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寶寶護理 > 母嬰資訊 > 香港母親縱容兒子曠課322天獨留其在家 被

香港母親縱容兒子曠課322天獨留其在家 被

來源:寶貝周    閱讀: 1.1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據香港《星島日報》網站報道,香港一名中年單親媽媽3年前縱容其就讀小學的11歲兒子曠課322天,被香港教育局發出入學令,但她拒絕合作,更獨留兒子在家或任由他在球場流連。

香港母親縱容兒子曠課322天獨留其在家 被

據香港《星島日報》網站報道,香港一名中年單親媽媽3年前縱容其就讀小學的11歲兒子曠課322天,被香港教育局發出入學令,但她拒絕合作,更獨留兒子在家或任由他在球場流連。該名母親上個月承認一項不遵守入學令及4項疏忽照顧兒童罪,10月16日早晨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14天監禁,緩刑兩年,並罰款1000港元。

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表示,明白涉案54歲的被告面對丈夫離世的困境,但她作爲母親,有責任確保孩子接受教育。

被告的兩份報告指,申領綜援維生的被告已改善其管教技巧,其兒子現由保護兒童組織託管。報告亦指,被告不適宜接受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建議法庭以緩刑方式判處短期監禁。

控方案情指,被告的丈夫於4年前離世,現爲單親媽媽。她在2015至2016學年的396個上課日中,任由兒子曠課多達322天。香港教育局曾於2017年11月向被告發出入學令,但她拒絕合作,直至今年2月年被捕,兒子才得以重返校園。被告表示曾嘗試讓兒子回校上課,但他拒絕,只好放棄。

至於被告面對的4項對所看管兒童忽略控罪則指,被告於2017年9月1日和19日、2018年1月23日及2月6日,讓兒子獨留在家或流連在住所外的球場,令他受到忽略或不必要的苦楚。

有跟進被告兒子個案的小學社工表示,男童曾於去年初自殘,社工進行家訪時,亦發現被告多次將兒子獨留家中。


寶寶呵護
生活護理
急救措施
體檢免疫
母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