包括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不論對方同意不同意,都是屬於強姦行爲”,但小青沒有辦理身份證,只有一張“出生醫學證明”,上面寫着其出生日期爲“1998年4月19日”,按照這個出生日期,2012年與郭某發生關係時小青剛好14週歲。“但現在的問題是,這張出生證明有沒有法律效力,還需要公安機關拿出確鑿的證據。”相關消息人士解釋道。

郭某家屬:我們願意承擔責任

郭某現在處於取保候審的狀態,並沒有接受記者採訪。記者在撥打其妻子電話時,一個年輕男子接聽了電話,他向記者表示自己是郭某的兒子。對於父親的行爲,這位年輕人表示是父親“幹下了荒唐事”,“怎麼說呢,我們只是他的家屬,事情不是我們乾的。但你說我們家屬毫無責任,這也是說不通的。”年輕人說道:“我們願意承擔責任,並想和楊先生溝通,但他不接受,其實我們只是想給他和小青幫助。至於父親,我們相信法律會有公正的判斷。”

楊先生也承認郭某家屬聯繫過他,“願意負責”,“但我就是要看着這個色狼去坐牢,至於經濟補償,律師告訴我可以打民事官司,所以我不會接受他們的和解。”

根據記者調查,郭某已承認自己是孩子的父親,小青也在記者採訪本上寫下“孩子父親是郭某”的字樣。記者採訪了陳勇儒律師,他認爲:“如果小青是在14週歲後與郭某自願發生性關係,那麼公安機關是不能以‘強姦罪’名義進行拘捕的,郭某是沒有刑事責任的;當然無論小青多少歲,楊先生都可以循民事途徑,向郭某提出合理的賠償要求。”

對話小青父女

小青:

他幫了我 我對他有感情

記者面前的小青,模樣青澀、眼神閃躲,懷抱着嬰兒,對記者的提問她會習慣性地先望向旁邊的父親。不過,她還是很堅持自己的看法。

記者:郭某是怎麼接近你的?

小青:那個時候(2011年)爸爸找媽媽經常不回家,沒有人照顧我,也沒有人煮飯給我吃,那個時候他就過來幫我,他就住在我家隔壁。

楊先生:是的,我曾經找妻子,兩天沒有回來,小青都試過餓了兩天。

記者:他還幫你什麼?

小青:帶我出去吃飯,還有說幫我找媽媽,帶我去上網,說在網上貼了媽媽的尋人啓事,我看到了,是真的。

記者:所以你覺得他人好?

(小青望向父親,向記者點點頭)

記者:怎麼和他交朋友的?

小青:他幫(資助)我上學……

楊先生(打斷小青的說話):郭某說出2000元就可以幫忙讀書,其實最後是政府安排小青讀的,他根本沒有幫忙。

記者:所以你就相信他,他就欺騙了你,並和你發生那種事情,欺負你?

小青:(她沉默了幾分鐘,楊先生鼓勵她照實說):一共有三次,都是晚上,我在公園,他就找到我,就拉我去一條河邊,就是這樣……,後來我下面疼,爸爸知道了,後來我就有小孩了。

記者:到了今天,你還覺得他是好人?

小青:(她看着父親)嗯,我對他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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