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的一天晌午,50歲的王蓮霞在村頭的路邊抱回一名棄嬰,“當時看着孩兒紅撲撲,應該是剛生下來沒多久。”雖然看樣子是剛出生沒多久,但襁褓中的男嬰卻不怎麼啼哭,且還患有脣齶裂。守着男嬰直到天黑也未有親人來抱回,於是王蓮霞就自作主張將男嬰抱了回家。12年間,王蓮霞省吃儉用,一個人幹兩個人的活兒將男嬰撫養長大,而為了養這個撿來的兒子,王蓮霞和她的兩個親生女兒已經不常聯繫,“大閨女十幾年沒聯繫了。”家裏條件不好,所以在兒子小段成長的12年間,他只穿過一雙屬於自己的新鞋,“一直都是拾人家的衣服和鞋穿,沒買過新衣裳。”兒子小段也無法隨意購買自己喜歡的學習材料和課外讀物,為此,母親王蓮霞不止一次流淚,也深感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