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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男童睡覺蹬被子遭繼母割傷下體

來源:寶貝周    閱讀: 2.8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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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宿遷市泗陽縣的黃女士和仲先生結婚並生下了小男孩天天。在天天6個月大時,黃女士和仲先生因感情問題離婚了,孩子由仲先生撫養。由於孩子還小,黃女士每隔一段時間便會把天天接到身邊住上幾天。

4歲男童睡覺蹬被子遭繼母割傷下體

2013年10月份,黃女士把天天接到了自己家中,到了晚上給孩子洗澡時,黃女士發現天天的下體處竟然有一道淺淺的刀疤。心疼的同時,她趕緊問孩子這是怎麼回事。“聽我這麼問,天天就抱着我的脖子一邊哭一邊說是他後媽用刀子劃的。”黃女士說,孩子的回答讓她又驚又怒,第二天一早她便帶着天天到醫院 ,經醫生檢查鑑定,天天下體的傷的確是刀割所致,黃女士當即報了警。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天天的繼母姓高,在此之前,包括天天的生母黃女士在內,以及認識高某的人都覺得,她是一個悉心照顧孩子、慈愛有加的好後媽,究竟是什麼原因讓她做出這樣的舉動呢?

近日,宿遷市泗陽縣人民法院對此事進行審理,在法庭上,高某稱,天天的傷是撞傷的。她說,2013年5月30日晚,小天的父親仲先生上班還沒回家,高某便在家哄天天睡覺,但天天睡着後“不老實”,總蹬被子,爲了“管教”孩子,高某便扇了天天幾巴掌,把孩子打哭了。

“天天哭聲越來越大,怕鄰居聽了說我虐待孩子,就想辦法讓他別哭。”高某說,於是,她就拎起天天的胳膊將他摔到地上,天天的下體磕到了牆角的櫃子,因此受了傷。

高某說,她發現天天下體受傷流血後,將孩子送往醫院救治。

泗陽人民法院審理認定:高某故意傷害他人,並致人輕傷,其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高某在造成天天輕傷的行爲上,其主觀有傷害天天的故意。因高某如實供述罪行並積極救治被害人,可從輕處罰。遂判處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昨日,現代快報記者從宿遷市泗陽縣人民法院瞭解到,高某已經向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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