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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兒見男友:20歲媽媽爲見男友捂殺親生兒子

來源:寶貝周    閱讀: 4.1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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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在監獄服刑,她爲了入獄見男友狠心將兩人的親生兒子捂殺,這位年輕的媽媽最後因故意殺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對被關押的“丈夫”,她關心不已:一天內四次想探望;對一歲半的兒子,她則狠心下了殺手,只爲可以“入監見丈夫”。所幸兒子獲救,但這名年輕媽媽的“瘋狂舉動”受到法律的制裁:故意殺人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我錯了……我非常後悔……我希望能早日回到兒子身邊好好補償他……”昨日,面對檢方的涉嫌故意殺害親生兒子指控,今年20歲的內江威遠人歐某法庭自我陳述時,淚流滿面。

今年4月5日,因想入監見被關押的“丈夫”張某,歐某遂殺害自己親兒小玉軒(化名),然後帶着視頻到派出所自首。所幸民警趕到及時,小玉軒才倖免被害。昨天上午,該案在仁壽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法院當庭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歐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殺兒見男友:20歲媽媽爲見男友捂殺親生兒子

回放

捂殺親兒自首

只爲見到孩子他爹

歐某與張某在仁壽認識後,儘管未到法定婚齡,歐某還是不顧家人反對,與張某擺了酒席,一起同居。18歲,歐某生下兒子小玉軒。

今年4月3日,因涉嫌盜竊,“丈夫”張某被警方抓獲,刑拘後羈押在仁壽縣看守所。4月4日和5日,歐某先後去了四次看守所,想和“丈夫”見一面。因案情尚在偵查階段,警方拒絕了。

4月5日,回到位於仁壽縣城郊的家中,她產生了殺害親生兒子小玉軒,讓警察把她關進看守所與“丈夫”團聚的想法。當天下午2時許,見兒子熟睡,歐某找來鼠標墊,右手拿鼠標墊,捂住兒子口鼻,左手用手機拍視頻。三分鐘後,見兒子沒有動靜,她才鬆了手。當發現兒子還在抽搐、臉成紫色時,歐某用鼠標墊第二次捂住兒子口鼻,時長兩分鐘多,直至兒子不能動彈。以爲兒子已死的歐某帶着視頻,搭乘客車來到仁壽城北派出所自首。見到歐某後,民警迅即趕到案發家中,緊急將小玉軒送往醫院救治。所幸搶救及時,小玉軒這才倖免被害。

 判決 兒子未死系未遂 故意殺人罪成立

昨天,這起匪夷所思的親生母親殺子案在仁壽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上午9點半,庭審開始。歐某被法警帶至被告席。歐某個子不高,長髮,髮梢帶點染黃。旁聽席上,歐某的親友一個也沒露面。辦案民警介紹,案發後,警方找到在沿海打工的歐某父母,她父母大怒,竟說就當沒有這個女兒。

站在被告席,歐某眼含淚水。進入舉證環節,檢察官播放了歐某自己拍攝的捂殺親兒視頻。這段視頻時長大約5分鐘。望着畫面,歐某淚流滿面,泣不成聲。

公訴人認爲,歐某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歐某已着手實施犯罪,由於認識錯誤導致其未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是犯罪未遂。歐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爲,系自首,並認定歐某患有待分類的精神障礙。

庭審進行了一個多小時。經合議庭評議,審判長當庭作出一審宣判:經庭審審理查明,歐某爲達到在看守所與同居男友團聚目的,採用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歐某已着手實施犯罪,由於意志以外原因,未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是犯罪未遂,依法可減輕處罰;被告人犯罪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減輕處罰;被告人患有待分類的精神障礙,其部分行使責任能力,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侵害對象是自己兒子,經醫治已痊癒,社會危害後果較小,家人對其予以諒解,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依照法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聞聽宣判結果,歐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悔悟

“不管判多少年都接受”

法庭自述:“我鑄成了大錯”

在庭辯環節,審判長准許歐某作自我辯護。

歐某從褲兜裏,掏出兩頁事先寫好的自辯書,帶着哭腔,當庭陳述。

她說:“我希望你們能夠原諒我的行爲,我老公被抓走後,我以爲他犯的法很嚴重,他會死,而他之所以被判刑都是因爲我,我實在接受不了這樣的事實,所以我很自責,也很絕望,就錯誤地選擇兒子陪老公一起死,鑄成了這麼大的錯誤……

“我會用我的實際行動去證明我是真心的悔過,我一定真心學習接受改造,重新做人,爭取早日悔過做一個有用的人,不管你們判我多少年,我都願意接受……沒有一個母親是不愛自己子女的,我希望能夠早日回到兒子身邊,好好的照顧他,給他無人能代替的母愛……”

 男友諒解:“原諒她的魯莽”

庭審中,法院指定的辯護律師還宣讀了由歐某的“丈夫”張某出具的一份諒解書。張某說:“她雖有重大過錯,是因爲她法盲……想見我心切,故而採取極端形式,以傷害我們兒子爲理由想進看守所與我相見。”

“她傷害兒子不是目的,她與所有母親一樣同樣深愛着自己的孩子……她對我用情至深至重,我原諒她這魯莽的行爲,請求審判庭對她的過失從輕處理,讓她早日回去照顧孩子善待老人。”聽完“丈夫”從看守所送來的諒解書全文,歐某又一次低頭而泣。

庭審結束,歐某告訴記者:“原本由公婆出具諒解書,可能他們也不懂什麼是諒解書,所以就沒寫。但我相信,他們心裏已經原諒我了。”

 對話

“不想留兒子受苦,才那麼做”

華西都市報:孩子父親你稱呼他什麼呢?你們倆感情如何?

歐某:老公。他對我很好,對我家人也很好。如果說他有20塊錢,他會把20塊錢一分不少給我,寧願他自己身上沒有錢,都不會讓我餓肚子。

華西都市報:你對自己行爲現在有懷疑了嗎?

歐某:我不知道,這樣究竟是對還是怎麼樣,是真的愛他還是害他。他被抓了,我以爲他會死,我就是想一起死,因爲我老公死了,我也死了,我們兒子沒有爸爸媽媽就很可憐,所以我不希望他自己一個人在世界上受苦。

華西都市報:你覺得這是一種愛?

歐某:曾經我天真的以爲。

華西都市報:你告訴警察,殺兒子是爲了去看守所見老公?

歐某:我只是想讓他曉得我很愛他,因爲我以前從來沒有向他表達過。

華西都市報:你覺得你的這個想法能實現嗎?

歐某:不能。

華西都市報:你後來知道兒子情況嗎?

歐某:回家指認現場時見了一面。當時,他還讓我抱了,但是傷心。

華西都市報:孩子可能不懂計較?

歐某:也許吧,他長大了可能會恨我。剛纔公訴人說,兒子感覺很膽小,相當怕,就是很害怕的感覺。

華西都市報:現在後悔嗎?

歐某:後悔。

華西都市報:有沒有話想捎給家人?

歐某:希望兒子能等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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