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正好有一婦人來告狀,説有人把她丈夫殺死扔到了深溝裏,丈夫外出做生意賺的錢也都被人搶了。 縣令隨婦人去驗屍,屍體衣衫襤褸,沒有頭顱。於是
縣令説:"你一人孤苦伶仃的怎麼生活呢?一找到屍體的頭顱,定案之後,你就可以再嫁了。"
第二天,與婦人同村的李三來報告説他找到了屍體的頭顱。
這時,縣令忽然指着婦人和李三説:"你們兩個就是罪犯,還敢誣陷範大?"
兩人不服,待縣令把證據擺出來之後,二人不得不承認勾結一起,謀害該婦人親夫的事實。
請問:縣令的證據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