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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陳琳逝世三年 兩任丈夫再打官司爭房產

來源:寶貝周    閱讀: 3.0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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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31日,歌手陳琳在北京跳樓自殺。佳人已逝,卻不安息。三年之後,她祕密在京城留下的價值千萬元的房產,竟讓兩任丈夫打起了官司。

2009年10月31日,歌手陳琳在北京跳樓自殺。三年之後,她祕密在京城留下的價值千萬元的房產,竟讓兩任丈夫打起了官司。

昨晚,陳琳的第二任丈夫張超峯向華西都市報記者爆料:經過北京著名律師劉愛民、江浩長達一年多的艱難取證和祕密調查,“我現在已得到陳琳前夫沈永革霸佔陳琳千萬房產的多個確鑿證據。”

7月9日,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預計將於7月底正式開庭。

歌手陳琳逝世三年 兩任丈夫再打官司爭房產

賣房告狀“我已掌握沈永革霸房產的證據”

去年清明節,張超峯突然向媒體驚爆:他的妻子陳琳生前悄悄在北京國貿附近的黃金口岸購買了一套200多平方米的千萬豪宅,一直被前夫沈永革霸佔不退。

昨晚,張超峯激動地再次向記者爆料說:“我的律師經過長達一年多的努力,現在獲取了沈永革霸佔陳琳的房產的確鑿證據,我對打贏這場官司充滿了信心。”張超峯披露說,他是陳琳生前的合法丈夫,只有他和陳琳的媽媽有繼承權。陳琳跳樓自殺後,他在北京一直沒有工作,也沒有任何收入,日子過得很苦。爲了找到沈永革霸佔房產的證據,他配合律師,到北京、重慶等地四處取證調查。而父親爲支持他打官司,竟把湖北孝感老家一套價值20多萬的房子賣了,將錢送到北京來支持他打官司。

痛定思痛“陳琳家人曾用茶杯打破我腦袋”

記者質疑張超峯:“曾有消息報道說,陳琳死後,你曾給陳琳的家人簽了一個紙條,承諾不要陳琳任何遺產。爲什麼今天又突然打起官司?”

張超峯嘆息一聲,然後解釋:“當時,陳琳突然跳樓自殺,我悲痛欲絕,陳琳的大哥拿出一張他早已寫好的要求我放棄陳琳所有財產的紙條找我,我當時精神崩潰,壓根就沒有仔細看過上面寫的什麼,就稀裏糊塗簽上了我的名字。”

張超峯又爆料聲稱:“在處理陳琳後事期間,陳琳大哥還與我發生了衝突。因爲他把所有責任推到我的身上。有一天深夜,他還突然憤怒地用一個茶杯,將我頭部打破。”張超峯說:“我並不怪罪他。他也是在失去親妹妹的悲傷中無意打傷我的。但現在的問題是,我作爲陳琳的合法丈夫,和陳琳的母親是有權利合法繼承陳琳的遺產。”

>>>調查進展

律師爆料:陳琳千萬房產早賤賣!

昨晚,電話採訪張超峯代理律師劉愛民。他證實說:“陳琳與前夫沈永革當時的離婚協議複印件,我已調出,確認2007年沈陳二人解除婚姻關係時,沈永革以無償贈與形式將房產過戶陳琳名下。但遺憾的是,我們吃驚地發現:“沈永革於2010年10月悄悄地將房產,以每平米8000元的價格,轉賣給了他人。”

>>>多方連線

沈永革好友:房產與張超峯沒關係!

記者昨晚多次連線沈永革,電話始終處於呼叫轉移狀態。而他的一位好友迴應道:“張超峯這種做法很不光彩!當初,張超峯當着很多人的面,說陳琳所有的東西他都不要。至於這套房產,當初是沈永革付了首付買的,陳琳負責每個月的月供。張超峯沒有出過一分錢。嚴格說,這房子是沈永革與陳琳的共同財產。”

>>>律師說法

沈永革私下轉賣是無權處分?

在陳琳的第二次婚姻關係中,該財產是婚前財產,是其個人財產。陳琳自殺後,因未留下遺囑,其財產(包括該房產)應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

該房產於2010年10月被其前夫沈永革私下轉賣,由於沈永革既不是房產所有權人,也沒有得到法定繼承人的同意,其賣房行爲屬於無權處分。若法院開庭後查明,該房產確實被低價賤賣,房產的買受人不能主張善意取得,繼承人可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該房屋買賣合同。

張超峯稱其在精神快崩潰,不在狀態下,簽了不要陳琳遺產的字,其現在是否還有繼承該房產的權利?根據《繼承法》的司法解釋第50條規定:“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由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

 >>>事件回顧

鰥夫“討房之路”

2011年4月12日,陳琳丈夫張超峯突然向媒體爆出,陳琳在北京有一套價值逾千萬的房產。但前夫沈永革一直霸佔着陳琳的這套房產沒退。

2011年5至7月,張超峯多次在北京尋找沈永革,討要陳琳千萬房產。沈永革拒絕與他見面。

2011年7月,張超峯正式聘請北京著名律師劉愛民介入遺產案。

2012年5月,劉愛民律師多方取證:發現陳琳遺產已被沈永革以每平方米8000元價格變賣。

2012年7月9日,張超峯狀告沈永革侵權案,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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