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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控孩子對手機或平板電腦的使用?來自500個家庭的經驗

來源:寶貝周    閱讀: 2.7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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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每週只有一天看視頻的規矩,我們家就不用制定每天的時間安排了,也用不着應付孩子不斷提出的“再看一會兒”的要求了——我經常聽到其他家庭抱怨這種煩人的情況。如果時間超過一個下午,比如我們有一次和其他幾家搭伴租了…

原標題:如何把控孩子對手機或平板電腦的使用?來自500個家庭的經驗

每一個假期,對於孩子來說都是可以長時間使用電子屏幕的“大好時機”。小一點的孩子,需要通過電子屏幕與親人視頻,或玩一些知識啓蒙類的遊戲,而大一點的孩子則需要手機或平板電腦應對線上輔導班,如今的家長對於孩子使用電子屏幕也不得不放棄絕對禁止的原則。但這並不代表家長會完全放心地把電子屏幕交給孩子,監督甚至經常動用家長的權威來禁止孩子在不必要的時間使用電子屏幕,可能是很多家庭的常態。

然而就長遠來看,如今的電子產品就如同上世紀80年代的電視機一樣,它終究會成爲孩子生活的一部分。嬰幼兒時期父母管控孩子使用電子屏幕比較容易,但是對於9歲以上的孩子來說,粗暴地禁止則容易引發家庭戰爭。

在《兒童電子屏幕指南:來自500個家庭的經驗》這本書裏,作者認爲家長應該從嬰幼兒時期就積極介入孩子對電子屏幕的使用,讓電子產品變成孩子認識世界的幫手,而不是讓他們沉迷的魔鬼。她收集了來自500個家庭使用電子屏幕的規則。這些規則會讓我們看到,原來有這麼多家庭都是如此相似。

以下內容摘編整理自《兒童電子屏幕指南:來自500個家庭的經驗》,經出版社授權刊發。內容有調整和刪減,小標題爲摘編者所加。

原作者 | [美]安雅·卡梅內茲

摘編 | 申嬋

如何把控孩子對手機或平板電腦的使用?來自500個家庭的經驗

《兒童電子屏幕指南:來自500個家庭的經驗》 [美]安雅·卡梅內茲 著,沈東 譯,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21年3月

01

不同家庭的電子產品使用規則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媒體與傳播學系教授、“數字未來下的育兒”(Parenting for a Digital Future)研究課題負責人索尼婭·利文斯通說,“家長們對互聯網傳達的危險信息恐慌不已,當家長尋求關於孩子使用電子產品的建議時,他們往往能找出十種辦法來說‘不要’,卻找不到一種方式說‘要’”。

然而矛盾的卻是,儘管父母並不希望孩子接觸電子產品,電子產品卻已經無法再淡出我們的世界。根據尼爾森公司2016年發佈的調查數據,成年人平均每天使用屏幕的時間是11小時12分鐘,其中6.5個小時是看電視或電影;上述數字不一定包括工作相關的時間。類似的,“常識媒體”(The Common Sense)網站在2016年發現,家長每天的多媒體使用時間將近9個小時,其中82%與工作無關。手機已經成爲每個人的延伸大腦。

現在有許多家長,特別是那些相對富裕、憂心忡忡,構成育兒書籍主力消費人羣的家長認爲自己的職責主要是限制孩子使用電子產品。爲此他們嘗試了多種兒童電子屏幕使用規則。

我曾發起過一次網上調查,詢問人們在家裏是如何看待屏幕問題的,之後,我單獨聯繫了很多家庭,跟他們坐下來詳聊。我的樣本集中包含了500多份回覆,包含各個民族和種族,不同教育水平,有大城市的,也有城郊和鄉村的。調查結果呈現了一些大致的主題。大多數家長是按照以下幾種標準來制定電子屏幕使用規則的。

時間標準

最普遍的制定標準是時間。我收到的550份回覆中有360份提到了“時間”,114份提到了“小時”,還有58份提到了“分鐘”。根據我的調查結果,最普遍的一條規則是“每天一小時”。

這條策略的好處是簡單,但壞處是它基本上是隨意定的,因此難以解釋原因和強制執行,尤其是對大一點的孩子。它也過於粗暴,區分度不夠,比如說沒有區分主動使用和被動使用。

下面給出一個詳細版本:

