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生育津貼領取規定
1、正常生產享受九十天生育津貼;
2、難產或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貼;
3、正常生產多胞胎每多生產一個嬰兒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貼;
4、符合晚育條件的增加三十天生育津貼;
5、其他生育津貼在相應地限定標準內支付。
江西生育津貼報銷材料
1、填寫《省本級生育保險待遇申請單》;
2、參保人身份證影印件;
3、參保人銀行存摺(或銀行卡)影印件;
4、《(再)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影印件;
5、結婚證影印件;
6、醫療機構出具的產前檢查及生育醫療費用原始收據、收費明細清單、出院小結、相關檢查報告和嬰兒出生(或死亡)證等。
江西生育津貼報銷條件
1、新參保單位為職工正常繳納生育保險,職工次月即可按照相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2、已經參保單位中的新職工,必須足額繳納生育保險6個月以上即可享受生育保險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