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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檢查如何規範

來源:寶貝周    閱讀: 1.3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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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檢查如何規範?產前檢查有哪些項目嗎?孕育寶寶是個幸福而又快樂的時期,面對即將到來的寶寶,準媽媽們難免感到困惑,孕期如何進行規範產前檢查?準媽媽又要做哪些準備呢?今天將爲您一一解答。

產前檢查如何規範?產前檢查有哪些項目嗎?孕育寶寶是個幸福而又快樂的時期,面對即將到來的寶寶,準媽媽們難免感到困惑,孕期如何進行規範產前檢查?準媽媽又要做哪些準備呢?今天將爲您一一解答。

產前檢查如何規範

妊娠期全過程是指

從末次月經的第1日開始計算,

孕齡共280天,即40周。

妊娠三個時期

第13週末之前稱爲早期妊娠

第14周至27週末稱爲中期妊娠

第28周及其後稱爲晚期妊娠

準媽媽整個孕期需要檢查多少次?

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第三版)》規定,整個孕期應至少檢查5次。

產前檢查如何規範 第2張

孕早期(第13週末之前)爲了孕婦和胎兒的安全,根據我國《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版)》,產科專家建議,孕期應行產前檢查11次,37周後應每週檢查一次。有高危因素者,可酌情增加此數。

首先您應該在確定懷孕後13周之前(12周內)到戶籍地或現住址所在地婦幼健康服務機構或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冊》。醫生會詳細詢問您的基本情況、現病史、既往史、月經史等,篩查孕期危險因素,及時發現高危孕婦,並進行專案管理。

檢查項目:血常規、血型(ABO和Rh)、尿常規、空腹血糖、肝功能和腎功能、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體、艾滋病篩查、宮頸細胞學檢查(對於1年內未查者),完成基礎血壓測定。

孕6-8周建議超聲檢查:明確是否爲宮內妊娠及孕周,瘢痕子宮孕婦需排除瘢痕處妊娠。雙胎及多胎妊娠還需確定絨毛膜性質。

孕中期(第14周至27週末)

準媽媽至少完成2次產檢,每次產檢覆查血、尿常規,根據病情酌情增加檢查次數。準媽媽要了解產前篩查及產前診斷的重要性,適量運動,預防貧血。有口腔疾病的,還應該到口腔科治療。

16-20周:知情選擇進行產前血清學篩查(即唐氏綜合症篩查)。

22-26周:完成系統超聲篩查,重點排除胎兒畸形(即三維排畸彩超)

24-27週末:進行妊娠期糖尿病篩查(即糖耐量檢測)。

孕晚期(28周至40周)

28周後,您至少應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產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各進行1次檢查。繼續監測血、尿常規,學會自我監護。

30-32周:產科超聲檢查,此時的超聲檢查是爲了解胎兒的生長髮育情況、羊水量、胎動及胎盤位置。

妊娠34周後:胎兒在宮內發生變化的情況增多,建議增加產檢的次數。同時進行胎心監護、臍血流檢查,注意尿常規的檢查。

產前:一次超聲檢查來了解胎兒在宮內的生長髮育情況,以及一次全面的血液檢查(即血全檢),爲分娩做好準備。

溫馨提醒

準媽媽們孕12周內

建立《母子健康手冊》,

定期產檢,

祝願準媽媽們經過艱辛的孕育過程

迎來一個健康漂亮的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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