平時每天能看一定時間的電視(1小時),週末可酌增。平板電腦每天最多使用1小時。使用兩種科技產品之間可間隔幾個小時。——來自一位家裏有兩個孩子的郊區父親。

場合標準

第二大標準是場合,也就是規定每週或每天可以使用屏幕的場合,或者反過來,規定每週或每天不能使用屏幕的場合。“餐桌上絕對不許有電子產品!”一位家裏有三個孩子的母親說道。

電子產品影響睡眠的說法似乎已經傳開了——很多家長提到晚飯後或睡前一小時不許使用電子產品。

對於擔心屏幕會排擠掉其他有益活動的學者來說,以場合爲標準制定限制是一個可行的解決方法。他們認爲,養成每日的常規能讓孩子安心,也有助於引導,如果刷牙等行爲養成了習慣執行起來就容易多了。

但是這種策略本身並不涉及使用電子產品的內容。

前提標準

場合標準的另一面是前提標準,許多家長,特別是孩子比較大的家長都會制定此類標準。一條經典規則是:做完作業才能使用科技產品。另外,強調戶外玩耍的規則也比較常見。

健康和教育是第一位的。所以,只要他們完成每天的家務,寫完作業,保持住成績,課外活動表現得好,吃得好,睡得好,那就可以使用科技產品。要用努力來換。 ——來自一位家裏有四個孩子的郊區母親。

一位暱稱是NarrowbackSlacker的博主發了一篇點擊量超過70萬的帖子,一舉帶火了前提標準。她是一位在家辦公的自由職業者,一雙兒女都是10歲出頭。她說她不會限制屏幕使用時間,而是要求孩子在使用電子設備之前完成以下要求:

至少讀書25分鐘;

做完作業;

在日曆上標記好考試日期或其他截止日期,跟爸爸或媽媽定好共同學習的時間;

至少進行45分鐘創造性的、積極的、有意義的活動;

整理好房間和牀;

至少做一項家務(詳見家務表)。

有些孩子年紀比較大的家長告訴我,他們會每天更換家裏wifi密碼,以便執行“先做完家務和作業,再用電子設備”的規矩。

內容標準

大多數按照時間、場合或前提製定規則的家長也會試圖考慮內容問題。

例如,家長會試圖避免青少年上很多社交網站,或要保留監督的權利。“不準在社交網站上加陌生人爲好友。”一個孩子剛過10歲的母親說道。“媽媽要知道所有的密碼。”另一位媽媽寫道。

與專家一樣,有些家長更喜歡孩子使用教育類應用,而不是看電視;還有些家長更關心電子遊戲潛在的成癮性,而不太擔心電影或電視節目。

“如果我們感覺孩子有了過度的負面表現,我會禁掉那些影響其行爲的節目。”一位家裏有兩個不到10歲孩子的小鎮媽媽說道。

方便標準

當你限制孩子的電視和遊戲時間時,你就放棄了自己的寶貴空閒時間。對於與我交談過的每一位家長,以及我本人來說,這都是內部衝突的一大來源。早晨要收拾出門,去餐廳,去醫院……有這麼一樣能吸引孩子注意力的東西,嚴守規矩是很難的。

“實話說,那要看我的緊張或忙碌程度!”一位媽媽寫道。

“除了特別需要讓他們去幹別的事的場合(我見客人的時候),我一般不讓他們玩我的手機。”

總體來說,如果是旅行、生病這樣明顯的例外情況,開方便之門比較容易解釋和遵守。但是如果沒有出門,或者隨便某個週四的上午11點呢?如果這次你同意了給孩子手機,下一次還怎麼能說不行呢。

“我們沒有具體的時間限制——媽媽說行就行,媽媽說不行就不行。”一位有兩個孩子的郊區媽媽說。

當然,根據家長的方便程度來決定孩子是否可以使用屏幕的規則太模糊,執行起來就很費勁,而且會引發極大的衝突。

方便標準就是家長放棄管束時採用的規則,按照行爲主義心理學的說法就是“間斷強化”。這是養成容易去除難的一種訓練方法。甚至會導致孩子玩屏幕像注射海洛因似的,玩起來沒個夠,只要關掉就會哭。

