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養孩子協議書需要寫明被收養人的相關基本情況,比如姓名、性別、年齡、健康狀況、現住址等資訊;接著是收養人基本情況,比如姓名、單位、職務、年齡、住址等資訊,此外,還要對收養人符合收養的條件應說明,比如收養人的健康狀況、財產狀況等收養法規定的條件;
最後一部分需要寫明送養人的基本情況,應寫明送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等資訊,以及送養的理由。之後在協議中可以對撫養收養人的義務作出保證,雙方可以在協議中約定什麼時間前往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在協議最後收養人與送養人簽字。
送養孩子協議書示例收養協議
甲方(收養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養人):×××(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收養×××(被收養人姓名)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收養人的基本情況
(寫明:被收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健康狀況、現住址)
第二條 收養人×××是××單位的××(職務),現年××歲(已婚的,收養人為夫妻雙方),住在×市×區(縣)××街××號。
第三條 收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清楚收養人的健康、財產等收養法規定的條件)符合收養的條件。
第四條 送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明送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為什麼要送養的理由)。
第五條 收養人×××保證在收養關係存續期間,盡扶養被收養人之義務。
第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日內,到××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本收養協議自×××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送養協議必須注意什麼收養人與送養人簽訂收養協議,為了預防和減少今後可能產生的糾紛,維護收養人、送養人特別是被收養人的合法權益。收養協議必須注意以下問題:
(一)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簽訂收養協議,須雙方自願。同時還得滿足下列要求:
1、收養年滿十週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2、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得將其送養,但父母對該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3、監護人送養未成年孤兒的,須徵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
4、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週歲以上,但如果收養人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