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有人説:“現在的孩子大都自私,自己的東西護得緊緊的,別人的東西也要歸為己有,不能吃一點點虧……”這話不免有些言過其實
3歲半的悦悦酷愛小熊維尼,她拿着
鏡頭二:
4歲的月亮正津津樂道地指揮着自己的玩具過山車,這時輝輝湊過來,抓起車就往地上開,月亮一把奪過自己的車:“那不是在地上開的,它有軌道!”隨後,抱起自己的東西撒腿就跑,輝輝則窮追不捨。結果,兩人一前一後,相繼摔倒,哭聲此起彼伏……
鏡頭三:
麗麗穿好衣服準備跟媽媽到遊樂場玩,鄰居家的小雨點卻一腳踏進麗麗家,擺弄起麗麗的玩具,麗麗迫不及待地推小雨點出門:“你快走吧,我們要走了!”惹得小雨點兩眼淚汪汪……
常聽有人説:“現在的孩子大都自私,自己的東西護得緊緊的,別人的東西也要歸為己有,不能吃一點點虧……”這話不免有些言過其實,對於尚處於低幼階段的孩子來説,他們還沒有如此明確的意識。不過是因為喜歡想佔有而已,至於其他的概念,在孩子的頭腦中可以説是零。
大多數父母都明白一個道理,即孩子最終要走向社會,要在羣體中生活。社會是一個巨大的關係網絡,很多情況下,孩子在其中必須與他人共同
成人常常犯的一個錯誤就是忽略孩子的感受,甚至逼着孩子把他夢寐以求才得到的東西拿出來和其他孩子共享。其實,和成人一樣,孩子也有拒絕的權利,也可能遭受他人嚴厲的拒絕,父母所要做的,就是教會孩子如何平和地、友好地、委婉地、商量地拒絕小朋友的要求;同時泰然自若地接受他人的拒絕。這將使他們受益終身。
如何幫助孩子掌握“拒絕”的藝術?
巧用激勵機制。
孩子大多在兩歲半以後就能體會到有玩伴的樂趣,到4歲左右尤其喜歡和小朋友玩合作性遊戲,一旦找不到玩伴,孩子會感到無聊、失落,有的孩子甚至會説:“沒有小朋友,一個人玩多孤單呀”一類的話。但是,即便是跟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孩子也不希望時時彼此交融,而是要保持各自的獨立性。就像陽陽和依依形影不離,可兩人玩做飯的遊戲時不停地發生爭執,原因是陽陽用樹葉當菜、雪當鹽,而依依常常往陽陽鍋裏抓一把土當鹽使,類似的舉動經常使二人的關係突然惡化。於是,在他們拉開“戰事”之前,陽陽媽對陽陽小聲説:“你反覆説不跟依依玩了,可他就是不離開你,你要想辦法讓依依自己也做一個菜,做好了倆人比一比,看誰的味道好,這樣她就不會隨意往你的鍋裏放東西了。”這個方法果然靈驗,因為孩子的好勝心是最強的,都想爭第一,哪個肯被比下去?如此,陽陽拒絕依依的目的達到了,兩個孩子的想象力也得到了充分的發揮——二人把自己的美食作品描述得幾近完美。
商量是一種交往技巧。
拒絕別人有時要和對方反覆“磨嘴皮子”,直到對方認可。比如月亮不想把過山車給輝輝玩,抱着車跑的結果是兩敗俱傷。與其如此,不如找一個理由,對他曉之以理,讓他心平氣和地接受。比如,前面提到的月亮在以後遇到此類事情,就對小朋友説:“來,咱們先比比個兒吧。我比你高好多,你太小了,還玩不了這麼大的車,太危險了,碰着你準得流血,等你長大了,我再教你玩,好嗎?”遇到和自己年紀相仿的孩子,月亮有時會説:“我的車快沒電了,我先玩一會,明天換了電池給你玩行嗎?”孩子的注意力轉移很快,只要這個“岔”打過去,哪還記得以後和明天?以如此商量的口吻和小朋友對話,巧妙地守住了自己心愛的東西,又避免了一場暴風雨。
體驗別人的感覺。
孩子是最單純、善良的,當他了解到自己的一句話、一個舉動給小朋友帶來了不愉快,心裏也會感到不是滋味。父母所要做的,就是給孩子解釋清楚,他的言行在對方內心產生什麼樣的感受。前文中的麗麗媽媽,在去遊樂場的路上問麗麗:“假如你去小雨點家,高興地玩她的玩具,這時她讓你走,還往外推你,你高興嗎?”“不高興。”“如果她説想早點去,能早點回來,等她回來一定和你玩,還有一些你沒玩過的新玩具給你,你會怎麼説?”“好吧,你可一定得早點回來。”“你剛才那樣對小雨點好嗎?”“不好,我要是讓她下午來家裏她就不哭了。”當體驗到了他人的感受時,孩子也能設身處地地想一想,怎樣讓對方高高興興地接受自己的決定,輕而易舉地達到目的。
泰然接受他人説“不”。
即便是在孩子小的時候,父母也應該在寶寶頭腦中強化一個概念———別人的東西不屬於我,只有在人家同意的情況下,才能享用一會兒。3歲的貝貝總是看着別人的東西比自己的好,拿不到手就哭,或是讓爸爸媽媽去跟小朋友要。父母當然不能代勞,於是召來貝貝發更大的脾氣。父母採取冷處理,待他平靜之後再講道理。媽媽告訴他,每個孩子不是想要什麼就能得到什麼,人家的東西貝貝沒有,貝貝有的別人也可能沒有,但如果貝貝能和小朋友換着玩,一件玩具就能換來很多種,孩子們都能玩到自己沒有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