情緒標準

說到哭,許多家長都會因爲孩子使用多媒體後表現出的負面情緒而限制屏幕時間。

“他好像不開着電視就不乖,我覺得很困擾,從那以後就開始限制他看電視了。”一位七歲孩子的母親說道。

他們看屏幕太久,眼睛都看直了……我就不讓他們看了,一名家裏有兩個剛上學的孩子的家長說道,“只要不讓他們看屏幕,我家孩子就生氣,就跟戒斷反應似的。我怎麼才能避免這種呆滯的狀態呢?”

許多家長都觀察到接觸多媒體和鬧情緒之間的關聯,這也得到了研究支持。根據情緒來管教是一種符合直覺、靈活的辦法。但是對孩子來說,它同樣顯得專斷模糊。而且這樣一來,你就不得不在孩子心情不是很好的時候與其商談或設定嚴厲的規則。

加拿大兒科醫生、“巧用屏幕“項目的發起人湯姆·瓦沙沃斯基(Tom Warshawski)給出一個簡單的建議:讓孩子看55分鐘,最後5分鐘用來平緩情緒。你要是突然掐掉的話,孩子肯定會怒氣衝衝的。”

其他標準

有些家庭將屏幕時間作爲做好事的獎勵,或者用沒收/返還電子設備的辦法來確保執行時間和前提規則。

我們實行屏幕券制度。每週最多10張,每張可以使用屏幕30分鐘。週日發放3張,其他券都需要讀書或學數學獲得。——來自一名7歲孩子的家長。

一位家長將平板電腦時間用作激勵:讀書半小時,平板電腦半小時。

電子產品放學後沒收,寫完作業後返還。如果做作業需要用到電子產品(孩子年紀大了以後,這種情況越來越多),我們會使用‘自我控制’應用,屏蔽最容易讓他們分心的軟件。——來自一位十幾歲孩子的母親。

大多數專家認爲,以上由家長單方面制定簡單的時間或內容規劃比較適用於嬰幼兒。但是當孩子有按照自己的想法來行動的能力之後,盲目的阻止並不可取。即便孩子很小的時候,家長的責任也不能只是禁止這樣而已,而是去幫助孩子理解他從屏幕中看到的內容。

02

孩子、家長和屏幕的三者關係

美國兒科學會曾在1999年首次提出,2歲之前不準看電子屏幕,2011年又再次發佈了這條建議。2016年秋季,美國兒科學會發布了“建議書”的正式版,“2歲之前不準看電子屏幕”的規則被刪掉了,現在的說法是:只要有大人陪同,哪怕是很小的嬰兒,視頻聊天很可能也不會有壞處。但不要讓孩子獨自使用多媒體。

現在美國醫學界,也包括參與起草該建議的委員會成員克里斯塔基斯在內,正在形成一種新的共識:擁護對兒童屏幕使用“減害”(harm reduction)策略。減害(即減少傷害)屬於公共健康領域的方法,更常見於(抑制)非法藥物濫用。減害策略的前提假設是:當局沒有足夠的力量將某種特定的行爲從全體人口中消滅。因此,更現實的做法是公開化,把問題擺明了講。

當然,我們現在談的是看卡通片的孩子。當一種活動已經極爲普遍時,減害策略似乎比直接禁止要更切合實際。學者們正在呼籲對此投入更多研究經費,而對於家庭來說,孩子一天天長大,最好的方法就是與孩子交流分享,注意危險信號,依賴自己的直覺。

合理的電子產品使用策略不只是限制時間、地點和場合那麼簡單。嬰幼兒階段要強力介入,之後逐漸放手,幫助孩子形成適合自己的健康的電子產品使用方式。嬰幼兒階段是父母最能夠掌控孩子使用電子產品的階段,因此也是家長關注孩子電子產品使用情況的最佳時機。

在過去的15年,科克·瑞恩等人的研究已經表明,3歲左右的孩子有能力將電視裏習得的知識(例如生詞)轉移到現實語境中——15個月大的嬰兒或許已經有這個能力了,前提是有家長的積極幫助。快節奏的電子遊戲也能夠提高閱讀困難症患兒的閱讀能力,成效相當於難度大得多、也枯燥得多的傳統閱讀練習,甚至較之更好。

