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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過期妊娠不容忽視

來源:寶貝周    閱讀: 3.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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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胎十月等待的是瓜落蒂熟的一刻,但如果等着一天又一天,預產期都過去2周了,寶寶還沒有要出來的動靜,媽媽們自然是既焦急又擔心。區計生服務站的婦產科醫生建議準媽媽們,過期妊娠可能會導致危險,媽媽們最好到主治醫生那裏進行胎心音檢查,密切留意胎兒情況

孕婦過期妊娠不容忽視

 超過預產期分娩較爲常見

婦產科醫生解釋,預產期是從月經第一天向後計算40周(280天),胎兒在母體內發育平均需要266天,因爲排卵日期可提前或退後,胎兒的成熟及分娩又存在一定的個體差異,實際上只有5%的孕婦恰好在預產期那天分娩,而75%左右則在預產期前3周內及後2周內臨產。 故妊娠37~42周間分娩,均屬於足月產。超過預產期分娩,是常見的情況,不屬異常,孕婦對此不必過分焦慮。

  超過預產期兩週要密切留意

超過預產期兩週或兩週以上仍不臨產者爲過期妊娠,過期妊娠將導致胎盤出現兩種變化。一種是胎盤老化而出現退行性改變,使胎盤絨毛間隙血流量明顯下降,形成梗塞,進一步使血流量減少,供應胎兒氧和營養物質減少,使胎兒不再繼續生長,羊水減少,容易缺氧或死亡;另一種是胎盤功能正常,過期妊娠的胎兒繼續長大,在分娩時因胎兒過大,胎頭過硬,可造成難產。因此,過期妊娠的圍產兒死亡率明顯增高。

孕婦在接近預產期時應到醫院進行產前檢查,如果超過預產期仍未出現宮縮,應到醫院作進一步檢查,此時進行胎盤功能檢查和胎兒狀況的檢查,對於制定處理方案是很必要的。雖然過期妊娠的原因仍然不明,確定的是:拖得愈久愈可能會增加諸多圍產期併發症。所以一般過了預產期1周左右,醫生會建議孕婦住院定期密切監測胎兒健康狀況。如超過預產期10天仍未分娩,則應住院引產。確診爲過期妊娠,且胎兒大、顱骨較硬、羊水較少,尤其是對於有其他妊娠併發症者,醫生可能會建議以剖宮產的辦法來終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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