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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才需做剖宮產

來源:寶貝周    閱讀: 2.2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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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孕期過得順利、愉快,即將生孩子當母親了。但讓我感到忐忑不安的是,現在不少孕婦生孩子時,爲了減輕分娩產生的劇痛而選擇了剖宮產,可我又不願作剖宮產手術。請問在哪些情況下,才需作剖宮產?

哪些情況下才需做剖宮產

分娩生孩子的方式有剖宮產和經陰道自然分娩兩種。當今,孕婦普遍對自然分娩存在恐懼感,害怕疼痛;產婦及家屬相信剖宮產省事、安全,這些已成爲大多數人盲目選擇剖宮產的主要原因。其實,自然分娩是人類生殖的自然選擇,較之剖宮產對產婦及新生兒具有更多的優點。因此,不應僅僅因爲恐懼自然分娩而盲目選擇剖宮產,應結合自身的孕情及醫生的建議作出明智的選擇。

那麼,在哪些情況才需採取剖宮產呢? 醫學上對此有嚴格規定,也叫做剖宮產指徵,它包括孕婦和胎兒兩方面。

在孕婦方面:頭盆不稱如骨盆明顯狹窄或畸形,或骨盆無明顯狹窄而胎兒較大,相對頭盆不稱,經嚴密觀察試產失敗;子宮先兆破裂;軟產道異常如盆腔有腫瘤阻礙先露下降,或宮頸水腫、堅硬不易擴張;宮縮乏力經處理無效,伴有產程延長;胎位異常如臀位、橫位不能經陰道分娩;胎盤因素如前置胎盤、胎盤早剝;有剖宮產史者,若前次剖宮產指徵依然存在,或估計原先子宮切口癒合欠佳,或切口在宮體部;曾做過較大的子宮肌瘤剜除術;產婦年齡在35歲以上,多年不孕或多次流產;肝內膽汁瘀積症;嚴重心、肺、肝、腎疾患或子癇產婦不能承受分娩的體力負擔。

在胎兒方面:巨大胎兒,體重超過4000克;胎兒宮內窘迫(胎心快、慢或不規則,羊水中混胎糞),或孕母有嚴重胎盤功能減退;臍帶脫垂,胎心尚好,估計短時間內不能經陰道分娩;珍貴胎兒如高齡初產、婚後多年不孕,或不孕經治療後才妊娠等。

經醫院婦產科大夫檢查,孕婦或胎兒方面有以上剖宮產指徵之一者,則應採取剖宮手術取胎產下孩子。

(以上內容轉載自新浪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