歷史學家梅爾文·克蘭茲伯格(Melvin Kranzberg)的那句名言:“技術不是好的,也不是壞的,但也不是中立的。”身爲父母,在試圖減輕科技對孩子產生負面影響的同時,也有責任促進科技好的一面的影響,因此家長的參與很重要。

德州理工大學的埃裏克·拉斯穆森在2009年轉向多媒體影響研究,他說在這個領域,有一股潮流是不再將多媒體視爲孩子和屏幕之間的雙向關係,而是視爲孩子、家長和屏幕的三方關係。家長是影響子女對多媒體反應方式的最重要因素。

家長的影響力要比他們意識到的更強。父母是孩子聽到的第一個也是最響亮的廣播員,這就意味着子女今天如何去聽其他的信息,包括來自多媒體和同齡人的信息,其基調就是由父母奠定的。“影響”較之控制更爲直接。正如其他許多事情一樣,孩子們更可能效仿父母的做法,而不是聽從他們的言語。

如果不容置疑地要求孩子聽話反而會讓孩子容易“聽到什麼就相信”。如果和孩子討論時事話題,向他們提問題,這便營造了一種環境,讓孩子有可能去思考多媒體或社交平臺獲得信息中的複雜性。而且規矩對9歲以上的孩子效果也不好。

美國兒科學會成員大衛·希爾(David Hill)博士建議,學齡兒童應該參與到制定多媒體使用規則的過程中。問他們該怎樣使用電子媒體才合適,違背共同制定的規矩又應承擔何種後果。當制定家規成爲雙向的對話時,孩子們可能也會要求家長改變自己的行爲,你對這種要求的感受取決於你的育兒方式是否民主。

如何把控孩子對手機或平板電腦的使用?來自500個家庭的經驗 第2張

03

父母可以這樣參與孩子的屏幕時間

如果一種媒介——書籍、歌曲、視頻、繪畫應用、動畫片——有利於親子之間的積極互動,那麼孩子就能從中獲益。

科幻小說家兼記者科瑞·多克託洛(Cory Doctorow)寫過一篇文章,講的是他給2歲的女兒講《傑克與魔豆》的故事,一邊講一邊在線搜索圖片,以便讓女兒對豎琴、鵝和巨人形成大致印象,還搜索不同版本的巨人豆莖的口頭禪(Fee,Fi,Fo,Fum!)視頻,接着父女倆用自制道具表演了劇中的情節。

他說,我覺得我們兩個人的筆記本電腦遊戲挺好,這不是被動的、催眠式的、孤獨地看電視。相反,那是一種共享的體驗,很需要想象力,要圍着屋子跑,將現實世界、故事世界和遊戲混合在了一起。

南加州大學安納伯格傳媒學院教授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是全美首屈一指的新媒體研究學者。他說在兒子四五歲的時候,父子倆曾嘗試用計算機寫故事。“我們分兩步走。前一天晚上讀一篇故事,後一天晚上寫一篇故事,輸入到計算機裏,配上插圖,然後發給爺爺奶奶。一整套出版社的業務。”

在詹金斯看來,這種活動不只是與遠方家長交流,鍛鍊讀寫能力的一種有趣方式,也是瞭解兒子如何對待流行文化的一個機會。他建議“父母可以圍繞多媒體與子女進行對話,這樣能夠很好地瞭解孩子的動向”。

詹金斯說,父母作爲觀看者和參與者認真對待子女在上網時習慣和興趣是有好處的。不僅要認真對待,還要思考孩子到底用屏幕做什麼產生興趣,從觀看的節目,使用的應用和玩過的遊戲中能獲得什麼。趁着孩子還小,渴望父母關注的時候開始交流吧,當孩子長到十幾歲、想要隱私的時候,溝通的路線已經鋪設好了。

詹金斯建議,我們在餐桌上可以這樣問,“上學怎麼樣?”“遊戲玩得怎麼樣?”“你今天在網上看見什麼了?”這比安裝跟蹤上網記錄的軟件,或者非要孩子在社交媒體上加自己爲好友的做法要強太多了。研究表明,如果你監視自己的孩子,他們就會拿某一種社交媒體賬戶應付你,自己和朋友們用另一種社交媒體,而且不會告訴你另一個賬戶的事。

