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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婚生子女並非自己親生如何申請做親子鑑定?

來源:寶貝周    閱讀: 3.2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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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確定子女是否親生,親子鑑定結論是非常重要的證據。但我國在親子關係鑑定方面的立法還是空白。

懷疑婚生子女並非自己親生如何申請做親子鑑定?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只允許各級人民法院採用人類白細胞抗原做親子關係鑑定。至於如何啓動親子鑑定程序,目前也無明確規定。

審判實踐中普遍的做法是:夫妻雙方都同意做親子鑑定的,法院應予准許,在夫妻雙方提出書面申請後,由人民法院委託有關親子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受委託的鑑定機構應當作出書面鑑定結論並在鑑定書上蓋章。若有一方不同意,或子女較大,法院則從嚴掌握,即一方拒絕做的,法院不應採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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