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資料顯示人體體温達到39℃時應該退熱,為何我們推薦38.5℃時就應該服用退熱藥物呢?
原標題:一般孩子發燒多少度就可以服降温藥了?
有資料顯示人體體温達到39℃時應該退熱,為何我們推薦38.5℃時就應該服用退熱藥物呢?
因為體温達到38.5℃時並不意味着是最高温度,很多時候體温還會繼續上升。因藥物吸收需要一定時間,而這段時間內體温還可能繼續上升。當體温達到38.5℃時服用退熱藥後至少需要數分鐘或更長時間才會起效。退熱藥物起效時正好體温是39℃左右。否則,過高温度有可能導致高熱驚厥。服用退熱藥後,體温降至38℃以下即可,因為低熱可以刺激免疫系統成熟。常用退熱藥服用適宜計量是很安全的。
雖然每個人的基礎體温不同,但體温增高到同一水平所代表的意義卻基本相同。發熱不會燒壞孩子,退熱的目的是為了避免高熱驚厥和降低體內過多的消耗。而且低燒有助於動用免疫系統,並促進免疫系統成熟。所以,體温超過38.5℃(不管哪種測量方式)就應服用退熱藥物。
此外,使用退熱藥物,除了體温指徵外,還要考慮體温上升速度。很多家長糾結,38.0℃~38.5℃間時是否應服用退熱藥?若體温上升很快,就應服用退熱藥物;若緩慢上升,可觀察,輔以物理降温。再有,不要糾結哪種測量體温方法準確。只要測量方式得當,都有意義。