伊藤瑞子是加州大學歐文分校的文化人類學家,她說,網絡是學習新知、公共參與、探索興趣的絕佳媒介。孩子們能利用無比豐富的網絡資源深入挖掘自己的興趣,學習新技能或者探究技術的原理,作爲家長,我們應該將孩子朝着積極的方向引導,爲子女提供相應的空間。她提出“支持”與“拓寬”(或者叫“翻譯”)這兩個針對電子屏幕的育兒習慣。

支持是認可孩子的好奇心,真正地鼓勵孩子“玩技術”。而“拓寬”指的是當孩子對電視或手機應用裏的某樣東西感興趣時,家長應該幫助孩子將這種興趣與其他知識領域聯繫起來。比如玩《星際爭霸》時,可以將這款遊戲與學校裏講的關於戰爭和社會等級的知識聯繫起來。不要跟孩子說“你玩的時間太長了”,而要說,“這遊戲好玩在哪裏,給我看看吧!”

04

我是這樣做的

我是作家、研究員和新聞達人,我的愛人亞當是程序員和遊戲玩家。在制定家裏的屏幕使用時間規則時,我管得比較鬆,而亞當比較嚴,所以需要我們彼此做出妥協。我們希望能融合各自對多媒體和數字技術的正面經驗。

大女兒2歲前,我們嚴格執行“孩子入睡前不看視頻”的規則。2歲後,我們開始允許她在週六、坐飛機或坐車超過一個小時、生病的情況下看視頻。週六基本沒有時間限制,只是晚飯前要關電視,還有少數內容限制。如果她感到害怕或難過,無論是什麼原因,我們都會把視頻關掉。我老公不許孩子看主題不受他認可的節目的情況比較多,比如通篇講購物和八卦的芭比娃娃電視劇。

有了每週只有一天看視頻的規矩,我們家就不用制定每天的時間安排了,也用不着應付孩子不斷提出的“再看一會兒”的要求了——我經常聽到其他家庭抱怨這種煩人的情況。我們會盡量陪孩子一起看電視或玩遊戲,至少事後會討論她看到的內容。亞當在這一點上做得比我好。

女兒在週六視頻關掉後鬧過幾次,我最後決定和她一起解決這個“過渡”問題。打開視頻之前,我們會計劃好看完後要做的活動。我們還會提醒她,如果她關視頻的時候又哭又鬧,下一次就不許她再看了。

平時,我們會經常和孩子一起用手機查詢答案或搜索圖片。有一天早上,女兒問到什麼是“愛斯基摩”,我們就在網上看了大約15分鐘關於艾迪塔羅德人和因紐特人在北極圈內的生活短片。

長到兩三歲的時候,女兒經常在每週不能看視頻的漫長時間裏運用想象力回到自己鍾愛的故事世界。爲了鼓勵她的這種玩耍方式,我們給她買了紙質版的故事書和很多表演服裝。

三四歲的時候,她幾乎每天都要換上表演服,要求我們裝成她喜歡的節目裏的角色陪她演戲:《花木蘭》《灰姑娘》《白雪公主》等。如果她要求的話,我們開車的時候還會播放電影音樂和有聲書。

四歲的時候她開始在預備幼兒園裏用平板電腦,於是我們家裏也買了一部。我們對遊戲和應用的數量做了限制,有一些是教育類軟件,也有一些娛樂軟件。我們規定每週最多可以玩3次平板電腦,每次20分鐘,但她基本只有週日纔會要求用平板電腦。

與我們家相比,她的大部分小夥伴對屏幕使用都要更隨意一些。如果她跟朋友出去玩一下午,我們也不會爲她捏把汗。如果時間超過一個下午,比如我們有一次和其他幾家搭伴租了間度假別墅,我們會溫柔地鼓勵看電視的女兒停一會兒,做些其他活動,令我們驚訝的是,其他孩子也經常願意一塊兒不看電視。

原作者 | [美]安雅·卡梅內茲

摘編 | 申嬋

校對 |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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